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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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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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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10-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华芳纺织 编号:2014-042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9月29日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8日上午10:00时在张家港市城北路178号华芳国际大厦16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云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选管建忠、沈新华、邵生富、汪建平、顾丽静、王宏亮6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选李磐、宗刚、于沛3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9名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正式任职,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任期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以临时提案的方式联合提名董事候选人,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1%以上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如该等股东于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10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提案的,在公司董事会审核并公告后由股东大会以差额选举方式进行选举,如在有效期内未有临时提案提出的,则股东大会将以等额选举方式进行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9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住所及经营范围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基本完成,控股股东已由华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芳集团”)变更为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原有全部资产、负债、人员、业务已全部由华芳集团及其指定第三方承接,公司成为仅持有浙江嘉化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上市公司,公司的资产、业务全面发生变更。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将公司名称、住所及经营范围作如下变更(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相关内容为准):

    1、公司名称拟变更为“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拟变更为“嘉兴市乍浦经济开发区”。

    3、公司经营范围拟变更为“许可经营项目:液氯、盐酸、32%氢氧化钠、48%氢氧化钠、30%氢氧化钠、次氯酸钠、98%硫酸、96%硫酸、22%发烟硫酸、65%发烟硫酸、压缩氢(副产)、氢气(副产、管道)、液体三氧化硫、氯磺酸、甲苯磺酸(中间产品)、对甲苯磺酸、对甲苯磺酰氯(含自用)、邻/对甲苯磺酰氯(中间产品)、邻甲苯磺酰氯、硝化酸混合物、盐酸(副产)、60%硫酸(副产)、30%盐酸(副产)、氯苯(回收)、废硫酸(回收)、乙醇(回收)、二氯甲烷(回收)的生产(凭有效浙江省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经营),批发(直拨直销):液氨、甲苯、甲醇、硫磺、苯酚、硝酸、硫酸、液碱、盐酸。发电服务。一般经营项目:供热服务。实业投资及资产管理,社会经济咨询,对甲苯磺酰异氰酸脂(PTSI)、脂肪醇、脂肪酸、脂肪酸甲脂、甘油、油脂、其他化工产品的制造,化工原料和化工产品、塑料制品、纺织品、针织品、机械设备、自动化控制仪表、五金电器、钢材、机电设备、建筑材料、日用化学产品、日用百货、工业用脱盐水及其它工业用水、粉煤灰、煤渣、脱硫石膏(副产)的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凭许可证经营)、气瓶检验(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止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与此相关的一切事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后的股份发行情况、公司资产及业务的变更情况,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4年10月修订)》及《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14年10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嘉化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司原有全部资产、负债、人员、业务已全部由华芳集团及其指定第三方承接,公司成为仅持有浙江嘉化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母公司并无实质性经营业务。为简化公司管理层级、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同意由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嘉化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吸收合并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合并完成后,公司作为吸收合并方,继续存续经营;浙江嘉化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被吸收合并方,予以注销。浙江嘉化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均由公司整体继承,所有职工均由公司全部接纳,统一安置。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开展吸收合并涉及的工商、税务、资产移交、资产权属变更等事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事项后,合并双方将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嘉化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变更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司已由棉纺行业变更为能源化工行业,业务类型已发生全面变化,基于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需要,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拟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聘请立信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与立信协商确定。

    公司已就拟解聘事项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沟通,并取得了对方的理解与同意。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更换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改聘立信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变更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下午14:00时在张家港市城北路178号华芳国际大厦1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具体内容以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八日

    附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管建忠:男,1968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EMBA在读。管建忠先生1985年11月参加工作,历任杭州萧山三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三江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嘉化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浩明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中国三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浙江兴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嘉兴江浩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省嘉兴市工商联合会总商会副会长等职。

    管建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具备董事的任职资格。

    截至2014年10月8日,管建忠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20,058,364股股份;同时,管建忠先生持有杭州浩明投资有限公司75%的股份,杭州浩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嘉化集团67.43%的股份,管建忠同时直接持有嘉化集团1.64%的股份,而嘉化集团作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569,244,992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5.63%。因此,管建忠先生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沈新华:男,1961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文化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沈新华先生1980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嘉兴化工厂财务科副科长、科长、厂长助理、副厂长,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浙江嘉化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浙江美福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浙江兴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沈新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具备董事的任职资格。

    截至2014年10月8日,沈新华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450,501股股份;同时,沈新华先生持有嘉化集团3.83%的股份(嘉化集团作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569,244,992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5.63%)。

    邵生富:男,1964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邵生富先生1984年6月参加工作,历任嘉兴化工厂副厂长,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计经委技改处挂职副处长,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浙江嘉化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浙江兴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

    邵生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具备董事的任职资格。

    截至2014年10月8日,邵生富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036,072股股份;同时,邵生富先生持有嘉化集团2.84%的股份(嘉化集团作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569,244,992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5.63%)。

    汪建平:男,1972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文化学历,工程师职称。汪建平先生1991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电气车间主任、副厂长、常务副厂长、厂长,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项目负责人、热电厂厂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浙江嘉化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汪建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具备董事的任职资格。

    截至2014年10月8日,汪建平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036,072股股份;同时,汪建平先生持有嘉化集团0.89%的股份(嘉化集团作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569,244,992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5.63%)。

    顾丽静:女,1963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文化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顾丽静女士1980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嘉兴化工厂工会副主席、农药厂厂长,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浙江嘉化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顾丽静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具备董事的任职资格。

    截至2014年10月8日,顾丽静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1,036,072股股份;同时,顾丽静女士持有嘉化集团1.88%的股份(嘉化集团作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569,244,992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5.63%)。

    王宏亮:男,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化学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职称、浙江省劳动模范。王宏亮先生199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特化厂车间主任、厂长助理、技术中心主任、精化厂厂长,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材料厂厂长、技术中心主任、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党委副书记;现任浙江嘉化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党委副书记。

    王宏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具备董事的任职资格。

    截至2014年10月8日,王宏亮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518,036股股份;同时,王宏亮先生持有嘉化集团0.15%的股份(嘉化集团作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569,244,992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5.63%)。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磐:男,1976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本科学历。李磐先生历任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泰威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磐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何情形,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截至2014年10月8日,李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宗刚:男,1957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方交通大学产业经济专业,经济学博士。宗刚先生历任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副院长,北京工业大学循环经济研究院副院长、经管学院应用经济学科部主任,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工业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副院长兼社会科学研究处处长,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宗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何情形,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截至2014年10月8日,宗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于沛:女,1954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吉林师范大学数学专业,本科学历,会计学教授职称,曾获省级优秀教师。于沛女士历任嘉兴学院会计学院院长,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嘉兴学院商学院教师。

    于沛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何情形,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截至2014年10月8日,于沛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华芳纺织 编号:2014-043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9月29日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8日下午15:00时在张家港市城北路178号华芳国际大厦16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海亚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股东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经公司监事会提名,推选王伟强、徐芸2人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上述2名股东监事候选人。上述2名股东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正式任职,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任期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以临时提案的方式联合提名监事候选人,如该等股东于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10日向公司监事会提出监事候选人提案的,在公司监事会审核并公告后由股东大会以差额选举方式进行选举,如在有效期内未有临时提案提出的,则股东大会将以等额选举方式进行选举。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八日

    附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伟强:男,1962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文化学历,助理政工师。王伟强先生1980年参加工作,历任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团委书记、热电厂党支部书记、副厂长、公司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助理、董事;现任浙江嘉化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助理。

    王伟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何情形,具备监事的任职资格。

    截至2014年10月8日,王伟强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621,643股股份;同时,王伟强先生持有嘉化集团1.89%的股份(嘉化集团作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569,244,992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5.63%)。

    徐芸:女,196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徐芸女士1982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技术中心主任、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和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现任浙江嘉化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徐芸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何情形,具备监事的任职资格。

    截至2014年10月8日,徐芸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518,036股股份;同时,徐芸女士持有嘉化集团0.92%的股份(嘉化集团作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569,244,992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5.63%)。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华芳纺织 编号:2014-044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提供网络投票

    ● 公司股票不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定于2014年10月24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0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0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股权登记日:2014年10月17日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市城北路178号华芳国际大厦16层公司会议室

    (六)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投票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网络投票的日期应为交易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该议案系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每位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待选非独立董事总人数(6人)或独立董事人数(3人)的乘积。股东既可以将其所拥有的投票权集中投向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向数位候选人,但每位股东所投的票数不得超过其所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否则视为废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系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监事。每位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待选股东代表监事总人数(2人)的乘积。股东既可以将其所拥有的投票权集中投向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向两位候选人,但每位股东所投的票数不得超过其所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否则,视为废票。

    3、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住所及经营范围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嘉化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变更的议案》。

    (二)上述6项议案中第1项、第2项议案需逐项表决;第4项、第5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披露情况:上述第1、3、4、5、6项议案已于2014年10月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于2014年10月8日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内容详见登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刊载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10月17日。截止2014年10月17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代为出席会议(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三)会议登记时间:2014年10月22日-23日的8:00-17:30。

    (四)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五)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证券部登记或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0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董秘:戴云达(代理) 0512-58438222

    会务联系人:叶铭 0512-58438202

    公司传真:0512-58438282

    公司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城北路178号华芳国际大厦17层

    邮编:215600。

    (三)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

    公司将在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七届监事会成员后,即时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特此公告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八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 决 事 项表 决 意 向
    赞成反对弃权表决权

    总数(股)

    1、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管建忠    
    沈新华    
    邵生富    
    汪建平    
    顾丽静    
    王宏亮    
    注:本次非独立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1)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多名候选人;(2)投给6名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您的可表决票数总数。可表决票数总数=6×持股数;(3)请在“表决权数”一栏填写具体投票数。
    独立董事李 磐    
    宗 刚    
    于 沛    
    注:本次独立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1)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多名候选人;(2)投给3名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您的可表决票数总数,可表决票数总数=3×持股数;(3)请在“表决权数”一栏填写具体投票数。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王伟强    
    徐 芸    
    注:本次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1)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多名候选人;(2)投给2名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您的可表决票数总数,可表决票数总数=2×持股数;(3)请在“表决权数”一栏填写具体投票数。
    3、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住所及经营范围的议案》   ----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5、审议《关于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嘉化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
    6、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变更的议案》   ----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注册号(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请委托人在本委托书第1项、第2项提案的“赞成”、“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并填写表决权股份数,在第3项至第6项提案中的“赞成”、“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2、授权委托书可复印后填写,委托人为法人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需由委托人签字。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10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15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273华芳投票15A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第3项至第6项议案(即第12项至第15项非实施累计投票的提案)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内容申报价格赞成反对弃权
    3-6号本次股东大会的12-15项提案99.00元1股2股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对于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委托价格
    1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非独立董事
    1.11管建忠1.11元
    1.12沈新华1.12元
    1.13邵生富1.13元
    1.14汪建平1.14元
    1.15顾丽静1.15元
    1.16王宏亮1.16元
    1.2独立董事
    1.21李 磐1.21元
    1.22宗 刚1.22元
    1.23于 沛1.23元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1王伟强2.01元
    2.02徐 芸2.02元
    3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住所及经营范围的议案》3.00元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4.00元
    5审议《关于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嘉化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5.00元
    6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变更的议案》6.00元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赞成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股票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10月17日A股收市后,持有华芳纺织公司A股(股票代码600273)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3项至第6项议案(即第12项至第15项非实施累计投票的提案)投赞成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273买入99.00元1股

    (二)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6项议案(第15项提案)《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变更的议案》投赞成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273买入6.00元1股

    (三)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6项议案(第15项提案)《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变更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273买入6.00元2股

    (四)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6项议案(第15项提案)《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变更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273买入6.00元3股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本次会议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三)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四)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五)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华芳纺织 编号:2014-045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浙江嘉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旭波作为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进入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与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一致,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八日

    附:王旭波简历

    王旭波,男,196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王旭波先生1985年参加工作,历任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成氨厂副厂长、厂长、经贸管理处处长、职工监事;现任浙江嘉化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主管、职工监事。

    王旭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何情形,具备监事的任职资格。

    截至2014年10月8日,王旭波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207,214股股份;同时,王旭波先生持有嘉化集团0.22%的股份(嘉化集团作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569,244,992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5.63%)。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华芳纺织 编号:2014-046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0月8日,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嘉化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司原有全部资产、负债、人员、业务已全部由华芳集团及其指定第三方承接,公司成为仅持有浙江嘉化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化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母公司并无实质性经营业务。为简化公司管理层级、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同意由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嘉化有限公司,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吸收合并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合并完成后,公司作为吸收合并方,继续存续经营;嘉化有限公司作为被吸收合并方,将予以注销。被合并方嘉化有限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均由公司整体继承,所有职工均由公司全部接纳,统一安置。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开展吸收合并涉及的工商、税务、资产移交、资产权属变更等事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事项后,合并双方将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合并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合并方

    名称: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

    法定代表人:戴云达

    注册资本:31,5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针纺织品、服装制造,纺织原料销售,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按资质证书经营)与管理。

    (二)被合并方

    名称:浙江嘉化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嘉兴市乍浦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管建忠

    注册资本:4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内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液氯、盐酸、32%氢氧化钠、48%氢氧化钠、30%氢氧化钠、次氯酸钠、98%硫酸、96%硫酸、22%发烟硫酸、65%发烟硫酸、压缩氢(副产)、氢气(副产、管道)、液体三氧化硫、氯磺酸、甲苯磺酸(中间产品)、对甲苯磺酸、对甲苯磺酰氯(含自用)、邻/对甲苯磺酰氯(中间产品)、邻甲苯磺酰氯、硝化酸混合物、盐酸(副产)、60%硫酸(副产)、30%盐酸(副产)、氯苯(回收)、废硫酸(回收)、乙醇(回收)、二氯甲烷(回收)的生产(凭有效浙江省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经营),批发(直拨直销):液氨、甲苯、甲醇、硫磺、苯酚、硝酸、硫酸、液碱、盐酸。发电服务。一般经营项目:供热服务。实业投资及资产管理,社会经济咨询,对甲苯磺酰异氰酸脂(PTSI)、脂肪醇、脂肪酸、脂肪酸甲脂、甘油、油脂、其他化工产品的制造,化工原料和化工产品、塑料制品、纺织品、针织品、机械设备、自动化控制仪表、五金电器、钢材、机电设备、建筑材料、日用化学产品、日用百货、工业用脱盐水及其它工业用水、粉煤灰、煤渣、脱硫石膏(副产)的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凭许可证经营)、气瓶检验(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止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股东构成:公司持有100%股权。

    被合并方前身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的置入资产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化能源”),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的过户、交割安排,嘉化能源已于2014年9月23日变更组织形式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内资法人独资),更名为嘉化有限公司,股东构成变更为本公司100%持有股权。截至2014年6月30日,嘉化能源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52,861.14万元,负债总额为239,676.2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212,386.81万元,营业收入为162,411.34万元,净利润为29,956.5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9,743.14万元。

    关于嘉化能源近年来业务发展及财务数据的详细情况可参见本公司2014年9月1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 http://www.sse.com.cn/)的《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的相关内容。

    三、吸收合并的相关安排

    1、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嘉化有限公司全部资产、负债、人员和业务。本次合并完成后,公司作为吸收合并方,继续存续经营;嘉化有限公司作为被吸收合并方,将予以注销。

    2、合并基准日:2014年9月30日。

    3、本次合并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均不发生变化,嘉化有限公司的所有资产、负债、权益将由本公司享有或承担,嘉化有限公司的业务和全部人员将由本公司承接或接收,合并双方的债权、债务将由合并后的本公司承继。

    4、编制嘉化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义务和登报公告程序。

    5、合并双方分别履行各自法定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后,将正式签订《吸收合并协议》。

    6、合并双方将积极合作,共同完成本次吸收合并涉及的工商、税务、资产移交、资产权属变更等事宜。

    7、合并双方应履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一切程序。

    四、本次合并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和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有利于生产资源优化配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将对公司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2、嘉化有限公司为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因此,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华芳纺织 编号:2014-047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关于变更财务审计机构的说明

    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上会已连续为公司服务多年,公司对上会及其会计师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服务和辛勤的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司已由棉纺行业变更为能源化工行业,业务类型已发生全面变化,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拟由上会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公司已就拟解聘事项与上会进行沟通,并取得了对方的理解与同意。

    2014年10月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立信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变更的议案》,拟聘请立信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与立信协商确定。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 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号:310101000439673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合伙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表报,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三、独立董事关于变更财务审计机构的意见

    1、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司已由棉纺行业变更为能源化工行业,业务类型已发生全面变化,基于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需要,公司董事会做出改聘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决定合理且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董事会在发出《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变更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

    3、经核查,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满足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本次财务审计机构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改聘立信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变更的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特此公告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华芳纺织 编号:2014-048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后的股份发行情况、公司资产及业务的变更情况,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章 总 则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宗旨:求实开拓攀高峰,自强不息创一流。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针纺织品、服装制造,纺织原料销售,实业投资,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的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按资质证书经营)与管理。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许可经营项目:液氯、盐酸、32%氢氧化钠、48%氢氧化钠、30%氢氧化钠、次氯酸钠、98%硫酸、96%硫酸、22%发烟硫酸、65%发烟硫酸、压缩氢(副产)、氢气(副产、管道)、液体三氧化硫、氯磺酸、甲苯磺酸(中间产品)、对甲苯磺酸、对甲苯磺酰氯(含自用)、邻/对甲苯磺酰氯(中间产品)、邻甲苯磺酰氯、硝化酸混合物、盐酸(副产)、60%硫酸(副产)、30%盐酸(副产)、氯苯(回收)、废硫酸(回收)、乙醇(回收)、二氯甲烷(回收)的生产(凭有效浙江省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经营),批发(直拨直销):液氨、甲苯、甲醇、硫磺、苯酚、硝酸、硫酸、液碱、盐酸。发电服务。一般经营项目:供热服务。实业投资及资产管理,社会经济咨询,对甲苯磺酰异氰酸脂(PTSI)、脂肪醇、脂肪酸、脂肪酸甲脂、甘油、油脂、其他化工产品的制造,化工原料和化工产品、塑料制品、纺织品、针织品、机械设备、自动化控制仪表、五金电器、钢材、机电设备、建筑材料、日用化学产品、日用百货、工业用脱盐水及其它工业用水、粉煤灰、煤渣、脱硫石膏(副产)的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凭许可证经营)、气瓶检验(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止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第三章 股份第三章 股份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四十八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十三条 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下转B2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