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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货业创新发展路径拟定
    2014-09-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三大亮点:明确市场的主体是专业交易商队伍,拓宽期货公司业务范围,确定期货公司发展目标是国际化机构

      ⊙记者 王宁 ○编辑 梁伟

      

      期货业在经历多年的“山重水复”后,终于迎来“柳暗花明”。

      在首届“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研讨会”召开前夕,证监会昨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了行业未来创新业务发展路径和机构对外开放程度,同时,也强调了加强投资者保护和牢牢守住不发生风险的底线。

      多位业内资深人士表示,《意见》在创新会议前发布,一方面体现了贯彻落实新“国九条”精神的具体措施,另一方面,也为未来行业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一是明确了市场发展主体,即专业交易商队伍和机构投资者;二是拓宽了业务经营范围,为公司转型升级进行铺垫;三是明确了国际化发展目标,扩大境外市场的服务范围。

      初定八项举措

      随着期货市场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市场功能日益发挥,服务国民经济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在资本实力、合规状况等方面也得到了很大提升。不过,由于期货及衍生品行业业态较为单一,服务能力与实体经济的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期货市场的发展。

      此外,新“国九条”将提高证券期货服务业竞争力作为重要目标,在此背景下,为了加快推动行业创新发展,满足实体经济日益多元化的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需求,《意见》以增强竞争能力、服务实体经济为主线,对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重点提出了八大举措:一是大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二是努力增强期货经营机构竞争力。三是适时放宽行业准入。四是探索交易商制度,培育专业交易商队伍。五是逐步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对外开放。六是稳步发展场外衍生品业务。七是加强投资者保护。八是加强风险防范。

      业内人士表示,《意见》的出台为行业创新发展确定了路径,将进一步推动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期货行业在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方面的作用。

      行业发展大有可为

      《意见》的发布,不仅预示着监管层对现有的业务制度或进行“松绑”,而且也为其他创新业务明确了方向,同时,也对期货公司提出了国际化的发展目标。

      北京工商大学证券与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表示,《意见》最大亮点有三点:一是明确了市场的主体是专业交易商队伍,二是拓宽了期货公司未来业务范围,三是期货公司未来将是以国际化为目标的机构。

      胡俞越说,《意见》明确期货经营机构作为期货及衍生品服务提供商的基本定位,未来期货公司可开展业务会逐渐增多,经纪业务、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境外代理,风险管理、中间介绍和自营业务等,期货公司业务范围扩大,有助于培养其核心竞争力,同时也有助于打造国际化的期货机构。目前期货公司数量偏多,未来并购重组仍会继续,但并购范围显然扩大了,从行业内到行业外,从境内到境外,说明行业发展已经处于转型阶段。

      胡俞越认为,目前期货业既有挑战也有机遇。监管层允许金融机构混业经营,对于期货公司来说势单力薄,面对其他金融机构,期货公司优势可能不明显,但可以通过发挥风险管理和定价服务优势,来迎接金融业混业时代到来。

      南华期货总经理罗旭峰表示,《意见》提出探索建立以套期保值和风险管理为目的的专业交易商制度,这是为期权采用做市商交易而进行制度上的完善,因为期权采用做市交易机制是最好的选择。同时,《意见》支持金融机构和产业客户在风险隔离、防止利益冲突的前提下发展成为专业交易商,说明未来其他创新业务也有采用做市制度的可能。此外,《意见》在首届期货创新大会召开前夕出台,为行业发展打开了想象空间。

      宏源期货总经理王化栋表示,《意见》在创新大会前发布,一方面是落实新“国九条”精神,积极采取措施,加快推动行业创新发展,另一方面,对期货公司创新发展和国际化目标进行了定位。《意见》提出逐步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对外开放,说明期货市场开放度还远远不够,期货市场本就是一个国际化程度较高的市场,现在扩大对外开放度,未来市场将大有所为,例如允许在境外设立、收购公司,为境内企业“走出去”提供配套金融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