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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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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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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2014-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979 股票简称:广安爱众 编号:临2014-059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渠江北路86号)

      发行人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或“广安爱众”)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13号文核准。广安爱众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第一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

      2、广安爱众本期公开发行面值30,000万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3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22.07亿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截至2014年6月30日)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63.29%,母公司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49.19%;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6,834.01万元(2013年、2012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2011年经追溯调整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期限为7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6.00%-7.00%,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4年10月27日(T-1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4年10月28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五、网下发行”中“(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8、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总额分别为人民币1,000万元和人民币29,000万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期债券认购不足3亿元的剩余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9、网上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认购,网上发行代码为“751977”,简称为“14爱众01”。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发行结束后,网上发行代码“751977”将转换为上市交易代码“122335”。

      10、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提交《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认购数量为5,000手(500万元),超过5,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3、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

      14、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待相关机构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5、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该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4年10月24日(T-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6、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ICHUAN GUANGAN AAA PUBLIC CO.,LTD.

      2、法定代表人: 罗庆红

      3、注册地址: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渠江北路86号

      4、邮政编码: 638000

      5、成立日期: 1999年3月23日

      6、注册资本: 717,892,146元

      7、营业执照注册号:510000000006202

      8、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9、股票简称: 广安爱众

      10、股票代码: 600979

      11、董事会秘书: 何非

      12、联系电话: 0826-2983218

      13、传真: 0826-2983358

      14、互联网网址: http://www.sc-aaa.com

      经营范围:水力发电、供电(仅限在许可证规定的区域内经营)、天然气供应(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证书经营)、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水、电、气仪表校验、安装、调试;销售高低压电器材料、燃气炉具、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钢材、管材、消毒剂(不含服务)。

      (一)发行人业务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是水力发电及供电、天然气供应、生活饮用水供应(集中式供水)。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发行人主要财务情况

      根据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瑞岳华审字[2012]第5730号和中瑞岳华审字[2013]第1802号《审计报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4]51040008号《审计报告》及发行人未经审计的2014年1-6月财务报告。除有特别注明外,发行人2011年财务数据均取自发行人经审计的2012年度财务报告的年初数/上年数,2012年和2013年财务数据引自发行人经审计的2012年度、2013年度的财务报告,2014年1-6月财务数据引自发行人未经审计的2014年1-6月的财务报表。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二、本期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三)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人民币3亿元。

      (四)票面金额: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100元。

      (五)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六)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7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七)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5年固定不变,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6.00%-7.00%。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5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八)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九)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投资者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投资者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十)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全市场发行(含个人投资者)。

      1、网上发行: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A、B、D、F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网下发行: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一)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

      (十二)回拨机制: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总额分别为人民币1,000万元和人民币29,000万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期债券认购不足3亿元的剩余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十三)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十四)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五)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4年10月28日。

      (十六)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5年至2021年每年的10月28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10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十七)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1年10月28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19年10月28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八)兑付日:2021年10月28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10月28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九)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4年10月28日至2021年10月27日。如投资者在第5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4年10月28日至2019年10月27日。

      (二十)担保安排: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一)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调整债务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

      (二十二)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二十三)信用级别及信用评级机构: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估,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二十四)债券受托管理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五)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二十六)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债券认购不足3亿元的剩余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二十七)上市交易场所: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发行人在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后将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二十八)发行费用概算:本期债券的发行费用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1.5%。

      (二十九)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符合上交所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待相关机构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交所及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十)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十一)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三、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6.00%-7.00%,最终票面年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预设区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4年10月27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4年10月27日(T-1日)9:00至15:00间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利率询价和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不得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手)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认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每一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主承销商另有规定除外;

      (7)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报价,但经主承销商书面回复确认的除外。

      2、提交

      参与询价与认购的投资者应在2014年10月27日(T-1日)9:00至15:00间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4)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不得撤销。

      传真:010-58568140、010-58568126

      电话:010-58568171、010-58568128

      3、利率确定

      发行机构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4年10月28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公司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公司债券。

      四、网上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上发行的对象为持有登记机构开立的首位为A、B、D、F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亿元,网上发行预设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2014年10月28日(T日)当天网上发行结束后,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三)发行时间

      网上发行时间为1个交易日,即2014年10月28日(T日)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四)认购办法

      1、发行代码为“751977”,简称为“14爱众01”。

      2、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在网上发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卖出申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入申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撮合成交,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

      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行网上认购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将优先得到满足,上交所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当本期债券网上累计的成交数量达到网上发行的预设数量时,本期债券网上发行即结束。若本期债券网上发行预设数量认购不足,剩余数量将一次性回拨至网下发行。

      4、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投资者认购数量上限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凡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在登记机构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并办理指定交易,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2014年10月28日(T日)之前在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及办理指定交易。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存入足额资金的认购者,需在网上认购日之前(含当日)存入全额认购款,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认购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之前(含当日)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设资金账户,并存入全额认购款。资金不足部分的认购视为无效认购。

      6、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五)结算与登记

      网上发行的结算和登记按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六)网上发行注册

      本次网上发行注册由登记公司根据上交所传送的网上认购结果进行资金清算确认有效认购后进行注册。

      五、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网下发行额度预设为人民币29,000万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2014年10月28日(T日)当天网上发行结束后,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家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5,000手(50,000张,500万元),超过5,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00张,100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公司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4年10月28日(T日)的9:00-17:00、2014年10月29日(T+1日)的9:00-17:00、2014年10月30日(T+2日)9:00-17: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已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4年10月27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拟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在2014年10月27日(T-1日)9:00至15:00间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4)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不得撤销。

      传真:010-58568140、010-58568126

      电话:010-58568171、010-58568128

      参与了网下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在参与网下利率询价时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视作已经在本发行时间内提交,其认购意向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得到满足。

      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报价,但经主承销商书面回复确认的除外。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申购利率优先的原则配售;在申购利率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自主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主承销商根据最终配售结果,向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与缴款通知书》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须在2014年10月30日(T+2日)17: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机构投资者全称和“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收款单位: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账号: 0200003619027306965

      开户行大额支付系统号:102100000361

      工行系统联行行号:20100023

      开户行联系人:余清波

      开户行电话:010-58566027

      传真:010-58566016

      (八)网下发行注册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结果,将网下发行的注册数据于2014年10月31日(T+3日)的10:30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的形式报送上交所,同时按要求生成电子数据,报送登记公司进行注册登记。

      (九)违约申购的处理

      获配有效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与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主承销商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六、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七、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八、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渠江北路86号

      法定代表人:罗庆红

      董事会秘书:何非

      联系人: 何非、杨伯菊

      电话: 0826-2983218、0826-2983066

      传真: 0826-2983358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联系人: 苏丁、王晓晴

      电话: 010-58568171、010-58568128

      传真: 010-58568140、010-58568126

      发行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4日

      附件一: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不回传,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3、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申购人的最大申购需求。

      4、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本期债券最多可填写5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认购申请金额,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并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6、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6.00%-7.0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6.5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6.50%,但高于或等于6.30%时,有效申购金额8,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6.30%,但高于或等于6.20%时,有效申购金额5,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6.20%,但高于或等于6.00%时,有效申购金额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6.0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本表一经填写完整,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构成参与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对主承销商发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若因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投资者传真后,请进行电话确认。

      传真号码:010-58568140、010-58568126

      确认电话:010-58568171、010-58568128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