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4-042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9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9月10日以专人或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传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金雷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与会董事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偿还公司到期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短期融资券,并于获得注册后在注册额度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主管机构政策发行短期融资券,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注册额度):人民币不超过27亿元。
2、发行方式:公开发行,单次或多次发行,具体由公司及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利率:根据各发行时期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情况,利率通过簿记建档结果最终确定。
4、存续期限:短期融资券注册有效期为两年,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由公司及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5、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公司到期贷款。
本次发行事项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条件及相关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合同,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及发行事项。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4年10月10日(周五)上午9:30在郑尧高速公路郑州南服务区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届时将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4-043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0月10日(星期五)上午9:30
● 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26日(星期五)
●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0月10日(星期五)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0月10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则将以其第一次表决为准。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尧高速公路郑州南服务区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止2014年9月26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三)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四)出席会议登记时间: 2014年10月8日至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五)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五、其它事项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100号306室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杨亚子、高洪鑫
联系电话:(0371)67717695
联系传真:(0371)87166867
邮政编码:450016
股东大会预计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17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10月10日召开的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 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二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0月10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020 | 中原投票 | 1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1.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中原股份”A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1投同意票的,应申报如下:
股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020 | 买入 | 1.00元 | 1股 |
(二)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中原股份”A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1投反对票的,应申报如下:
股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020 | 买入 | 1.00元 | 2股 |
(三)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中原股份”A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1投弃权票的,应申报如下:
股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020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投票注意事项
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4-044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9月16日,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偿还公司到期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短期融资券,并于获得注册后在注册额度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主管机构政策发行短期融资券,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注册额度):人民币不超过27亿元。
2、发行方式:公开发行,单次或多次发行,具体由公司及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利率:根据各发行时期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情况,利率通过簿记建档结果最终确定。
4、存续期限:短期融资券注册有效期为两年,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由公司及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5、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公司到期贷款。
二、其他
本次发行事项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条件及相关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合同,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及发行事项,根据有关方面意见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调整本次融资券相关事项。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