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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
    提示性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六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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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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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
    提示性公告
    2014-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4-047

      债券代码:122085 债券简称:11深高速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4年12月31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本次换届选举”),本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将与本次换届选举相关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

      上述有权提名人可以在2014年10月15日前向本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股东根据本公告的规定作出提名的,并不影响其根据《公司章程》第100条的规定继续行使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权利。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在2014年10月15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有关提名文件的要求详见第五点。

      2、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审核提名文件,对提名人及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书面意见。提名委员会有权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对候选人的素质和提名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

      3、董事会在本次提名期满后适时召开会议,听取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资格的审查意见及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提请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以供其审核。对于上交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本公司不得将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

      5、如果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本公司收到股东提交的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规规定的提名材料,本公司将尽快发出补充通知和材料,并按规定确定是否需要延迟召开股东大会。

      6、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董事会负责向股东大会说明董事候选人资格的审查结果和意见,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证券监管机构提出异议等。

      四、董事任职资格

      1、董事候选人应符合《公司法》、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指引等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 担任因经营管理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 因触犯刑法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

      (8) 非自然人;

      (9) 被有关主管机构裁定违反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且涉及有欺诈或者不诚实的行为,自该裁定之日起未逾五年;

      (10)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人士。

      3、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指引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各项规定。

      4、除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外,提名人在提名董事候选人时,还应当考虑被提名人是否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能力。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本公司决策机构的整体素质,《公司章程》就董事任职资格提出了基本要求,详见《公司章程》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第8条的规定,请提名人予以关注。《公司章程》及附件可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以及本公司网站(www.sz-expressway.com)查阅。

      五、关于提名的相关要求和说明

      1、提名须以书面方式作出,提名文件应包括董事候选人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和详细工作经历、职业操守、全部兼职情况、满足任职资格与基本素质要求的支持性说明和文件等,并由提名人签署确认。

      2、被提名人应当出具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3、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时,提名人还须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格式和内容,对候选人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也应就其本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

      4、提名人为本公司股东的,应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1) 如是个人股东的,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 如是法人股东的,需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 提名日的持股凭证。

      5、提名人和被提名人有义务配合本公司进行对提名文件资料真实性的调查工作,以及根据本公司要求提交进一步的文件和材料。

      6、提名文件应以亲自送达或邮寄的方式提交。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裙楼2-4层(邮编:518026)

      联系人:肖蔚

      电话:(86) 755 - 8285 3331

      传真:(86) 755 - 8285 3411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4-048

      债券代码:122085 债券简称:11深高速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4年12月31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本次换届选举”),本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将与本次换届选举相关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监事会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第七届监事会成员的任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二、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本公司发起人股东、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职工代表监事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上述有权提名人可以在2014年10月15日前向本公司提名监事候选人(“本次提名”)。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在2014年10月15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有关提名文件的要求详见第五点。

      2、监事会在本次提名期满后适时召开会议,确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提请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如果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本公司收到股东提交的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规规定的提名材料,本公司将尽快发出补充通知和材料,并按规定确定是否需要延迟召开股东大会。

      四、监事任职资格

      1、监事候选人应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指引等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监事:

      (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 担任因经营管理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 因触犯刑法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

      (8) 非自然人;

      (9) 被有关主管机构裁定违反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且涉及有欺诈或者不诚实的行为,自该裁定之日起未逾五年;

      (10)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人士。

      3、除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外,提名人在提名监事候选人时,还应当考虑被提名人是否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监督能力。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本公司监督机构的整体素质,《公司章程》就监事任职资格提出了基本要求,详见《公司章程》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第7、8、10条的规定,请提名人予以关注。《公司章程》及附件可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以及本公司网站(www.sz-expressway.com)查阅。

      五、关于提名的相关要求和说明

      1、提名须以书面方式作出,提名文件应包括监事候选人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和详细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满足任职资格与基本素质要求的支持性说明和文件等,并由提名人签署确认。

      2、被提名人应当出具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3、提名人为本公司股东的,应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1) 如是个人股东的,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 如是法人股东的,需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 提名日的持股凭证。

      4、提名人和被提名人有义务配合本公司进行对提名文件资料真实性的调查工作,以及根据本公司要求提交进一步的文件和材料。

      5、提名文件应以亲自送达或邮寄的方式提交。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裙楼2-4层(邮编:518026)

      联系人:肖蔚

      电话:(86) 755 - 8285 3331

      传真:(86) 755 - 8285 3411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