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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重构租车业 是“堵”还是“疏”?
    2014-09-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在一轮疯狂的“烧钱”之后,滴滴打车、快的打车的软件已植根于出租车司机和乘客的智能手机,拥有了最大面积的用户,“互联网思维”、“互联网视角”、“互联网商业模式”由此进一步深入人心。

      随之而来的是“商务租车”的兴起。但是,就是这样一种依托互联网、推崇共享精神的出行模式,“商务租车”却遭到了北京市交通委《关于严禁汽车租赁企业为非法运营提供便利的通知》的“秒杀”。

      “打车难”、“打车贵”、“黑车猖獗”是出租车行业的老大难问题,而一周多以来连续发生的少女遭遇黑车惨案的发生,更让人们对互联网重构汽车出租行业、解决行业痼疾充满了期待。 ⊙记者 朱文彬 庞瑞 陈硕 ○编辑 邱江

      互联网租车风生水起

      滴滴打车等打车软件的出现,缩短了司乘之间的信息距离,使得运营效率提高、收入增加、司机劳动强度降低,这是互联网给出租车业带来的直观变化。

      记者坐在北京出租车司机张师傅的车上,听到他的手机“嘀嘀”响个不停。张师傅去年下半年开始使用叫车软件,据他说,现在不仅没有了以前空驶的焦虑,每天的收入也较以前涨了15%。而据滴滴打车创始人兼CEO程维此前透露,北京有7万多名出租车司机安装了滴滴打车的软件。在6.5万辆出租车上,约5万辆安装了滴滴打车的软件。

      根据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打车软件经济与社会影响调研报告》,在使用打车软件后,94.7%的司机认为提高了月收入。其中,55.0%的司机认为月收入提高10%-30%;40.9%的司机认为月收入提高10%以下;4.1%的司机认为月收入提高30%以上;90.3%的司机认为降低了空驶率;77.8%的司机认为每月载客行车里程有明显增加。

      与之相伴的是,“商务租车”随之风生水起,已先后有美国的Uber,国内的易到、一号专车以及滴滴专车等进入这一领域。

      互联网进入汽车出租行业,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通过移动客户端以互联网信息平台作为“中间件”实现叫车,而不像站点候客和巡游服务那样——消费者和司机进行面对面的沟通。目前,“商务租车”与一般出租车的区别体现在消费价格档次上,“商务租车”主要针对消费水平较高的人士。

      

      营运资格成焦点

      正当“商务租车”风头渐盛之际,8月12日,北京市交通委出台了《关于严禁汽车租赁企业为非法运营提供便利的通知》(下称《通知》),给介入商务租车领域的互联网公司“当头一棒”,“关上了发展大门”。《通知》规定:“严禁把私家车辆或其他非租赁车辆用于汽车租赁经营”、“租赁车辆不得用于未经许可的出租等行业运营”、“严禁汽车租赁企业为非法营运者提供便利”。

      《通知》发出后,虽然各家互联网租车企业纷纷撇清与《通知》所指非法营运的关系,但舆论一致认为,易到用车、Uber平台提供了带司机的车辆租赁信息,PP租车、友友租车等平台则提供了个人对个人的私家车共享信息,若是交通部门严格按照《通知》执法,其都“难以幸免”。

      与《通知》类似的是,早在8月1日,上海市就已实施《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若干规定》和《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办法》,规定只有获得营运资格才叫合法运营。所谓“营运资格”,上海市交通委发言人表示,私家车行驶证只要是注明 “非营运”,就不能营运,除非更改使用性质。包括易到用车等网络叫车平台的车辆,即使是跟第三方租赁公司签署协议挂靠,只要是行驶证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就是违法。

      记者采访易到租车、PP租车、神州租车等企业了解到,北京、上海的这些文件本身并无超出以往政策的特别规定,其核心在于私家车参与营运的问题。对于监管部门来说,私家车是非营运车辆,参与营运即是“黑车”,冲击了原有的城市出租车市场,必须打击。

      但也有业内人士提出质疑:中国个体户都出现30多年了,私营企业早就冲击了那么多行业市场,为什么在30多年后,当汽车早已成为都市人主要交通工具之一的时候,偏偏就是私有车辆不能从事租赁运营,而要走政府统管一条路?

      而互联网租车企业则认为,互联网精神在租车业代表着共享和效率。通过劳务公司可以规范“代驾”司机,通过租赁公司可以规范参与市场的汽车,加之完善保险程序,安全没有问题。而“商务租车”由于价格差别,基本上不会冲击现有的城市出租车市场。

      

      是否该“放水养鱼”

      虽然北京市交通委没有正面接受记者有关互联网租车问题的采访,但相关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非正式沟通,监管部门也希望在维护现有城市出租车体系的前提下,给互联网租车企业以发展空间。

      北京市租赁行业协会副会长范永耀表示,约租车这个行业,易到是国内做得比较早的,大概是2011年开始的,到现在出现了这么多互联网商务租车软件,说明这是一个趋势,互联网会深入到每个行业。

      按照德鲁克的观点,行业被重构了,政府也应该适应这个潮流。政府需要先充分调研,听取各方意见,然后再谈科学规范,让这个行业健康科学发展。对商务租车,不能一下掐死,应该鼓励发展。不过,鼓励不是说让这个行业野蛮生长,政府也需要在制定规定的时候,考虑不同的利益诉求。

      业内相关企业对发展前景仍然乐观,称“放水养鱼”和逐步规范应该是发展趋势。以打车软件为例,2013年5月,深圳市交通委曾叫停打车软件,“对已经安装手机召车软件的驾驶员必须责令卸载”。

      在今年的7月17日,交通运输部发出《关于促进手机软件召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交通部运输司副司长李志强表示鼓励包括手机软件召车、网络约车在内的各类出租车电召服务方式协调发展,并加快实现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