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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33版)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杭州赛领旗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吕超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吕超

    2014年9月13日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万好万家

    股票代码:600576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山南丰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山南宾馆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渡上小区2区26号

    邮政编码:102200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张宏震

    住所:武汉市东西湖区常青花园街常青花园四小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渡上依水庄园2区26号

    邮政编码:102200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张静

    住所:武汉市东西湖区常青花园街常青花园四小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渡上依水庄园2区26号

    邮政编码:102200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一四年九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载明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张宏震

    (一)基本情况

    (二)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张宏震先生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张静

    (一)基本情况

    (二)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张静女士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丰永投资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南丰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住 所: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山南宾馆

    办公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渡上小区2区26号

    法定代表人:张宏震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184000167676

    税务登记证号:藏国税字542200064673386

    成立日期:2011年5月10日

    经营期限:2011年05月10日至2031年05月09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邮政编码:102299

    联系电话:010-84782300

    (二)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丰永投资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三)董事及负责人情况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丰永投资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关系

    张宏震、张静为夫妇关系。丰永投资为张宏震、张静夫妇控制的企业。张宏震、张静与丰永投资在股权、人员方面的关系请见本节“三、丰永投资介绍 (二)股权结构图”以及“三、丰永投资介绍(三)董事及负责人情况”。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张宏震、张静、丰永投资为一致行动人。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义务披露人拟向上市公司出售其持有的青雨影视股权,上市公司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作为支付对价。权益变动原因为获得交易对价的发行股份支付部分。

    二、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月内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股份增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万好万家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是因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青雨影视100%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以持有的青雨影视股份为对价,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宏震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9,425,9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9%;张静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9,383,5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8%;丰永投资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7,425,3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9%;三者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26%。

    二、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上市公司A股股票均价(计算公式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金额/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10.28元/股。

    上述发行价格的最终确定尚须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完成前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本次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三、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方式向青雨影视全体售股股东支付交易对价。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至迟不超过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的30天内,相关各方应互相配合、办理完成青雨影视100%股份的移交、过户手续。

    交割日后5个工作日内,万好万家应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就青雨影视售股股东在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程中认购万好万家全部新增股份所支付的认购对价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并及时向交易所和结算公司申请办理将新增股份登记至标的资产售股股东名下的手续。

    四、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以及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但仍需获得如下批准:

    (1)浙江省国资委对本次交易方案的批准

    (2)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方案的批准;

    (3)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4)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程序。

    五、转让限制或承诺

    张宏震、张静、丰永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锁定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36个月届满之日不转让。青雨影视股东张宏震、张静、丰永投资特别承诺:如逾期未能如约收回应收账款,其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万好万家股份中的相应股票在36个月锁定期届满后,将继续锁定至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以作为青雨影视按约收回应收账款的担保。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六、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万好万家的股票,与万好万家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自 2013 年以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万好万家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交易。

    除本次交易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作其他安排的计划。

    第四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买卖万好万家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万好万家与三家标的公司全体股东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3、万好万家与三家标的公司业绩承诺主体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4、万好万家与配套融资认购方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5、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万好万家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本报告书的披露网站为 www.sse.com.cn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宏震

    张静

    山南丰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张宏震

    2014年9月15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宏震

    张静

    山南丰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张宏震

    2014年9月15日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万好万家

    股票代码: 600576

    信息披露义务人:

    1、拉萨兆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5号总部经济基地大楼1509房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嘉盛中心22层

    2、苏素玉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峡山金光路**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嘉盛中心22层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一四年九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载明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拉萨兆讯

    1、名称:拉萨兆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5号总部经济基地大楼1509房

    3、法定代表人:肇广才

    4、注册资本:100万元

    5、营业执照注册号码:540091100003094

    6、成立日期:2014年1月22日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股东:苏壮奇 出资比例100%

    9、营业期限:2014年1月22日至2034年1月21日

    10、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11、税务登记证号码:藏国税字540108064695710号

    12、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嘉盛中心22层

    13、邮政编码:100020

    14、联系电话:010-65915208

    (二)苏素玉

    与拉萨兆讯的关系:苏素玉为拉萨兆讯股东苏壮奇的母亲。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拉萨兆讯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负责人情况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拉萨兆讯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苏素玉为上市公司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美控股”)的实际控制人,通过联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联美控股46.97%的股份。联美控股的基本情况如下:

    1、名称: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证券代码:600167

    3、住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明街8号

    4、法定代表人:朱昌一

    5、注册资本:21,100万元

    6、营业执照注册号码:210000004921662

    7、成立日期:1999年1月25日

    8、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及开发的商品房销售、房产经纪代理及咨询服务、室内外装修、装饰、绿化工程、房屋租赁、供暖、供热、供汽、供水、管道安装、聚氨脂保温、企业资产管理、百货销售、社区物业管理等。

    9、主要业务:供热、供水、房屋租赁、市政建设、工程施工、物业管理。

    除间接持有联美控股股权外,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苏素玉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取得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方式增加所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本次交易中,拉萨兆讯与万好万家于2014年8月22日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并于2014年9月12日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苏素玉与万好万家于2014年8月22日签署了《万好万家股份认购协议》,并于2014年9月12日签署了《万好万家股份认购之补充协议》

    二、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除本次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 月内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其他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额及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交易中,拉萨兆讯与万好万家于2014年8月22日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并于2014年9月12日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苏素玉与万好万家于2014年8月22日签署了《万好万家股份认购协议》,并于2014年9月12日签署了《万好万家股份认购之补充协议》

    本次交易完成后,拉萨兆讯持有万好万家股份43,657,587股,占万好万家总股本的8.75%;苏素玉持有持有万好万家股份6,809,338股,占万好万家总股本的1.37%。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拉萨兆讯于2014年8月22日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并于2014年9月12日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标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公司向兆讯传媒、翔通动漫、青雨影视的售股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兆讯传媒、翔通动漫、青雨影视100%的股权。参考《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并经各方友好协商,兆讯传媒100%股权交易价格为110,000万元,翔通动漫100%股权交易价格为120,900.00万元,青雨影视100%股权交易价格为71,500万元。

    2、支付方式

    公司以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方式向标的公司全体售股股东支付交易对价,有关现金对价和股份对价的具体支付方式参见本报告书“第五节 发行股份情况”之“二、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三、本次交易中股票发行”。

    3、资产交付或过户的时间安排

    (1)标的资产的交割安排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至迟不超过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的30天内,本协议各方应互相配合、办理完成标的资产100%股份的移交、过户手续。

    (2)标的股份的交割安排

    交割日后5个工作日内,万好万家应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就标的资产售股股东在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程中认购万好万家全部新增股份所支付的认购对价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并及时向交易所和结算公司申请办理将新增股份登记至标的资产售股股东名下的手续。

    4、损益归属

    各方同意,截至审计/评估基准日止,标的公司的累积未分配利润由标的公司原股东享有,审计/评估基准日次日起标的公司产生的利润均归属万好万家所有。

    各方同意,自审计/评估基准日次日至交割日期间,交易标的所产生的收益或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由万好万家享有,所发生的亏损由交易对方以现金补足。上述期间损益将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后的结果确定。

    5、重大资产重组先决条件、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第四条规定了如下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的先决条件。

    “4.1 各方同意,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前以下先决条件均须成就及满足:

    4.1.1万好万家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4.1.2浙江发展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股份转让事宜已获得了内部必要、有效的批准;

    4.1.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股份转让;

    4.1.4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4.2 各方承诺,为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各方可签署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在内的进一步法律文件,该等法律文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第十二条规定了如下生效条件:

    “ 12.1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成立。

    12.2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承诺与保证、过渡期安排、违约责任及补救和保密等涉及4.2条各项条件满足前即须享有或履行的权利义务条款在本协议签署后即生效,其他条款于4.2条各项条件均被满足之日起生效。”

    6、合同附带的任何形式的保留条款、补充协议和前置条件

    除协议另有约定外,在中国证监会受理关于协议下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申报文件之前,各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时,本协议方可解除;如本次交易未能在2014年实施完毕,且各方在2015年4月30日前对顺延年度的业绩承诺未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协议。

    协议全部生效后的30日内,由于标的资产原股东所持股份被质押、查封、冻结、轮候冻结等原因而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相关方应积极行动确保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如经万好万家催告仍无法完成的,万好万家有权单方部分或全部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追究相关标的资产原股东的违约责任。

    一方违反本协议或违反其做出的保证或承诺,致使守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将遭受重大损失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7、违约责任条款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第14条约定了如下违约责任:

    “14.1本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或在本协议下的承诺与保证事项有重大不实的或存在虚假陈述的,或违反本协议签订后交割日前的各项承诺、保证、补充条款,均构成其违约,违约方须足额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4.2标的公司今后如出现因交割日前原因导致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其他纠纷的,由此给标的公司造成损失的,该等损失应由相关标的公司原股东承担,如标的公司依法或依相关司法裁决须先行承担的,标的公司承担后相关标的公司的原股东须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各自在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补偿标的公司由此受到的损失。

    14.3如因法律、法规或政策限制,或因本协议第4.1条所述的任一项先决条件未能获得满足等任何一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出售资产、购入资产不能按本协议的约定转让和/或过户的,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14.4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则守约方应书面通知对方予以改正或作出补救措施,并给予对方1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如果宽限期届满违约方仍未适当履行本协议或未以守约方满意的方式对违约行为进行补救,则本协议自守约方向违约方发出终止本协议的通知之日终止,守约方不放弃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8、应收账款回收安排

    公司与拉萨兆讯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第七条均列示了应收账款回收安排,具体内容如下:

    (1)标的公司截至2014年4月30日止的应收账款(扣除坏账计提金额)应在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收回90%以上。如果逾期未能收回,则相关承诺主体应在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60日内,按照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实际已收回本款所述的应收账款与本款所述的应收账款总额90%的差额的3倍承担坏账损失补偿并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万好万家。

    (2)标的公司2016年年末的应收账款(扣除坏账计提金额)应在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收回90%以上,相关承诺主体应当尽力与债务人沟通,采取磋商、诉讼等手段促使债务人归还,如果逾期未能全部收回,则相关承诺主体应在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60日内,按照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实际已收回本款所述的应收账款与本款所述的应收账款总额90%的差额的3倍承担坏账损失补偿并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万好万家。

    (3)若上述某笔应收账款已于2018年12月31日前被标的公司提起诉讼或仲裁,则计算该笔应收账款的收回金额以最终判决或仲裁裁定的结果为准。但上述判决或仲裁裁定执行结果未能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实现的,则相关承诺主体应在2021年1月15日前,按照实际已收回应收账款金额与该笔应收账款90%的差额的3倍承担坏账损失补偿并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万好万家。

    (4)相关承诺主体根据上述规定,履行坏账损失赔偿后,万好万家及/或标的公司应将该笔应收账款的债权转让给相关承诺主体。

    (5)相关承诺主体承诺,其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万好万家部分股份(下称“继续锁定的股份数”),在3.6条约定的36个月锁定期届满后(下称“初次解锁日”),继续锁定至本协议第七条项下全部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作为标的公司按约收回应收账款的担保。如标的公司未按约定收回7.1条、7.2条及7.3条项下任何一期应收账款,且相关承诺主体未按承诺以现金方式向万好万家支付坏账损失补偿,则万好万家有权以总价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向相关承诺主体回购相应数量的股份,并予以注销。

    继续锁定的股份数=2016年年末的应收账款(扣除坏账计提金额)金额*90%[含截至2014年4月30日止的应收账款(扣除坏账计提金额)在2016年年末未收回的以及2014年4月30日后新产生的应收账款(扣除坏账计提金额)]÷(初期解锁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万好万家股票平均交易价格×0.75)

    回购股份数=应支付的坏账损失补偿/万好万家董事会作出回购决议之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

    (6)根据本协议计算的超额业绩奖励,万好万家在标的公司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确定的利润补偿期间最后一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扣除坏账计提金额)收回达到80%以上的情况下支付。

    9、超额业绩奖励

    兆讯传媒2014至2016年各年度经审计实际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合计超过协议承诺的2014至2016年度经审计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累积数额的,超额部分的50%作为奖励归拉萨兆讯享有,超额部分以经审计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差额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差额孰高者为准,但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扣除奖励金额后不应低于承诺净利润数。

    10、公司治理安排

    各方同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万好万家新一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兆讯传媒原股东可提名一名董事进入万好万家董事会。万好万家董事会将聘任兆讯传媒及另外两家标的原股东提名的一名人选担任万好万家副总经理。同时万好万家将重新选举产生兆讯传媒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其中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万好万家提名三名、兆讯传媒原股东提名两名,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万好万家提名一名、兆讯传媒原股东提名一名、职工监事一名,兆讯传媒总经理由原股东提名人选担任。

    11、核心人员任职期限及竞业禁止安排

    兆讯传媒核心技术和管理人员李萍、杨晓红、陈洪雷承诺:对兆讯传媒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割日起连续在兆讯传媒任职不低于五年;五年期满后如该等核心技术和管理人员离开兆讯传媒的,在离开后的一年内将不到与兆讯传媒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单位工作,也不会自行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兆讯传媒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且兆讯传媒已与该等核心技术和管理人员签署并已向万好万家提供符合本条要求的劳动合同和保密与竞业禁止合同。

    12、其他安排

    拉萨兆讯承诺,2014年度兆讯传媒的关联交易收入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万元,此后年度兆讯传媒来自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收入金额将逐年递减。如2014年度至2016年度来自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收入超过人民币2200万元的,则计算当年度经审计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时超出部分收入不计入。本条所述关联方指依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中的关联人定义认定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前的兆讯传媒关联方。

    三、《万好万家股份认购协议》、《万好万家股份认购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苏素玉于2014年8月22日签署了《万好万家股份认购协议》,并于2014年9月12日签署了《万好万家股份认购之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认购标的和认购方式

    认购标的为万好万家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普通股,认购方式为现金认购。

    2、定价基准日和定价

    定价基准日为万好万家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募集配套融资资金相关事宜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定价原则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A股股票交易均价,即人民币10.28元/股。

    3、认购数量和认购金额

    苏素玉认购数量为6,809,338股,认购金额为69,999,994.64元。

    4、认购股份的限售期

    认购方承诺,认购方所认购的万好万家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普通股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新增股份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5、认购款的支付、用途及股票交付

    协议生效后,认购方在收到万好万家发出的《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配售股份及缴款通知书》后,按该通知书确定的日期(该日期不得早于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第10日)将认购款项一次性支付至指定账户。

    万好万家因认购方认购股份所募集的配套资金,仅用于购买兆讯传媒100%股份、青雨影视100%股份及翔通动漫100%股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万好万家在收到认购方足额支付的股份认购款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部门规定的程序,最晚不超过5个工作日将认购方认购的股票通过结算公司的证券登记系统记入认购方名下,以实现交付

    6、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成立。

    截至认购方支付认购款前,如发生任何情形而可能对本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有重大不利影响时,认购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该等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有可能对本协议项下的约定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审理、调查或其他程序,或任何政府部门的批文或指示,或万好万家、兆讯传媒、青雨影视、翔通动漫等主体任何重大资产的灭失或毁损。

    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承诺与保证、违约责任和保密等涉及8.1条各项条件满足前即须享有或履行的权利义务条款在本协议签署后即生效,其他条款于8.1条各项条件均被满足之日起生效。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各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时,本协议方可解除。

    若发生除分红、派息之外的其他因素导致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价格的变化,则认购方有权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一方违反本协议或违反其做出的保证或承诺,致使守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将遭受重大损失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7、违约责任条款

    协议生效后,若认购方无合法、合规或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理由,单方解除本协议的,应按约定的认购金额的百分之五向万好万家承担违约金。

    协议生效后,若认购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如期足额履行交付认购款项义务的,则按欠付金额以每日万分之五向万好万家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五日的,万好万家有权解除本协议。

    在认购方按时交付了足额认购款项的前提下,若万好万家不能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向认购方交付所认购股票,则认购方可以向万好万家追索,并且万好万家应按未交付所认购股票对应的金额以每日万分之五向认购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五日的,认购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因监管部门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而造成本协议无法履约的,不构成违约。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万好万家股票的情况。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拉萨兆讯与万好万家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苏素玉与万好万家签署的《万好万家股份认购协议》和《万好万家股份认购之补充协议》;

    4、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万好万家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本报告书的披露网站为www.sse.com.cn。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拉萨兆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肇广才)

    日期:2014年9月14日

    附表二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填表说明:

    5、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6、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7、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8、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素玉

    日期:2014年9月14日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万好万家

    股票代码: 60057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天厚地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三才堂42号7号平房445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三才堂42号7号平房4452

    股份变动性质: 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一四年九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载明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天厚地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三才堂42号7号平房4452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蓰阁

    合伙出资总额:6,758万元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设计;公共关系服务;教育咨询;文化咨询;体育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2年6月15日

    合伙期限:至2042年06月14日

    注册号:110108015004055

    税务登记证号码:京税证字 110108597676299 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三才堂42号7号平房4452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电话:010-8823132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天厚地德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天厚地德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外上市公司 5%及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翔通动漫3名股东与万好万家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做出的。

    二、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 月内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天厚地德未拥有上市公司的权益。万好万家拟采取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天厚地德持有的翔通动漫46.06%的股权,其中发行股份27,913,690股,占万好万家本次重组后总股本的5.60%。

    二、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计算公式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金额/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10.28元/股。

    上述发行价格的最终确定尚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本次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三、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

    公司以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方式向标的公司全体售股股东支付交易对价。

    2、资产交付或过户的时间安排

    (1)标的资产的交割安排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至迟不超过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的30天内,本协议各方应互相配合、办理完成标的资产100%股份的移交、过户手续。

    (2)标的股份的交割安排

    交割日后5个工作日内,万好万家应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就标的资产售股股东在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程中认购万好万家全部新增股份所支付的认购对价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并及时向交易所和结算公司申请办理将新增股份登记至标的资产售股股东名下的手续。

    四、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以及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但仍需获得如下批准:

    (1)浙江省国资委对本次交易方案的批准

    (2)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方案的批准;

    (3)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4)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程序。

    五、转让限制或承诺

    万好万家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同意并确认,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万好万家股份自新增股份登记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此外天厚地德特别承诺:如翔通动漫逾期未能如约收回应收账款,其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万好万家股份中的相应股票在36个月锁定期届满后,将继续锁定至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六、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万好万家的股票,与万好万家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自 2013 年以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万好万家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交易。

    除本次交易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作其他安排的计划。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买卖万好万家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要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天厚地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蓰阁

    签署日期:2014 年9月15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万好万家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

    4、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万好万家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本报告书的披露网站为www.sse.com.cn。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天厚地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日期:2014年9月15日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杭州
    股票简称万好万家股票代码60057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杭州赛领旗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杭州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 0

    持股比例: 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 29,186,290股

    变动比例: 5.8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本报告书/报告书《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万好万家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万好万家集团万好万家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宏震、张静夫妇以及张宏震、张静夫妇控制的山南丰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丰永投资山南丰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发展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兆讯传媒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之一
    翔通动漫厦门翔通动漫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之一
    青雨影视东阳青雨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之一
    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浙江发展协议受让万好万家集团4,500万股股份及万好万家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兆讯传媒100%股份、翔通动漫100%股权、青雨影视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兆讯传媒100%股份、翔通动漫100%股权和青雨影视100%股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准则 15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

    人民币元

    姓名张宏震
    曾用名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42010319670211****
    住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常青花园街常青花园四小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渡上依水庄园2区26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邮编102209
    联系电话010-84782300

    姓名张静
    曾用名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42220119660511****
    住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常青花园街常青花园四小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渡上依水庄园2区26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邮编102209
    联系电话010-84782300

    姓名性别国籍职务长期居住地境外居留权
    张宏震中国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
    游波中国监事湖北孝感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杭州
    股票简称万好万家股票代码60057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山南丰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宏震、张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 0

    持股比例: 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 26,234,791股

    变动比例: 5.2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本报告书/报告书《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万好万家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拉萨兆讯拉萨兆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浙江发展协议受让万好万家集团4,500万股股份及万好万家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兆讯传媒100%股份、翔通动漫100%股权、青雨影视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
    兆讯传媒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之一
    翔通动漫厦门翔通动漫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之一
    青雨影视东阳青雨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之一
    浙江发展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
    人民币元

    姓名苏素玉
    曾用名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44052419481124****
    住址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峡山金光路**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嘉盛中心22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境外居留权
    肇广才执行董事、经理中国北京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杭州
    股票简称万好万家股票代码60057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拉萨兆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5号总部经济基地大楼1509房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 0 持股比例: 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 43,657,587 变动比例: 8.7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杭州
    股票简称万好万家股票代码60057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苏素玉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峡山金光路**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 0 持股比例: 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 6,809,338 变动比例: 1.37%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本报告书/报告书《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万好万家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厚地德北京天厚地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
    人民币元

    姓名国籍任职长期居住地是否拥有境外居住权
    张蓰阁中国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国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杭州
    股票简称万好万家股票代码60057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天厚地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 无 持股比例: 无=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 27,913,690 变动比例: 5.6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