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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合锻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2014-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特别提示

      1、合肥合锻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锻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4]7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4]7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4]77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

      2、本次发行网下申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实施,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上证发[2014]30号)等相关规定。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请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上证发[2014]29号)。

      3、本次发行在发行方式、投资者资格、网下网上发行比例、网下报价规则、定价及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确定、配售方式、回拨机制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14年10月24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合肥合锻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合锻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060号文核准。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交所上市。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合锻股份”,股票代码为“603011”,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32011”。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4年10月21日(T-4日)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发行人实际的资金需求、发行费用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26元/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4,500万股,网下初始发行2,7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1,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

      4、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请见附表;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4年10月24日(T-1日)9:30-15:00和2014年10月27日(T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填写并提交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即4.26元/股;申购数量应为其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有效申报数量。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通过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将申购资金及时、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申购资金划出时间应早于2014年10月27日(T日)15:00,到达网下发行专户的时间应早于该日16:00。申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申购均视为无效申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关于划付资金具体事项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三、3、网下申购款的缴付”。

      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参与网下申购,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且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

      5、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主承销商有权要求投资者补充提供与核查相关的材料,可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工商登记资料、协会备案的相关材料等。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如投资者不符合条件、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主承销商将不予向其配售股票。

      6、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同时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并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7、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4年10月27日(T日)9:30-11:30、13:00-15:00,申购价格即为本次发行价格4.26元/股,网上申购简称为“合锻申购”,申购代码为“732011”。投资者参与本次网上申购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根据投资者在2014年10月2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计算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8,000股。

      8、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为16,190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9,170万元,扣除发行费3,010万元后,本次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6,160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于2014年10月16日(T-7日)在招股意向书中披露。

      9、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4年10月27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二、5、回拨机制”。

      10、当本次发行网下实际申购数量未达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即2,700万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1、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4年10月16日(T-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合肥合锻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1、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2014年10月20日(T-5日)至2014年10月21日(T-4日)的为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截至2014年10月21日(T-4日)15:00,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系统收到10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97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申报信息。报价区间为4.20元/股-8.13元/股,申购总量为437,070万股。经核查

      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个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按照《合肥合锻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提交完成备案核查材料,该配售对象的报价已被认定为无效报价,对应的申报数量为1,360万股,无效报价部分不计入有效申报总量。

      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共有10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96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的相关规定,对应的申报数量为435,710万股。

      剔除无效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加权平均数为4.28元/股,网下投资者报价中位数为4.26元/股,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数为4.29元/股,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为4.26元/股。

      投资者全部报价明细请见附表。

      2、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对所有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经过协商一致决定将报价为4.27元/股及以上的初步询价报价作为最高报价部分予以剔除,对应剔除的申购量为49,64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购总量的11.39%。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加权平均数为4.26元/股,网下投资者报价中位数为4.26元/股,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数为4.26元/股,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为4.26元/股。

      3、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发行人实际的资金需求、发行费用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26元/股。

      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0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3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2.42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3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4、有效报价对象确定过程

      在剔除报价最高的部分之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4.26元/股的8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65个配售对象为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对应的有效申报数量为380,670万股,成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均可参与申购。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相关信息请见附表。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主承销商有权要求投资者补充提供与核查相关的材料,可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工商登记资料、协会备案的相关材料等。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如投资者不符合条件、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主承销商将不予向其配售股票。

      5、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4“通用设备制造业”。截止2014年10月21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4“通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3.41倍。本次发行价格4.2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42倍,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目前通用设备制造业中和公司同样从事机床业务的公司主要有:沈阳机床、法因数控、日发精机、亚威股份、华中数控、南通锻压、青海华鼎、昆明机床等。本次发行价格4.2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42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2013年静态市盈率。具体数据如下:

      ■

      数据来源:wind资讯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500万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7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8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40%。

      3、发行价格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26元/股。

      4、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为16,190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9,170万元,扣除发行费3,010万元后,本次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6,160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于2014年10月16日(T-7日)在招股意向书中披露。

      5、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4年10月27日(T日,周一)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2)在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回拨部分仍然认购不足的,剩余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将于2014年10月29日(T+2日,周三)刊登的《合肥合锻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相关回拨事宜。

      6、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7、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

      注:(1)T日为网上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三、网下发行

      1、参与对象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为165个,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数量为380,670万股,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之“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数量,凡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2、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过程中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须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进行申购的视为无效。

      (1)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4年10月24日(T-1日)9:30-15:00和2014年10月27日(T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填写并提交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应为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有效报价数量。

      (2)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多次提交申购记录的,以其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3)网下申购时,投资者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名称、证券账户号码以及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的信息一致,否则为无效申购。

      (4)配售对象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告的规定进行网下申购,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配售对象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可多次提交申购,最后一次提交的申购即被视为向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3、网下申购款的缴付

      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网下发行专户划付申购资金。

      (1)申购金额=发行价格×申购数量,其中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其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有效申报数量

      (2)配售对象必须通过其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将申购资金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见下表),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其中,收款行汇丰银行上海分行、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及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网下发行专户仅适用于上述三家银行托管的QFII机构划付申购款项。为保障申购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发行专户划款。汇款时需在汇款凭证备注栏注明其申购证券账户及申购证券的股票代码603011,若未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例如,配售对象沪市股东账户为B123456789,则备注栏信息应填写“B123456789603011”。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请不要添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款项划出后请及时向收款行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

      注:可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其他-上海市场”查询。

      (3)申购资金划出时间应早于2014年10月27日(T日)15:00,到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指定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时间应早于该日16:00。申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申购均视为无效申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参与网下申购,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且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

      4、股票配售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2014年10月16日(T-7日)刊登的《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对本次有效申购配售对象进行股票配售。2014年10月29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合肥合锻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详细披露最终配售情况,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名单、每个获配投资者的报价、申购数量、获配数量、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少于其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的有效报价数量的投资者信息等。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5、多余款项退回

      2014年10月29日(T+2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计算各配售对象实际应付的认购金额,并将配售对象T日划付的有效申购资金减去认购金额后的余额以电子指令方式通过相应的结算银行原路退至其银行账户。

      6、其他重要事项

      (1)验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对获配的配售对象网下发行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2)律师见证: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3)获配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网下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四、网上发行

      1、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4年10月27日(T日)9:30-11:30、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2、网上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价格为4.26元/股,网上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3、网上申购简称和代码

      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简称为“合锻申购”;申购代码为“732011”。

      4、网上发行对象

      (1)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符合《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可参与本次网上发行。

      (2)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同时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并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主承销商在2014年10月27日(T日)9:30-11:30,13:00-15:00期间将网上初始发行数量1,800万股“合锻股份”股票输入其在上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以4.26元/股的发行价格卖出。

      网上申购结束后,由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有效申购数量和有效申购户数。

      网上投资者获配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由上交所按每1,0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1,000股。

      最终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6、网上申购数量和次数的限定

      (1)本次网上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根据投资者在2014年10月2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深圳市场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纳入计算。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8,000股。

      (2)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2014年10月23日(T-2日)日终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及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上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3)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以及指定交易在不同证券公司的企业年金账户可按现有开立账户参与申购。

      7、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

      (2)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14年10月2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计算。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

      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14年10月23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2014年10月2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并据此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8,000股。

      (3)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拟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14年10月27日(T日)(含当日)前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其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8、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的数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4年10月28日(T+1日),各证券公司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验资专户。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实际到账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按每1,0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014年10月29日(T+2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可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主承销商于2014年10月29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4年10月29日(T+2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主承销商于2014年10月30日(T+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

      9、结算与登记

      (1)网上发行全部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冻结在申购资金专户内,所冻结的资金产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冻结等事宜,遵从上交所、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

      (2)2014年10月29日(T+2日)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各证券交易网点。

      (3)2014年10月30日(T+3日),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未中签的申购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公司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投资者;同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网上认购款项划至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

      (4)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向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五、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股票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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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合肥合锻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4日

      附表:所有投资者报价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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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合锻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4日

      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