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丰股份、丰东股份
获批筹建农村小贷公司
获批筹建农村小贷公司
2014-10-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李琳 ○编辑 邱江
辉丰股份与丰东股份今日同时公告称,由辉丰股份作为主发起人,两公司参股申请设立的大丰市沿海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获江苏省金融办筹建批复。
根据公告,辉丰股份与丰东股份均于近日收到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办下发的《关于同意筹建大丰市沿海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两公司发起设立大丰市沿海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建地点为大丰市西团镇,筹备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同处大丰市的辉丰股份和丰东股份从2013年10月中旬开始联手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该小贷公司的投资方当时拟定为5名,包括辉丰股份、丰东股份和3名自然人。其中,辉丰股份出资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为主发起人;丰东股份出资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