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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刘社梅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董事宁桂兰代为表决。会议一致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贾洪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总监)刘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32,932,373,796.1324,410,479,477.3634.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279,920,053.027,150,174,546.321.81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37,871,818.76-1,820,074,586.41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2,227,391,872.861,789,035,937.1324.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0,868,286.43195,866,832.2028.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1,179,211.1060,123,676.03101.5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472.95增加0.52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60.1323.0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60.1323.08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40,996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

    增减

    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

    状态

    数量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0834,518,31154.75%0质押813,69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0100,242,6666.58%00国有法人
    海南建信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030,369,1001.99%0质押30,369,100境内非国有法人
    深圳市建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027,222,5501.79%0质押17,00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北京崇远投资经营公司015,656,6401.03%00国有法人
    吕剑锋-2,200,00010,800,0000.71%00未知
    正元投资有限公司-10,520,06810,393,8980.68%0冻结10,393,898境内非国有法人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金丝猴证券投资.瑞园9,693,1549,693,1540.64%00未知
    宏源证券-建行-宏源3号红利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500,0005,000,0000.33%00未知
    曹慧利4,322,7634,322,7630.28%00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834,518,311人民币普通股834,518,311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100,242,666人民币普通股100,242,666
    海南建信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0,369,100人民币普通股30,369,100
    深圳市建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7,222,550人民币普通股27,222,550
    北京崇远投资经营公司15,656,640人民币普通股15,656,640
    吕剑锋10,800,000人民币普通股10,800,000
    正元投资有限公司10,393,898人民币普通股10,393,898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金丝猴证券投资.瑞园9,693,154人民币普通股9,693,154
    宏源证券-建行-宏源3号红利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5,000,000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
    曹慧利4,322,763人民币普通股4,322,76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海南建信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94.2%的股权;持有本公司第四大股东深圳市建信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本公司第四大股东深圳市建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海南建信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5.8%的股权。

    除此之外,上述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

    项目

    期末余额(元)期初余额(元)增减额(元)增减率(%)变动主因
    交易性金融资产0.00149,050,000.00-149,050,000.00-100.00国债回购
    应收账款646,608,988.48355,079,146.00291,529,842.4882.10国债回购
    存货25,041,222,327.9417,400,175,511.577,641,046,816.3743.91获取新项目、开发规模扩大
    其他流动资产315,446,424.89207,925,696.84107,520,728.0551.71应缴税费重分类
    无形资产1,702,153.745,225,850.76-3,523,697.02-67.43土地使用权减少
    在建工程4,371,065.903,313,167.401,057,898.5031.93持有性物业改造
    短期借款4,153,310,000.001,422,328,000.002,730,982,000.00192.01新增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7,868,409.004,551,000.003,317,409.0072.89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工程款增加
    应付账款540,879,531.90937,478,679.23-396,599,147.33-42.30支付工程款
    预收款项4,195,858,857.672,872,219,604.941,323,639,252.7346.08预收售房款
    应交税费237,270,663.62374,154,923.33-136,884,259.71-36.58缴纳税款
    应付利息119,851,130.2266,201,383.9453,649,746.2881.04借款增加,计提利息相应增加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713,000,000.002,999,940,000.00-1,286,940,000.00-42.90偿还借款
    长期借款13,054,109,771.007,080,991,408.865,973,118,362.1484.35新增长期借款
    递延所得税负债75,130,998.1557,157,068.9017,973,929.2531.45所得税纳税调整
     
    利润表项目本期金额(元)上年同期金额(元)增减额(元)增减率(%)变动主因
    销售费用112,216,652.1167,199,862.7045,016,789.4166.99广告策划费、中介费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3,888,229.771,824,822.97-5,713,052.74-313.07转回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营业外收入94,634,347.6265,495,171.4029,139,176.2244.49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营业外支出1,379,099.783,019,831.73-1,640,731.95-54.33支付客户补偿金减少
    所得税费用100,276,334.5973,768,889.7126,507,444.8835.93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
     
    现金流量

    项目

    本期金额(元)上年同期金额(元)增减额(元)增减率(%)变动主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37,871,818.76-1,820,074,586.41-4,917,797,232.35不适用支付工程款、土地款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6,018,385.01-301,064,300.51847,082,685.52不适用国债回购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93,349,613.152,527,699,493.544,165,650,119.61164.80借款增加

    3.2 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项目结转面积为23.33万平米,结转收入18.62亿元;实现房地产销售面积36.78万平方米,销售合同额35.39亿元;公司房地产出租累计实现合同租金4662万元。报告期内,新开工面积103.8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34.30万平方米。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在建面积340.73万平方米。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关注土地市场动向,新增土地储备规划建筑面积约191.07万平方米。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储备项目规划建筑面积约487.19万平方米。

    (1)期末在建项目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

    序号企业名称股权比例项目名称项目

    所在地

    产品

    类别

    在建

    面积

    1上海信达银泰100%信达蓝爵上海住宅15.96
    2宁波信达中建85%集士港4#地块二期(部分)宁波住宅2.18
    3宁波信达中建、嘉兴信达建设66.50%信达银郡二期绍兴住宅17.67
    4宁波信达中建、嘉兴信达建设100%格兰英郡三期嘉兴住宅10.73
    5宁波信达中建、嘉兴信达建设100%格兰英郡四期嘉兴住宅10.03
    6宁波信达中建100%月湖东侧地块宁波商业2.35
    7宁波信达中建100%格兰晴天宁波住宅15.61
    8宁波信达中建100%高桥项目宁波住宅21.94
    9安徽信达房产100%新际国际三期合肥写字楼14.63
    10安徽信达房产100%银杏尚郡一期合肥住宅4.70
    11安徽信达房产100%银杏尚郡二期合肥住宅15.15
    12安徽信达房产100%秀山信达城马鞍山住宅23.88
    13安徽信达房产80%信达大厦芜湖写字楼1.84
    14安徽信达房产80%荷塘月色芜湖住宅8.26
    15安徽信达房产100%蓝湖郡一期一标段芜湖住宅4.49
    16安徽信达房产51%海上传奇芜湖住宅11.29
    17嘉兴信达建设100%信达香格里一期嘉兴住宅12.31
    18嘉兴信达建设100%信达香格里二期嘉兴住宅10.75
    19嘉兴信达建设100%信达翰林兰庭一期嘉兴住宅17.36
    20青岛信达置业100%千禧银杏苑二期青岛住宅12.20
    21青岛信达置业100%蓝庭福邸青岛住宅11.82
    22新疆信达银通100%雅山新天地C区二期乌鲁木齐住宅8.58
    23台州信达置业100%信达兰韵春天台州住宅9.83
    24长春信达丰瑞53%信达龙湾一期长春住宅9.55
    25海南信达置业100%信达海天下三期

    一区

    海口住宅4.33
    26海南信达置业100%信达海天下四期海口住宅4.13
    27沈阳穗港100%信达理想新城三期沈阳住宅10.59
    28沈阳穗港100%理想新城一期二组团沈阳住宅3.14
    29信达阜新房产70%信达泉天下一期阜新住宅11.95
    30山西信达房产100%信达国际金融中心太原写字楼14.29
    31信达重庆房产100%信达国际一期重庆写字楼11.64
    32信达重庆房产100%信达国际二期重庆写字楼7.55
    合计   340.73

    (2)期末储备项目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

    序号所属公司股权比例地块名称项目所

    在地

    土地面积规划建筑面积用地性质
    1上海信达银泰48%宝山区大场镇W121301单元34-03地块上海3.146.29保障房
    2上海信达银泰48%宝山区大场镇W121301单元34-02地块上海0.510.76住宅
    3上海信达银泰、上海信达立人100%宝山区罗泾镇区09-02、09-06地块上海7.8912.35住宅
    4上海信达银泰、上海信达立人100%松江区中山街道地块上海5.729.37住宅
    5宁波信达中建85%集士港4#地块二期剩余土地宁波1.832.92住宅
    6宁波信达中建100%下应“B”地块宁波11.8616.6住宅
    7宁波信达中建100%东钱湖07-7地块宁波14.1421.21住宅
    8宁波信达中建100%嘉兴2014南-004号嘉兴10.7619.38住宅
    9安徽信达房产100%蓝湖郡剩余土地芜湖9.9426.70商住
    10安徽信达房产51%海上传奇剩余土地芜湖9.1137.24商住
    11安徽信达房产100%秀山信达城剩余土地马鞍山12.0338.90住宅
    12安徽信达房产、宁波信达中建100%合肥S1406地块合肥29.75104.36居住、商业及社区配套
    13嘉兴信达建设100%信达香格里三期嘉兴5.5119.09住宅
    14嘉兴信达建设100%信达翰林兰庭二期嘉兴5.0917.36住宅
    15新疆信达银通100%雅山新天地C区二期剩余土地乌鲁木齐1.195.26住宅
    16新疆信达银通100%水西沟项目土地乌鲁木齐0.840.42住宅
    17新疆信达银通100%雅山新天地南侧土地乌鲁木齐17.1019.57住宅
    18长春信达丰瑞53%信达龙湾剩余土地长春8.2316.14住宅
    19海南信达置业100%海天下三期剩余土地海口2.194.24住宅
    20海南信达置业100%海天下五期海口8.306.90商业
    21海南信达置业70%南丽湖1号二期海口31.7611.75住宅
    22海南信达置业100%琼海度假村项目琼海6.2412.48住宅
    23沈阳穗港100%信达理想新城剩余土地沈阳25.6936.15住宅
    24沈阳信达置业100%沈阳文萃路项目沈阳1.214.22住宅
    25阜新信达房产70%信达泉天下剩余土地阜新20.2618.77住宅
    26信达重庆房产100%重庆沙坪坝区双碑组团地块重庆4.8518.76住宅、商业
    合计  255.14487.19 

    (3)报告期内新开工项目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

    序号所属公司权益比例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产品类型开工面积
    1安徽信达房产100%蓝湖郡一期一标段芜湖住宅4.49
    2安徽信达房产51%海上传奇芜湖住宅11.29
    3新疆信达银通100%C2高层25#、31-33#楼乌鲁木齐住宅6.82
    4海南信达置业100%信达海天下四期海口住宅4.13
    5沈阳穗港100%信达理想城一期二组团沈阳住宅3.14
    6山西信达房产100%信达国际金融中心太原写字楼14.29
    7信达重庆房产100%信达国际一期重庆写字楼11.64
    8信达重庆房产100%信达国际二期重庆写字楼7.55
    9嘉兴信达建设100%信达翰林兰庭一期嘉兴住宅17.36
    10长春信达丰瑞53%信达龙湾一期长春住宅1.15
    11宁波信达中建100%高桥项目宁波住宅21.94
    合计   103.80

    (4)报告期内竣工项目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

    序号所属公司权益比例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产品

    类型

    竣工面积
    1宁波信达中建85%集士港4#地块一期宁波住宅7.74
    2安徽信达房产100%西山银杏二期合肥住宅14.31
    3嘉兴信达建设100%信达南郡三期嘉兴住宅10.73
    4青岛信达置业100%千禧银杏苑一期青岛住宅1.52
    合计   34.30

    (5)报告期内新增项目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

    序号所属公司股权

    比例

    地块名称项目所在地计容建筑面积用地性质
    1信达阜新房产70%阜蒙县2013-19-2号地块阜新5.82住宅
    2安徽信达房产100%秀山新区2013-167号地块马鞍山1.25住宅
    3安徽信达房产、

    宁波信达中建

    100%合肥市包河区S1406号地块合肥88.70居住、商业及社区配套
    4宁波信达中建100%高桥镇秀丰村、新联村1号居住地块宁波17.28住宅
    5宁波信达中建100%嘉兴2014南-004号嘉兴19.38住宅
    6上海信达银泰48%宝山区大场镇W121301单元34-03地块上海6.29保障房
    7上海信达银泰、上海信达立人100%宝山区罗泾镇区09-02、09-06地块上海12.35住宅
    8上海信达银泰100%松江区中山街道项目上海9.37住宅
    9海南信达置业100%琼海度假村项目琼海12.48住宅
    10信达重庆房产100%重庆沙坪坝区双碑组团地块重庆13.93住宅、商业
    11沈阳信达置业100%沈阳文萃路项目沈阳4.22住宅
    合计  191.07 

    (6)报告期内结转项目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

    地区本季度结转面积1-9月累计结转面积
    长三角地区1.5912.13
    中部地区0.007.81
    环渤海地区0.001.82
    其他地区-0.601.57
    合计0.9923.33

    (7)报告期内销售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万元

    地区本季度销售

    面积

    1-9月销售面积本季度销售合同额1-9月销售合同额
    长三角地区4.8214.5856,695175,071
    中部地区5.4613.7641,284104,416
    环渤海地区2.004.7217,68641,869
    其他地区0.723.725,60932,563
    合计13.0036.78121,274353,919

    (8)报告期内出租情况

    单位:平方米、万元、元∕平方米∕月

    地区建筑面积可出租面积报告期同期租金报告期出租率单位面积平均租金
    环渤海地区13,973.8410,822.99351.5985.54%36.10
    长三角地区25,715.0223,215.241,776.4790.32%85.02
    中部地区37,617.4118,757.73665.6658.02%39.43
    其他地区32,348.3531,145.011,869.0397.32%66.68
    合计109,654.6283,940.974,662.7781.74%61.72

    说明:由于存在处置情况,每月的建筑面积和可出租面积都有变化,上述数据取9个月的平均值。

    3.3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置入资产价值保证及补偿信达投资“对于标的公司目前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如因诉讼事项引致费用支出,导致标的公司股权价值低于本次交易的评估值,由我公司负责用现金补齐。”承诺履行完毕为止。关于青岛信达荣昌与青岛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诉讼尚未结案,涉及承诺尚在履行中。信达投资2014年6月27日来函承诺:“对青岛兴源诉讼案,请贵公司自2014年6月30日起,尽快于1年内了结,对处置资产所导致青岛兴源花园价值低于430重组时点评估值的部分及发生的相关费用支出,我公司将在接到贵公司书面通知1个月内,履行现金弥补承诺。”依承诺履行。
    解决同业竞争信达投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依承诺履行。
    解决关联交易信达投资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出具的承诺。 依承诺履行。
    解决同业竞争中国信达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依承诺履行。
    解决关联交易中国信达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出具的承诺。 依承诺履行。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6.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单位

    交易基本信息2013年1月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013年12月31日
    长期股权投资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中投信用担保公司  -30,000,000.0030,000,000.00 
    领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49,159,640.32149,159,640.32 
    烟台京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00200,000.00 
    广州立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027,972.0420,027,972.04 
    长春华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451,659.001,451,659.00 
    合计- -200,839,271.36200,839,271.36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除对子公司、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以外的权益性投资,不属于修订版准则的使用范围,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据此,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调减2014年初长期股权投资200,839,271.36 元,调增2014年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0,839,271.36 元;上述调整对本期及比较期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均无影响。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14-033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C座15层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23日以邮件和送达方式发出。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委托1人。董事刘社梅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董事宁桂兰代为表决。公司3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贾洪浩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4 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要求。公司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上年同期或期初数相关项目及金额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执行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影响如下:

    1、本次调整对公司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净资产没有影响。

    2、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除对子公司、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以外的权益性投资,不属于修订版准则的适用范围,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因此,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调减2014年初长期股权投资200,839,271.36 元,调增2014年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0,839,271.36 元。上述调整对本期及比较期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均无影响。

    3、执行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除《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不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执行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并进行追溯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14-034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C座15层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24日以邮件和送达方式发出。公司监事会成员3人,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凯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14-035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第六十三次(2014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公司没有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0月29日9: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0月29日9:30—11:30、13:00—15:00

    (二)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C座17层

    (三)召开方式:现场方式+网络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贾洪浩董事长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人,代表股份1,003,801,1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85%。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002,746,5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79%;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人,代表股份1,054,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和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二)发行期限:拟注册的中期票据的期限不低于3年(含3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三)发行利率:本次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利率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四)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政策支持的普通商品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

    (五)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六)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及存续、兑付兑息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具体发行品种(组合方案)、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等具体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金额、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承销安排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就本次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签署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办理中期票据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完成其他为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

    3、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股东大会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同意1,003,774,3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反对26,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五、会议聘请了北京市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的秦桥、郭昕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法律意见书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秦桥、郭昕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