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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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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4年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14-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4)068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4年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14年7月31日公告了截至2014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2),本次将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使用情况作专项说明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一) 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8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2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5.95元,共计募集资金33,074.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73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1,344.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45.5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998.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519号)。

    2.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根据《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28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路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公司董事会二届二十次会议决议,将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技改项目中的年产1.8亿片红外截止滤光片项目直接由全资子公司江西水晶光电有限公司(简称江西水晶)实施,实施地点变更为江西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该项目投资总额为1.2亿元,并于2012年5月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月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2014年6月30日余额备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路桥支行810301545000047857,000.0011.59活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3580201001003083317,000.0035.93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5749030309109117,000.001.31活期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12070212292001309289,998.501.20活期
    1207021229200127460 0.00协定存款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月湖支行1506212029004594805 0.01活期
    合 计 30,998.5050.04 

    (二) 2014年度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收购部分浙江方远夜视丽反光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夜视丽公司)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18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定向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748,33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55元,共计募集资金83,333,296.8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3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7,033,296.80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36,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4,497,296.8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118号)。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根据《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16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2014年6月30日余额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12070212292001734097,449.730.22活期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根据公司董事会二届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4,492.42万元。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1) 根据2011年12月28公司董事会二届十九次会议决议并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由于实际筹资净额不足,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调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00万片蓝宝石LED衬底项目不列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技改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为29,024.02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为1,974.48万元。

    (2) 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技改项目调整后的投资预算29,024.02万元,截至2014年6月31日已投资29,564.00万元,其差额为539.98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用于新增部分设备投资。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整后的投资预算1,974.48万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已投资1,987.08万元,其差额为12.60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用于新增部分设备投资。

    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5.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二) 2014年度用于收购夜视丽公司部分股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根据公司董事会三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7,449.73万元。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

    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5.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当期募集资金项目实现效益=募集资金项目产品收入-募集资金项目产品成本-募集资金项目产品应分摊营业税金及附加-募集资金项目产品应分摊期间费用-募集资金项目产品应分摊所得税费用

    募集资金项目产品应分摊营业税金及附加=(募集资金项目产品收入/母公司与子公司江西水晶合并抵消后的营业收入)*母公司与子公司江西水晶合并营业税金及附加

    募集资金项目产品应分摊期间费用=(募集资金项目产品收入/母公司与子公司江西水晶合并抵消后的营业收入)*母公司与子公司江西水晶合并期间费用

    募集资金项目产品应分摊所得税费用=(募集资金项目产品毛利/母公司与子公司江西水晶合并抵消后的营业毛利)*母公司与子公司江西水晶合并所得税费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成果将应用于公司现有产品改进和新产品中,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其效益将从公司的产品和技术服务等方面间接体现出来。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技改项目2013年度实际效益达到公司承诺效益的54.67%。项目未实现预期效益的主要原因系受数码相机市场萎缩影响,公司销量下降、售价低于预期;汇率波动超过预期,特别是日元对人民币汇率走弱明显,人民币升值缩小了公司国外销售的利润空间,使公司的出口产品竞争力有所削弱;因技术要求不断提高,2013年度公司产品良率低于预期,良率水平处于爬坡期,影响了公司产品销售和毛利率水平。

    (二) 2014年度用于收购夜视丽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4。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2014年度用于收购夜视丽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系公司收购夜视丽公司时配套融资所募得资金,系收购夜视丽公司项目的组成部分,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董事会三届十次会议、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公司收购浙江方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潘茂植、王芸、凌大新、潘欢、池森宇、葛骁逸、蒋保平持有的夜视丽公司100.00%股权。经交易各方协商夜视丽公司截至2013年9月30日未分配利润中1,500万元归属原股东所有,最终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为25,000.00万元。公司以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夜视丽公司股东支付上述交易对价的50%,以现金方式向夜视丽公司股东支付上述交易对价的50%。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含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8,333.33万元,配套募集资金用于上述收购夜视丽股权现金方式的支付,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夜视丽公司已于2014年5月15日办妥工商变更手续。

    (二)夜视丽公司运行情况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金额
    截至2014年6月30日总资产[注]121,887,972.56
    截至2014年6月30日净资产[注]94,259,070.05
    2014年1-6月净利润[注]20,212,638.16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五、其他差异说明

    将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2011年度、2012年度以及201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的有关内容做逐项对照,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其他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已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3.2014年度用于收购夜视丽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4.2014年度用于收购夜视丽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1

    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0,998.50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1,551.0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1,551.0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2011年:5,419.61[注1]
    2012年:16,557.29
    2013年: 8,566.47
    2014年1-6月:1,007.71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注3]

     
    1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技改项目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技改项目30,000.0029,024.0229,564.0030,000.0029,024.0229,564.00539.98100.00%
    2年产600万片蓝宝石LED衬底项目[注2]32,500.00  32,500.00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380.001,974.481,987.083,380.001,974.481,987.0812.60100.00%

    [注1]:201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括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在募投资金到位后置换的金额4,492.42万元,2011年度实际投资金额927.19万元。

    [注2]:该项目已不列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详见本报告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注3]:实际投资金额大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超过部分均来自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附件2

    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

    累计产能利用率

    承诺效益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  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1-6月[注1]  
    1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技改项目237.46%6,421.00[注2]3,851.403,510.382,887.8410,249.62
    2年产600万片蓝宝石LED衬底项目[注3]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注4]       

    [注1]:公司2014年1-6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注2]:该项目尚在建设实施期。

    [注3]:该项目已不列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详见本报告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注4]:该项目系支持项目,无承诺效益。

    附件3

    2014年度用于收购夜视丽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449.73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449.7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449.7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2014年1-6月:7,449.73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注]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

     
    1收购夜视丽公司部分股权收购夜视丽公司部分股权7,449.737,449.737,449.737,449.737,449.737,449.730.00100.00%

    [注]: 201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括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在募投资金到位后置换的金额7,449.73万元。

    附件4

    2014年度用于收购夜视丽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

    累计产能利用率

    承诺效益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  2014年1-6月  
    1收购夜视丽公司部分股权-[注]---

    [注]:该项目系公司收购夜视丽公司时配套融资所募得资金,系收购夜视丽公司项目的组成部分,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4)070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14年8月25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069号)。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068号)。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4)071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14年8月25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参加会议应到监事3名,亲自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泮玲娟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相关的规定,本公司监事会对《201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