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编号:临2014-034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4年8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公告刊登于2014年8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现就其中控股股东股份变动情况更正如下:
原“(二)本次权益变动时间、方式、变动数量和比例”中——本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变动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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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变动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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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4年9月2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就报告书中的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1、原“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中——股权分置改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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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为:
股权分置改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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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附表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为:持股数量:137,127,940 ,持股比例:44.16% 。更正为:持股数量:158,010,000 ,持股比例:50.89%。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
此次更正公告对公司已披露信息内容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修订版)
上市公司名称: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吉林森工
股票代码:60018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4036号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4036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署日期: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指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交易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累计超过5%的行为。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指: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森工集团”)
2、吉林森工指: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3、上交所/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4、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5、《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6、《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7、《收购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8、本报告书指: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9、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柏广新
设立日期:1994年4月28日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4036号
注册资本:50,554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森林抚育、植树造林、采伐制材、森林管护、中药材种植;经营木材、锯材、人造板、木质家具、百叶窗、地板等各种木制品。林业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林业副产品、小野菜、森林菌类、林副土特产品、金属材料、五金化工产品、建材、普通机械、矿产品;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投资;汽车租赁;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以下经营项目由子公司凭许可证经营)瓶(桶)装饮用水生产销售;苗木经营;经济动植物养殖;国内外旅游业;电子商务;担保、保险代理、典当、信贷咨询、资本运营及有关金融业务(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可自主选择经营)
营业执照号码为:220000000128126
税务登记证号码为:220102123942751
组织机构代码为:12394275—1
主要股东名称及持股情况:吉林省国资委出资32,860万元,持股比例65%;集团公司各级工会代表职工出资17,694万元,持股比例35%。
通讯方式: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4036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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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099) 2641.5万股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9.91%,系该公司第二大股东。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减持的目的:提高国有资产运作效率,改进治理结构。
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结合自身的运营和发展状况及其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继续增持或减持吉林森工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1998年6月经吉林省人民政府以吉政函[1998]47号文批准,由信息披露义务人独家发起,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吉林森工,于1998年10月7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2005年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森工集团持有吉林森工50.89%的股权。
股权分置改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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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21日至2014年8月29日期间,森工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吉林森工股份8,805,286股,占吉林森工总股本的2.84%。本次减持后,森工集团持有吉林森工股份137,127,940股,占总股本的44.16%。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2014年8月21日之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吉林森工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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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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