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2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为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原委派杨奇先生和刘志勇先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14年10月23日收到首创证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原任保荐代表人刘志勇先生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为了切实做好持续督导工作,首创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刘宏先生自2014年10月21日起接替刘志勇先生,继续履行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业务的持续督导保荐职责。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的规定,公司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已于2013年12月31日结束,但由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首创证券需要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继续履行督导义务。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为杨奇先生和刘宏先生。
(后附刘宏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
简历
刘宏,现任首创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总监,首批注册保荐代表人、深交所推荐的优秀保荐代表人,工学硕士。从事投资银行业务15年,作为保荐代表人,尽职推荐及持续督导的项目包括龙泉股份的首发及非公开、丽鹏股份的首发及非公开、天康生物首发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伟星股份公开增发股票及配股、博汇纸业和六国化工的持续督导、中房置业和皖维高新的股权分置改革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