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 编号:临2014-038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22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9月1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王新安董事因出差委托占磊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城建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城建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在交通银行新疆区分行的授信3500万元提供担保,其中1500万元为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为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一年。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城建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在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国内信用证提供担保,担保额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二、关于与新疆新源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项目的议案
为进一步开拓市场,获取经济效益,同意公司与新源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开发乌鲁木齐市长春南路769号超高层综合写字楼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 编号:临2014-039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城建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额为45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3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疆城建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城建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总股本4,470万股,其中新疆城建持股3,340万股,占其总股本的74.72%。该公司注册于乌市过境公路1号,法定代表人齐广和,主要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沥青混凝土、沥青等。截止2014年7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3,946万元,负债总额9,326万元,资产负债率66.87%,净资产4,621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并经公司财务等专业部门评估,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4年8月18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9,5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新疆城建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