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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金牛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4-021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14年9月28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赫孟合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贷款利率上浮千分之五向控股股东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申请新增期限为两年,总额不超过6.4亿元委托贷款,并与冀中能源签订《委托贷款框架协议》。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赫孟合先生、郑温雅女士、杨印朝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4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公司拟根据资金状况及生产经营的需要,以公司的自有土地使用权、房产及设备等自有资产作为抵押,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申请累计不超过9000万元的银行贷款。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4年 10 月16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金牛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4-022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概要

      公司拟根据资金状况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基准贷款利率上浮千分之五向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申请新增期限为两年不超过人民币6.4亿元的委托贷款,由冀中能源委托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发放。

      一、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上浮千分之五向冀中能源申请新增不超过人民币6.4亿元的委托贷款。由冀中能源委托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发放。冀中能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前述委托贷款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4年9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赫孟合先生、郑温雅女士、杨印朝先生回避了表决。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申请的委托贷款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冀中能源相关情况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

      法定代表人:郭周克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718,112,962元

      成立日期:1999年8月26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130000000009735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资格证有效期至2016年5月26日);本企业自产水泥、无碱玻璃纤维及制品的销售;房屋及设备租赁;钢材及设备配件、五金电料的经销;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1,2-二氯乙烷的批发(票面,危险化学品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8月1日);非金属矿及制品、金属及金属矿批发、零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需前置审批的除外);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涉及许可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煤炭开采;水泥用石灰岩、水泥配料用砂岩露天开采;洗煤;水泥、无碱玻璃纤维及制品、电力、蒸汽的生产;会议、婚庆礼仪及保洁洗衣服务;日用杂品、服装、鲜花礼品、预包装食品零售;正餐(含凉菜)、住宿服务;污水处理及处理后中水的销售;机械设备及零部件、标准件、矿用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机票代售;建材、生铁、铁精粉、铁合金、电器、金属材料及制品、阀门、电缆、焦炭、轴承的销售;招标代理服务。

      (二) 关联关系

      冀中能源目前持有公司381,554,476股A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6.08%,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 主要业务

      冀中能源主营业务为煤炭的生产和销售。冀中能源生产的原煤主要供应电力用户,洗精煤主要供应大型钢铁企业。冀中能源的主要煤种为1/3 焦煤、肥煤和无烟煤,煤炭产品主要用户为河北钢铁、济南钢铁、安阳钢铁等大型钢铁企业,以及华北地区的电力生产企业。

      (四) 主要财务数据及业务发展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冀中能源合并口径的资产总额4,147,751.4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534,357.16万元,2014年1—6月份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072,346.6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70.42万元(未经审计)。冀中能源为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冀中能源,股票代码:000937,其近三年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详见冀中能源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近三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贷款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4亿元,期限为两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上浮千分之五计算。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冀中能源签署《委托借款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向冀中能源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4亿元委托贷款, 由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与冀中能源签署具体的贷款合同,贷款期限2年,自实际放贷日起算。公司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的约定支付资金利息,资金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上浮千分之五计算。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申请的委托贷款有利于解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能够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开展。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对本次交易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的对方冀中能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委托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贷款利率上浮千分之五计算,可以降低公司融资成本,节约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交易。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金牛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4-023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股票不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公司拟于2014年10月16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会议现场召开时间:2014年10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0月16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或者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有关提案,股东既可以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参加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程序请参见附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五)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沧州临港化工园区公司厂区办公楼八楼会议室 。

      (六)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将于2014 年10月11日(星期六)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10月10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14年10月14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二)登记地址

      沧州临港化工园区化工大道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手续

      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请持单位证明信、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证券部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国发 杨林蓄

      联系电话:0317—8885004

      传 真:0317—8885061

      地 址:沧州临港化工园区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061108

      (五)会议费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

      注: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10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1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

      (二)表决方法

      在“申报价格”项下填写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议案具体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

      ■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按如下方式填写: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如某 A 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股东大会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股东大会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股东大会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二)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三)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五)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