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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取消部分提案及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14-09-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4-临038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取消部分提案及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5日召开了五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9月29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赵伟先生因个人工作安排方面的原因,其本人于近日申请不再参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选举。公司董事会尊重赵伟先生的决定,并于2014年9月16日召开了五届董事会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取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之子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赵伟》, 9月29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将不再审议该议案。

    另,2014年9月1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数量335,223,823股,持股比例28.16%)《关于在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于9月29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选举李耀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三项临时提案(临时提案的详细内容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认为,单独持有公司28.16%股份的股东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符合上述规定且新增的三项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三项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前述内容外,公司于2014年9月9日公告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的其他审议事项不变,变更后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请参阅公司于9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纸业”)持有公司股票335,223,8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16%,为贵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根据相关规则的规定,中国纸业向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14年9月29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三项临时提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选举李耀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9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取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之子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赵伟》,中国纸业拟推选李耀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同意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李耀先生,195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职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主要从事制浆造纸行业工程咨询、设计、技术管理工作,兼任中国造纸协会常务理事、中国造纸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造纸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发改委轻纺行业专家、全国总工会轻纺行业专家、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

    二、《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2013年度所进行的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解,并对当年度的审计成果进行认真审阅后,中国纸业认为该所具备较高的职业素质,勤勉尽责,能够按照约定时间较好地完成所交付的年度审计工作。

    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参照 2013 年收费标准由经营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2 、201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立信事务所能够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了审计意见,并按规定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纸业对立信事务所的内控审计工作进行了了解,认为其恪守职责,能够胜任该项工作。

    公司拟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参照 2013年收费标准由经营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4-临039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9月29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于2014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临036),将于9月29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赵伟先生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近期申请不再参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公司尊重赵伟先生的决定,并于2014年9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取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之子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赵伟》。

    另,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于9月17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在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申请增加《关于选举李耀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三项临时提案,并提请提交公司将于9月29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上述情况,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补充后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29日下午14:30(星期一)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地点: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31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1、董事候选人:童来明

    1.02、董事候选人:黄阳旭

    1.03、董事候选人:洪军

    1.04、董事候选人:严肃

    1.05、董事候选人:青雷

    1.06、董事候选人:张晓忠

    1.07、董事候选人:李方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来平

    2.02、提案取消

    2.03、独立董事候选人:吕小侠

    2.04、独立董事候选人:宋衍蘅

    2.05、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耀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01、监事候选人:陈海青

    3.02、监事候选人:张强

    4、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议案1、2经公司2014年9月5日召开的五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9月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议案2.05、4、5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临时提案的形式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3经公司2014年9月5日召开的五届监事会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9月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三)特别提示

    1、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

    3、累积投票方式如下:

    (1)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选举票可以集中使用。

    (2)股东最大表决权数就各议案组分别计算,为股东代表股数与该议案组下应选人数的乘积。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董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所持股数×7;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所持股数×4;选举监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监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2,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给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个候选人。

    (3)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使用的表决权数超过其最大表决权数时,如只投向一位候选人的,该投票有效,按该股东所拥有的最大表决权数计算;如分散投向数位候选人的,该投票无效。如股东使用的表决权数累计少于其最大表决权数时,选票有效,不足部分视为弃权。

    (4)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董事或监事,取得票数较多者当选,且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4年9月23日(星期二)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方法(股东登记表式样、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1、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票帐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4年9月24日(星期三)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详见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朝阳、欧阳光、丁静

    联系电话:0759-2820938

    指定传真:0759-2820680

    通讯地址: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313号

    邮政编码:524072

    2、本次临时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1:

    股东登记表式样

    兹登记参加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姓名/名称: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

    年 月 日

    注:本登记表打印、复制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授权委托书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9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议案内容使用表决权数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1董事候选人:童来明   
    1.02董事候选人:黄阳旭   
    1.03董事候选人:洪军   
    1.04董事候选人:严肃   
    1.05董事候选人:青雷   
    1.06董事候选人:张晓忠   
    1.07董事候选人:李方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来平   
    2.02提案取消
    2.03独立董事候选人:吕小侠   
    2.04独立董事候选人:宋衍蘅   
    2.05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耀   
    3《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01监事候选人:陈海青   
    3.02监事候选人:张强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4《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备注:

    1、本次议案为选举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累积投票制的选票不设“反对”项和“弃权”项,投票人可分别在候选人姓名后面“使用表决权数”栏内填写对应的选举表决权数。最低为零,最高为所拥有的该议案组下最大表决权数,且不必是投票人股份数的整倍数。

    2、对议案4、5进行表决时,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的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操作流程如下:

    投票日期:2014年9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总提案数:16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433冠豪投票16A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本次网络投票的除需累积投票的第1、2、3项提案组之外的剩余2项提案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内容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4-5号本次股东大会除需累积投票的第1、2、3项提案组之外的剩余2项提案99.00元1股2股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委托价格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1董事候选人:童来明1.01
    1.02董事候选人:黄阳旭1.02
    1.03董事候选人:洪军1.03
    1.04董事候选人:严肃1.04
    1.05董事候选人:青雷1.05
    1.06董事候选人:张晓忠1.06
    1.07董事候选人:李方1.07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来平2.01
    2.02提案取消2.02
    2.03独立董事候选人:吕小侠2.03
    2.04独立董事候选人:宋衍蘅2.04
    2.05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耀2.05
    3《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01监事候选人:陈海青3.01
    3.02监事候选人:张强3.02
    4《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4.00
    5《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5.00

    本次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董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所持股数×7;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所持股数×4;选举监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监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2,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给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个候选人。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注:当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或监事时,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选举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

    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候选人共有7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700 股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

    当选举票数超过一亿票时,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23日 A 股收市后,持有冠豪高新A 股(股票代码600433)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除需累积投票的第1、2、3项提案组之外的剩余2项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433买入99.00元1股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持有公司100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共7名董事会候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方式如下:

    议案名称对应的申报价格(元)申报股数
    方式一方式二方式三
    董事候选人选举    
    候选人:董事一1.01700100200
    候选人:董事二1.02 100500
    候选人:董事三1.03 100 
    ………… …… 
    候选人:董事七1.07 100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4号提案《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433买入4.00元1股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4号提案《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433买入4.00元2股

    (五)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4号提案《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433买入4.00元3股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