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32 股票简称:仙琚制药 公告编号:2014-032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9月1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2014年9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15:00 至2014年9月16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堂;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金敬德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13,218,889股,占公司总股本512,100,000股的41.6362%。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3,986,4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83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12,906,5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75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1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1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原料药产业升级建设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3,156,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9%;反对61,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924,5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7%;反对61,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丁天先生、卢胜强先生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关于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