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4-058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4年9月2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9月27日在浙江省富阳市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锋峰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9)。
本议案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4-059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参与竞拍
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4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鞍钢金固(杭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金固”)参与竞拍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场口新区富政工出【2014】55号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授权鞍钢金固经营管理层签署和办理土地竞拍购买过程中的相关文件。
鞍钢金固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参与竞拍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拍主体介绍
公司名称:鞍钢金固(杭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孙锋峰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富阳市场口镇石塔山路2号第1幢310室
经营范围:钢材加工项目的筹建(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鞍钢金固各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
二、竞拍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土地供应政策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子公司鞍钢金固参与竞拍位于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场口新区面积为约163536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鞍钢金固生产经营自用,宗地相关信息如下:
1、土地出让方名称:富阳市国土资源局
2、土地出让方地址: 富阳市富春街道桂花西路
3、土地位置: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场口新区
4、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5、占地面积:163536平方米
6、土地容积率:1.1-1.5
7、建筑密度:30%-50%
8、绿化率:15%-20%
9、宗地编号:富政工出【2014】55号
10、保证金:720万元人民币
11、挂牌起价: 3599万元人民币
鞍钢金固所购买的土地主要用途为生产经营自用,实际价格以最终竞拍价为准,购买资金为鞍钢金固自有资金。宗地具体位置与面积以规划红线图和实测为准,出让方式为挂牌出售。
公司董事会授权鞍钢金固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根据竞拍情况确定竞拍价格。同时授权鞍钢金固经营管理层签署和办理土地竞拍购买过程中的相关文件。
三、参与竞购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鞍钢金固本次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是为了满足其对生产经营场地的需求,为其尽快完成建厂投产提供重要保障,有利于其筹建工作加快速度。对本公司布局上游原材料供应有深远的意义,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四、风险提示
因上述宗地使用权受让尚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履行“招、拍、挂”程序,竞拍面积、竞拍金额、能否成功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后续购买进展的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