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236 股票简称:桂冠电力 编号:临2014-050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其中: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0月16日(星期四)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0月16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590 ,900,881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9.76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93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 22263156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0.98 |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副董事长戴波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冯柳江、独立董事沈琦、独立董事闵勇、监事雷海成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15195029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股份的98.10%;2213605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股份的 1.89 %; 1295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股份的 0.01%。
关联方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此项议案表决。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投票人数 92人,以2760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0.12 %;22136056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99.30 %;129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0.58 %。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雷民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结果:
独立董事候选人 | 投票人数 | 得票数 | 得票比例(%) | 选举结果 |
雷民军 | 12 | 1590998494 | 98.63 | 当选 |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独立董事候选人 | 投票人数 | 得票数 | 得票比例(%) |
雷民军 | 10 | 127613 | 0.57 |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王森先生、寇炳恩先生、梁永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选举结果:
董事候选人 | 投票人数 | 得票数 | 得票比例(%) | 选举结果 |
王 森 | 10 | 1591091567 | 98.64 | 当选 |
寇炳恩 | 9 | 1590897088 | 98.61 | 当选 |
梁永磐 | 8 | 1590896388 | 98.61 | 当选 |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董事候选人 | 投票人数 | 得票数 | 得票比例(%) |
王 森 | 8 | 220686 | 2.97 |
寇炳恩 | 7 | 26207 | 0.12 |
梁永磐 | 6 | 25507 | 0.12 |
三、律师见证情况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黄勇、叶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年二〇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大会规则》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年二〇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6日
股票代码:600236 股票简称:桂冠电力 编号:临2014-051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14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10月1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因公务未能出席,董事冯柳江委托董事唐军生,董事梁永磐委托董事戴波、董事寇炳恩委托董事戴波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沈琦、闵勇委托独立董事赵燕士代为行使表决权,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11名。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审议情况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票数: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选举董事王森先生为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组成人员的议案》。
表决票数: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人员发生较大变动,需对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组成人员做适当调整,调整后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森
委员:戴波、冯柳江、寇炳恩、唐军生。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沈琦
委员:刘全成、唐军生、赵燕士、雷民军。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闵勇
委员:冯柳江、梁永磐、沈琦、雷民军。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雷民军
委员:刘全成、梁永磐、闵勇、赵燕士。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6日
股票代码:600236 股票简称:桂冠电力 编号:临2014-052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14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4年10月16日以现场会议召开。
(四)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雷海成因公务未出席,委托贺华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5名。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审议情况
(一)《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票数: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选举监事贺华先生为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