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信息披露
  • A8:书评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B173:信息披露
  • B174:信息披露
  • B175:信息披露
  • B176:信息披露
  • B177:信息披露
  • B178:信息披露
  • B179:信息披露
  • B180:信息披露
  • B181:信息披露
  • B182:信息披露
  • B183:信息披露
  • B184:信息披露
  • B185:信息披露
  • B186:信息披露
  • B187:信息披露
  • B188:信息披露
  • B189:信息披露
  • B190:信息披露
  • B191:信息披露
  • B192:信息披露
  • B193:信息披露
  • B194:信息披露
  • B195:信息披露
  • B196:信息披露
  • B197:信息披露
  • B198:信息披露
  • B199:信息披露
  • B200:信息披露
  • B201:信息披露
  • B202:信息披露
  • B203:信息披露
  • B204:信息披露
  • B205:信息披露
  • B206:信息披露
  • B207:信息披露
  • B208:信息披露
  • B209:信息披露
  • B210:信息披露
  • B211:信息披露
  • B212:信息披露
  • B213:信息披露
  • B214:信息披露
  • B215:信息披露
  • B216:信息披露
  • B217:信息披露
  • B218:信息披露
  • B219:信息披露
  • B220:信息披露
  • B221:信息披露
  • B222:信息披露
  • B223:信息披露
  • B224:信息披露
  • B225:信息披露
  • B226:信息披露
  • B227:信息披露
  • B228:信息披露
  • T1:汽车周刊
  • T2:汽车周刊
  • T3:汽车周刊
  • T4:汽车周刊
  • T5:汽车周刊
  • T6:汽车周刊
  • T7:汽车周刊
  • T8:汽车周刊
  •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传真方式)
    决议公告
  •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受让的公告
  •  
    2014年10月30日   按日期查找
    B8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88版:信息披露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传真方式)
    决议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受让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传真方式)
    决议公告
    2014-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临2014-029号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传真方式)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1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材料。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传真)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并通过《150吨转炉炼钢连铸部分设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议案。

    公司拟将150吨转炉炼钢连铸部分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6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5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公司为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的议案。

    为改善公司融资结构,补充公司资金缺口,公司拟将150吨转炉炼钢连铸部分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6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5年,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依据《担保法》、《河南省省属企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拟将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给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为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此次反担保系为公司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公司上述交易所需要的合同及相关文件。关联董事李涛先生、李存牢先生、安志平先生依法回避表决。该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 10月 28日

    证券代码:600569 股票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临2014—030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

    (传真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1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材料。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传真)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并通过《150吨转炉炼钢连铸部分设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议案。

    公司拟将150吨转炉炼钢连铸部分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6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5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公司为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的议案。

    为改善公司融资结构,补充公司资金缺口,公司拟将150吨转炉炼钢连铸部分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6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5年,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依据《担保法》、《河南省省属企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拟将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给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为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此次反担保系为公司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公司上述交易所需要的合同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 10月 28日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临2014-31号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50吨转炉—炼钢连铸

    部分设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将150吨转炉—炼钢连铸部分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出售给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该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人民币60,000 万元,融资期限为5年。

    ●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全票通过。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14年10月28日与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以本公司150吨转炉-炼钢连铸部分设备,与其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人民币60,000 万元。上述融资租赁事项已经本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传真)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朱金叶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5亿元整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等

    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主要内容:  

    1、租赁物:150吨转炉-炼钢连铸部分设备(详见清单附件一)。

    2、融资金额:人民币60,000万元。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即本公司将上述物件出售给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同时与该公司就该租赁物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内公司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其分期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5年

    5、租赁利率及租金调整:租赁利率为6.72%,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计算得出,以此计算,公司应向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的概算租金总计为人民币711,413,582元。当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时,本合同项下的租金应当根据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同比例、同方向调整。如遇调整,基准利率调整日当日租金金额不变,从次日开始,每期租金均按调整后的金额计收。

    6、租金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租金计算方法为等额本息法,每3个月支付一次租金,共分20期支付,期末后付。

    7、租赁风险抵押金:租赁风险抵押金为人民币6,000万元,在融资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8、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租赁设备所有权转归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所有,租赁期限届满,公司以人民币1元留购租赁设备,获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9、租赁物的保险:由公司办理租赁物的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10、租赁服务费:租赁服务费2,700万元,在融资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11、合同的担保:提供担保,由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2、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次融资租赁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融资租赁不会产生关联交易,担保事项形成关联交易。通过融资业务,利用公司现有生产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盘活固定资产、解决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调节负债结构、优化财务指标,缓解资金压力。该项业务的开展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公司上述交易所需要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他书面文件。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传真)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附件一:租赁物清单

    租赁物清单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临2014-32号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为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改善公司融资结构,补充公司资金缺口,公司拟将150吨转炉炼钢连铸部分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6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5年,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依据《担保法》、《河南省省属企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拟将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给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为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此次反担保系为公司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公司上述交易所需要的合同及相关文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该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注册资本:220,000万元

    3、 法定代表人:李涛

    4、 成立日期:1995年12月 27日

    5、 注册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梅园庄

    6、 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生产、销售饮料、纯净水、冷冻饮品、房屋租赁(以上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经营)。经营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冶金产品和副产品、钢铁延伸产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危险品)、冶金辅料、机加工产品、农副产品(不含棉、烟、茧、粮)生产经营;冶金机电设备设计、制造和经营,技术服务、协作、咨询服务;利用自有电视台,发布国内电视广告,承办分类电视广告业务。家电及配件、文体用品、广电器材的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60.11%的股权,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被担保人具体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如下:

    2013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4,324,527万元,负债总额3,589,180万元,净资产735,347万元,资产负债率82.99%。2013年度实现总收入4,046,168万元,利润总额6,332万元,净利润79万元。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4,448,815万元,负债总额3,711,033万元,净资产737,782万元,资产负债率83.41 %。2014年1-6月份实现总收入2,357,591万元,利润总额6,217万元,净利润1,850万元。

    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用等级为 AA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改善公司融资结构,补充公司资金缺口,公司拟将150吨转炉炼钢连铸部分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6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5年,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依据《担保法》、《河南省省属企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拟将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给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为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此次反担保系为公司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本公司拟将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给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为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反担保事项的产生是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金额为五年期6亿元人民币的融资租赁业务,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此笔贷款进行担保所致。因此,公司同意为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其实质是为支持本公司自身的经营发展。本次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遵循客观、公平、对等的原则。

    2、据公司董事会核实:被担保方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发展前景与资信情况良好,业务广泛且经营稳定,资产安全性高,可偿还资金充足。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反担保事项有利于本公司争取融资租赁业务,财务风险小,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担保余额为60,000万元(包括本次担保金额6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35%。其中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0万元,对外担保余额为60,000万元,未有逾期担保。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本次担保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仍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 独立董事意见:

    事前认可:

    1、 公司拟将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给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为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此次反担保系为公司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也体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公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此反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控股公司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履行公司作为第一大股东的职责,是可行的。

    2、 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3、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行为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程序合法。

    七、对公司影响:本次公司通过对安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保证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持正常经营,有利于更好地推动公司生产经营有序地进行,经营业绩有更好地发展。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28 日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原值(元)净值(元)使用时间经济使用年限生产厂商存放地方
    12#顶底复合吹转炉150吨1660,000,000.00345,891,205.002006.1215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安钢股份第二炼轧厂内
    2LF精炼炉170吨12006.1215西安鹏远重型电炉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安钢股份第二炼轧厂内
    3板坯连铸机双流、800-1650mm12006.1215德国西马克公司安钢股份第二炼轧厂内
    43#顶底复合吹转炉150吨1660,000,000.00366,601,675.002007.0615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安钢股份第二炼轧厂内
    5LF精炼炉170吨12007.0615长春电炉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安钢股份第二炼轧厂内
    6板坯连铸机双流、800-1650mm12007.0615中冶京诚工程技术公司安钢股份第二炼轧厂内
    7方圆坯连铸机7流、□150*150~240*240、φ210~300 130,000,000.00121,161,440.832013.0615中冶京诚工程技术公司安钢股份第二炼轧厂内
     合计  1,450,000,000,00833,654,32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