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新闻·市场
  • 4:新闻·财富管理
  • 5:新闻·公司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路演回放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路演回放
  • A4:研究·宏观
  • A5:研究·市场
  • A6:路演回放
  • A7:研究·财富
  • A8:路演回放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B173:信息披露
  • B174:信息披露
  • B175:信息披露
  • B176:信息披露
  • B177:信息披露
  • B178:信息披露
  • B179:信息披露
  • B180:信息披露
  • B181:信息披露
  • B182:信息披露
  • B183:信息披露
  • B184:信息披露
  • B185:信息披露
  • B186:信息披露
  • B187:信息披露
  • B188:信息披露
  • B189:信息披露
  • B190:信息披露
  • B191:信息披露
  • B192:信息披露
  • B193:信息披露
  • B194:信息披露
  • B195:信息披露
  • B196:信息披露
  • B197:信息披露
  • B198:信息披露
  • B199:信息披露
  • B200:信息披露
  • B201:信息披露
  • B202:信息披露
  • B203:信息披露
  • B204:信息披露
  • B205:信息披露
  • B206:信息披露
  • B207:信息披露
  • B208:信息披露
  • B209:信息披露
  • B210:信息披露
  • B211:信息披露
  • B212:信息披露
  • B213:信息披露
  • B214:信息披露
  • B215:信息披露
  • B216:信息披露
  • B217:信息披露
  • B218:信息披露
  • B219:信息披露
  • B220:信息披露
  • B221:信息披露
  • B222:信息披露
  • B223:信息披露
  • B224:信息披露
  • B225:信息披露
  • B226:信息披露
  • B227:信息披露
  • B228:信息披露
  • B229:信息披露
  • B230:信息披露
  • B231:信息披露
  • B232:信息披露
  • B233:信息披露
  • B234:信息披露
  • B235:信息披露
  • B236:信息披露
  • B237:信息披露
  • B238:
  • B239:信息披露
  • B240:信息披露
  • B241:信息披露
  • B242:信息披露
  • B243:信息披露
  • B244:信息披露
  • B245:信息披露
  • B246:信息披露
  • B247:信息披露
  • B248:信息披露
  • B249:信息披露
  • B250:信息披露
  • B251:信息披露
  • B252:信息披露
  • B253:信息披露
  • B254:信息披露
  • B255:信息披露
  • B256:
  • B257:信息披露
  • B258:信息披露
  • B259:信息披露
  • B260:信息披露
  • B261:信息披露
  • B262:信息披露
  • B263:信息披露
  • B264:信息披露
  • B265:信息披露
  • B266:信息披露
  • B267:信息披露
  • B268:信息披露
  • B269:信息披露
  • B270:信息披露
  • B271:信息披露
  • B272:信息披露
  • B273:信息披露
  • B274:信息披露
  • B275:信息披露
  • B276:信息披露
  • B277:信息披露
  • B278:信息披露
  • B279:信息披露
  • B280:信息披露
  • B281:信息披露
  • B282:信息披露
  • B283:信息披露
  • B284:信息披露
  • 汇丰晋信双核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 汇丰晋信双核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2014年10月24日   按日期查找
    B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10版:信息披露
    汇丰晋信双核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汇丰晋信双核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汇丰晋信双核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4-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9版)

      在基金募集期内新增加的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上述代销机构在各代销城市的销售网点及联系方式等具体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三、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自2014年10月27日起至2014年11月21日,期间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期限作适当调整,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予以公告:

      (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基金备案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四、基金的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

      (一)基金份额面值、认购价格、费用及认购份额计算公式

      (1)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认购价格:1.00元人民币

      (3)认购费用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法,A类基金份额认购采用前端收费模式,费率按认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费率表如下:

      ■

      (二)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全额预缴的原则,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其中:

      1)A类基金份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

      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例1:假定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认购金额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3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1.20%)=9,881.42元

      认购费用=10,000-9,881.42=118.58元

      认购份额=(9,881.42 + 3)/1.00=9,884.42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9,884.42份基金份额(含利息折份额部分)

      2)C类基金份额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

      上述计算结果(包括基金份额的份数)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2:假定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认购金额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3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 + 3)/1.00=10,003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10,003份基金份额(含利息折份额部分)

      五、认购的相关限制

      (一)发售期内本公司代销网点和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将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发售本基金,本基金不设最高认购限额。

      (二)在本基金募集期内,A、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限额分别适用以下原则:投资人首次单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1,000元。

      (三)投资人在发售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

      六、直销机构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1、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00-17: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填写合格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传真交易协议书》(如个人投资者选择传真交易方式)。

      如委托他人代办:

      ●填写合格并经代办人签字确认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委托代办业务授权书;

      ●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填写合格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资金划付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4)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下列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之一:

      账户户名: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66771018170018526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

      人行大额支付号:301290050828

      联行号:61201

      账户户名: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44654-8180-144456080250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人行大额支付号:104290003791

      联行号:40379

      账户户名: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19072901331431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人行大额支付号:102290019077

      联行号:10011907

      账户户名: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1520313050008898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人行大额支付号:105290061008

      联行号:52440

      账户户名: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0892415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行大额支付号:308290003020

      联行号:82051

      (5)注意事项:

      ●本投资理财中心不受理投资人以现金方式提出的认购申请;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的当天可申请认购,但认购的有效要以基金账户开立成功为前提;

      ●投资人开户时须预留银行账户,该银行账户作为投资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的户名应与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投资人应在提交认购申请的当日16:00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直销专户,否则视同认购无效;

      ●如投资人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认购手续的,视同认购无效;

      ●投资人T日提交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于T+2日到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查询申请是否被成功受理,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

      1)投资人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通过投资理财中心或本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确认份额;

      2)投资理财中心办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大厦35楼;

      3)本公司网站:www.hsbcjt.cn

      2、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00-17: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填写合格并在第一联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签章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下列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之一: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并已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签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

      ●加盖预留印鉴的预留印鉴卡三张;

      ●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传真交易协议书》(如机构投资者选择传真交易方式)。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开立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填写合格并在第一联加盖托管银行公章或经验证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授权签字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对托管银行的授权委托书;

      ●托管银行中国大陆的营业执照或者营业许可证;

      ●加盖托管银行公章的托管银行对授权经办人的授权证明;

      ●托管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的复印件,须加盖托管银行公章;

      ●投资额度的审批证明,须加盖托管银行公章;

      ●预留交易授权签字人签名的印鉴卡三份;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对交易授权签字人的授权证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国的法律和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不时更新的《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对上述所需材料进行调整。

      (4)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填写合格并在第一联加盖预留印鉴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资金划付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授权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5)认购资金的划拨

      使用贷记凭证或电汇等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下列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之一。

      账户户名: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66771018170018526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

      人行大额支付号:301290050828

      联行号:61201

      账户户名: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44654-8180-144456080250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人行大额支付号:104290003791

      联行号:40379

      账户户名: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19072901331431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人行大额支付号:102290019077

      联行号:10011907

      账户户名: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1520313050008898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人行大额支付号:105290061008

      联行号:52440

      账户户名: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0892415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行大额支付号:308290003020

      联行号:82051

      (6)注意事项

      ●本投资理财中心不受理投资者以现金方式提出的认购申请;

      ●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当天可申请认购,但认购的有效要以基金账户开立成功为前提;

      ●投资者开户时须预留银行账户,该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的户名应与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投资者应在提交认购申请的当日16:00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直销专户,否则视同认购无效;

      ●如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认购手续的,视同认购无效;

      ●投资者T日提交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于T+2日到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查询申请是否被成功受理,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

      ●投资人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通过投资理财中心或本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确认份额;

      ●投资理财中心办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大厦35楼;

      ●本公司网站: www.hsbcjt.cn

      七、代销机构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商业银行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商业银行,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本公司网站上公布的《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以及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00—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除上述明确列举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外,投资者提交其它证件的,由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最后认定其是否有效;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二)证券公司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在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适用(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个人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流程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1:30及13:0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资金账户卡;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份额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个人投资者在不同证券公司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个人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个人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个人投资者若委托他人办理开户和认购事宜,须按照证券公司代销网点的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

      ●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的,以代销网点的说明为准。

      2、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流程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A、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B、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C、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A、机构投资者在不同证券公司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B、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C、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D、其他有关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网点的说明为准。

      八、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户中,有效认购申请款项在基金募集期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人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九、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聘请法定验资机构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二)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三)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四)募集期限届满,若本基金不能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将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十、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17楼

      法定代表人:杨小勇

      电话:021-20376868

      传真:021-20376793

      联系人:周慧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20376888

      公司网址:www.hsbcjt.cn

      (二)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户服务电话:021-95559

      联系人:王涛

      传真:(021)58408483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17楼

      电话:021-20376868

      传真:021-20376989

      联系人:薛蓓

      网址:www.hsbcjt.cn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20376888

      汇丰晋信基金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s://etrading.hsbcjt.cn/

      联系人:薛蓓

      电话:021-20376952

      (2)代销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传真:010-66218888

      网址:www.ccb.com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2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22层

      法定代表人:黄碧娟

      公司网站:www.hsbc.com.cn

      客服电话:卓越理财客户 800-820-8828(限中国内地固话)

      (+86)-(21)-3888 8828 (适用于境外或移动电话)

      运筹理财客户 800-820-8878(限中国内地固话)

      (+86)-(21)-3888 8878 (适用于境外或移动电话)

      非汇丰个人客户800-830-2880(限中国内地固话)

      (+86)-(21)-3888 3015 (适用于境外或移动电话)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张治国

      联系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 8686619

      客服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 丁国荣

      联系人: 李清怡

      电话: 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0294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505

      网址: www.sw2000.com.cn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网址: http://www.csc108.com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樊昊

      电话:025-84457777

      传真:025-84579763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公司网站:www.hazq.com

      客服电话:400-809-6518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洪家新

      联系人:陈敏

      公司网站:www.cfsc.com.cn

      客服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朱钰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薛年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ehowbuy.com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周轶

      公司网站:licaike.hexun.com

      客服电话:4009-200-022

      (3)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

      名称: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17楼

      法定代表人:杨小勇

      联系人:赵琳

      联系电话:021-20376892

      (4)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层

      负责人:廖海

      电话: 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廖海 刘佳

      (5)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二办公楼八层

      法定代表人:何潮辉

      联系电话:010-8518 5000

      传真电话:010-8518 5111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思杰、于荣

      联系人:黎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