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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回应小品种期货治理
    2014-09-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审批期货品种上市依据多种因素,主要包括市场化程度、标准化程度、市场规模、可供交割量等

      ⊙记者 王宁 ○编辑 梁伟

      

      近期,有市场人士对有关小品种期货治理提出问题。昨日,证监会回应表示,期货品种上市与现货市场的成熟度以及实体企业的风险管理密切相关,审批上市期货品种的主要依据由多种因素构成。

      证监会表示,这些审批依据主要包括:市场化程度、标准化程度、市场规模、可供交割量等因素是评估的重要内容,以及对期货市场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专门制定规则要求各期货交易所加强对新品种上市前的宣传、培训及相关投资者教育工作,并将其作为期货品种上市的重要条件。

      近些年,随着国民经济的转型升级和快速发展,实体产业对相应期货品种的需求愈发强烈,国内相关期货品种的上市速度也有所加快。证监会对期货品种上市进行统筹协调并制定专门的品种上市评估标准,对拟上市品种的市场化程度、标准化程度、市场规模、可供交割量等因素是评估的重要内容,以确保期货品种上市始终坚持服务国民经济发展的方向,始终与实体产业发展相适应。

      此外,在期货品种上市过程中,证监会依《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在审核相关内容后,还需要征求产品涉及的现货相关部委意见,经其会商同意后,并完成内部程序后批准。此外,证监会也高度重视期货市场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专门制定规则要求各期货交易所加强对新品种上市前的宣传、培训及相关投资者教育工作,并将其作为期货品种上市的重要条件。

      对于批准上市的期货品种成交不够活跃,证监会表示,目前经批准上市的期货品种都具有较大的现货市场,一些品种上市不太活跃是因为品种成熟需要过程,一开始交易量不会大(国外也如此);另外,因为是现货市场需要管理风险时,品种才会活跃,交易量也随之增大,而现货市场没有管理风险需求时,交易量也会小,甚至没有交易量。

      同时,也会督促交易所持续做好品种维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市场宣传和投资者教育,积极听取行业意见,提高现货企业参与度。由于目前国内相关产业本身处于转型升级、逐步成熟的发展阶段,现货市场的实际情况也会反映在相关期货品种的运行上。证监会也将持续关注相关品种的期现货市场运行情况,及时指导交易所做好规则的调整、完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