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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艳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秦秀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6,280,274,851.106,451,523,489.11-2.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925,608,801.632,821,732,878.353.68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4,484,133.28373,850,931.39-53.33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8,687,555,019.238,864,695,746.89-2.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9,221,131.92303,611,068.78-31.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5,169,534.87290,341,187.72-39.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1510.81减少3.66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1780.4611-31.08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56,339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0248,809,37837.7900国有法人
    北京西单友谊集团0131,631,03119.9900国有法人
    林尚德07,017,2251.0700境内自然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280,0282,280,0280.3500未知
    黄翠娜02,249,1320.3400境内自然人
    陈洋洋301,6352,169,3310.3300境内自然人
    蔡一野2,070,0002,070,0000.310质押2,060,000境内自然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999,9411,999,9410.3000未知
    肖楚云1,560,6001,560,6000.2400境内自然人
    袁淑华1,349,4511,349,4510.2100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48,809,378人民币普通股248,809,378
    北京西单友谊集团131,631,031人民币普通股131,631,031
    林尚德7,017,225人民币普通股7,017,22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280,028人民币普通股2,280,028
    黄翠娜2,249,132人民币普通股2,249,132
    陈洋洋2,169,331人民币普通股2,169,331
    蔡一野2,070,000人民币普通股2,07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999,941人民币普通股1,999,941
    肖楚云1,560,600人民币普通股1,560,600
    袁淑华1,349,451人民币普通股1,349,451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第二大股东北京西单友谊集团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属全资企业,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北京西单友谊集团行使出资人职责,公司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金额单位:元)

    项目2014年9月30日2013年12月31日增减额增减比例(%)
    应收账款101,875,967.7273,556,981.2128,318,986.5138
    预付账款37,370,156.7226,070,261.9211,299,894.8043
    在建工程821,767.21127,280,810.61-126,459,043.40-99
    长期待摊费用234,562,237.67119,350,531.48115,211,706.1997
    应付股利151,041,444.50100,852,164.5050,189,280.0050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金额单位:元)

    项目2014年1-9月2013年1-9月增减额增减比例(%)
    投资收益-239,455.21-239,455.21-100
    营业外收入38,328,536.9816,450,454.3421,878,082.64133
    营业外支出333,730.771,121,494.58-787,763.81-70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09,221,131.92303,611,068.78-94,389,936.86-31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金额单位:元)

    项目2014年1-9月2013年1-9月增减增减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4,484,133.28373,850,931.39-199,366,798.11-5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065,193.79-680,462,551.95623,397,358.16-9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261,469.43-281,560,102.8880,298,633.45-29

    (1)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0,188万元,较期初增加38%,主要系下属北京法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增长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2) 预付账款期末余额3,737万元,较期初增加43%,主要系下属各单位本期预付待摊的租金、物业费等增加所致。

    (3)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82万元,较期初下降99%,主要系下属北京新燕莎金街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燕莎金街购物广场”)经营场所装修完成转长期待摊费用所致。

    (4)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23,456万元,较期初增加97%,主要系下属新燕莎金街购物广场经营场所装修完成转长期待摊费用所致。

    (5) 应付股利期末余额15,104万元,较期初增加50%,主要系下属北京燕莎友谊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莎商城”)本期尚未支付少数股东股利大于期初所致。

    (6) 投资收益本期没有发生额,较上期减少100%,主要系上期转让北京光彩伟业商业有限公司股权所致。

    (7) 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3,833万元,较上期增加133%,主要系下属天津新燕莎奥特莱斯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奥莱”)收到政府企业发展基金补贴3,650万元所致。

    (8) 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33万元,较上期减少70%,主要系比较基数小。

    (9)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本期20,922万元,较上期减少31%,主要系新开业的新燕莎金街购物广场和天津奥莱尚处于筹建、培育期,经营亏损, 以及高档百货同比大幅下降所致。

    (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净流入为17,448万元,较上期少流入19,937万元,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下降、预收的单用途预付卡款减少以及新开业的新燕莎金街购物广场和天津奥莱尚处于筹建、培育期现金流出大于流入所致。

    (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净流出为5,707万元,较上期少流出62,340万元,主要系上期下属天津奥莱公司支付购房款所致。

    (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净流出为20,126万元,较上期少流出8,030万元,主要系上期公司分红及下属燕莎商城支付少数股东股利大于本期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背景: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首 旅 集 团为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商股份”)的独立性,2010年8月30日,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出具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首旅集团将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保持首商股份的独立性,并保证首商股份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首商股份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不受首旅集团的干预。承诺时间2010年8月30日,完成时限为长期
    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首 旅 集 团为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10年8月30日,首旅集团出具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首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首商股份的关联交易,若存在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首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与首商股份将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报批事宜,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首商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承诺时间2010年8月30日,完成时限为长期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4年以来,财政部陆续修订并发布了八项准则,规定原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所有企业对于新修订的准则,应自2014年7月1日起全面执行(最后修订的《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除外,该准则要求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执行)。本期财务报告,公司已按财政部颁发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对相关的会计科目核算进行了变更、调整。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公司将“辞退福利中将于资产负债表日起十二个月之后支付的部分”从“应付职工薪酬”调整到“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同时相应调整了期初财务报表列报数据,具体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合并年初余额母公司年初余额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应付职工薪酬263,998,487.34222,223,987.3470,479,652.3749,738,275.3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0.0041,774,500.000.0020,741,377.00
    流动负债合计3,235,796,393.993,194,021,893.99453,563,061.41432,821,684.41
    非流动负债合计20,409,590.8862,184,090.880.0020,741,377.00

    有关离退休人员离职后福利事项,公司在经过慎重研究确定后,再予以政策安排,并进行披露。

    证券代码:600723 股票简称:首商股份 编号:临2014-017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通讯表决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商股份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4 年新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2014年以来,财政部陆续修订并发布了8项准则,规定原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所有企业对于新修订的准则,应自2014年7月1日起全面执行(最后修订的《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除外,该准则要求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执行)。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已按财政部颁发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对相关的会计科目核算进行了变更、调整。变化如下: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公司将“辞退福利中将于资产负债表日起十二个月之后支付的部分”从“应付职工薪酬”调整到“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同时相应调整了期初财务报表列报数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合并年初余额母公司年初余额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应付职工薪酬263,998,487.34222,223,987.3470,479,652.3749,738,275.3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0.0041,774,500.000.0020,741,377.00
    流动负债合计3,235,796,393.993,194,021,893.99453,563,061.41432,821,684.41
    非流动负债合计20,409,590.8862,184,090.880.0020,741,377.00

    有关离退休人员离职后福利事项,同意公司在经过慎重研究确定后,再予以政策安排,并进行披露。

    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23 股票简称:首商股份 编号:临2014-018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上午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并认真审阅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关于执行 2014 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相关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特此公告。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