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广告
  • 3:要闻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专栏
  • A8:科技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异动公告
  •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4年10月17日   按日期查找
    B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7版:信息披露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异动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1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4-059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0月16日(星期四)下午2: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0月15日-2014年10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15日15:00至2014年10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3层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建民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5名,代表股份466,989,23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1.0612%。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名,代表股份466,139,24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9865%。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4名,代表股份849,99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74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466,570,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4%;反对118,5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4%;弃权3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2%。

      本议案系特别决议,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通过。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第八条修改为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郑萍、罗亮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