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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9-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中南重工 公告编号:2014-062

      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17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14年9月16日-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6日下午15:00至2014年9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陈少忠董事长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2人,代表股份145,765,3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09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142,450,000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6.49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315,382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148%。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公司于2013年12月取得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现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中增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工商局最终核定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票145,765,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对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十四条规定进行修改,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原: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产管道配件、钢管、机械配件、伸缩接头、预制及直埋保温管。修改为: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产管道配件、钢管、机械配件、伸缩接头、预制及直埋保温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披露于2014年9月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145,765,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南重工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南重工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