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0576 证券简称:万好万家 公告编号:临2014-058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 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公司《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发展”)提交公司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由于工作疏忽,上述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部分描述错误,公告中相应引用的部分也出现了错误,现更正如下:
一、浙江发展《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更正情况
(一)第6页“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之“二、一致行动人情况”之“1、杭州越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情况”:
原披露为:
“普通合伙人为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500万元,占总合伙份额0.99%;有限合伙人为浙江发展、杭州景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孔德永、陈丽丽、苏素玉,认缴出资额分别为20,400万元、5,000万元、11,340万元、10,200万元和3,060万元,合计50,000万元,占总合伙份额99.01%。”
现更正为:
“普通合伙人为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500万元,占总合伙份额0.99%;有限合伙人为浙江发展、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孔德永、杭州景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素玉、沁朴投资,认缴出资额分别为20,400万元、14,000万元、6,170万元、5,000万元、3,060万元和1,370万元,合计50,000万元,占总合伙份额99.01%。”
(二)第12页“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之“三、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第二段第一句:
原披露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收购的股份,在股权转让完成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更正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收购的股份,在股权转让完成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的更正情况
第2页“2、杭州越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的“出资情况”:
原披露为:
“出资情况:普通合伙人为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500万元,占总合伙份额0.99%;有限合伙人为浙江发展、杭州景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孔德永、陈丽丽、苏素玉,认缴出资额分别为20,400万元、5,000万元、11,340万元、10,200万元和3,060万元,合计50,000万元,占总合伙份额99.01%。”
现更正为:
“出资情况:普通合伙人为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500万元,占总合伙份额0.99%;有限合伙人为浙江发展、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孔德永、杭州景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素玉、沁朴投资,认缴出资额分别为20,400万元、14,000万元、6,170万元、5,000万元、3,060万元和1,370万元,合计50,000万元,占总合伙份额99.01%。”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