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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培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世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汪世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培钊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4-53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终止

    并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终止并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情况概述

    1、2009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已将有关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2009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

    3、2010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修订稿)>的议案》,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

    4、2010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5、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2010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1642万份,行权价格为8.65元,激励对象名单为88人。

    6、201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7、2010 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的议案》,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确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权日为 2010 年10月29日。

    8、2010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作出调整。调整后,原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642万份调整为1633万份,原激励对象人数88人调整为87人。

    9、2010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0、2010年11月25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期权简称:芭田JLC1,期权代码:037526 。

    11、2011年3月15日,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权益派发预案》,以公司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30,456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送3股,同时,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5元 (含税)。根据公司2010年度权益派发预案,2011年7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公司首期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1,633万股调整为2,122.9万股,行权价格由8.65元/股调整为6.62元/股。

    12、2011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根据前述议案,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是2011年10月25日,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180万份,行权价格为9.58元,激励对象名单为15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行权期条件达到,满足行权条件。

    13、2011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权授予相关事项》、《关于公司首期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对预留股权授予对象名单、预留股权授予日、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14、2011年10月2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首期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公告》,在《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87名对象中,有1人在行权基准日前辞职,取消激励期权数量 5.98万股,调整后激励对象为86名,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116.92万股。公司2011年10月20日发布的《关于首期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公告》确定的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86名对象中,有1人在缴纳行权款截止日前因个人原因辞职,注销其激励期权数量14.04万股,调整后激励对象为85名,激励的股票期权为2102.88万股。

    15、2011年11月11日,公司完成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芭田JLC2,期权代码:037560。

    16、2012年5月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股权激励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情况的公告》,《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股权激励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的84名激励对象已经完成了行权。

    17、2012年7月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股权激励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情况的公告》,《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股权激励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的1名激励对象已经完成了行权。

    18、2012年10月2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及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公告》。

    19、2013年10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公告》。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备忘录1-3号》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取得了必要的授权或批准,并依法实施。

    二、关于终止及注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原因说明

    1、《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行权条件:

    业绩条件:本计划在2010—2013年的4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表所示:

    预留股票期权的三个行权期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11-2013年三个会计年度。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表所示:

    以上净资产收益率与净利润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二者孰低者作为计算依据,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期权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如考核达不到上述条件,则激励对象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数量由公司注销。除此之外,股票期权等待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经审计,2009-2010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9.1%,2010年净利润为10,009.62万元。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到,满足行权条件。

    经审计,2009-2011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8.95%,2011年净利润为5,815.45万元。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与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没有达到,不满足行权条件。

    经审计,2009-2012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8.72%,2012年净利润为8,303.75万元。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与预留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没有达到,不满足行权条件。

    经审计,2009-201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8.74%,2013年净利润为12,315.11万元。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四个行权期与预留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没有达到,不满足行权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除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达到,其他三期及预留的全部行权期都未达到行权条件自动失效。鉴于上述原因,按照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事项,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注销公司已授予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

    截止本公告,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行权股份总数为525.72万股,本次将注销的股票期权总数为1,777.18万股(其中,包括预留180万股以及授予股票期权后辞职对象李育弟5.98万股、葛仁山14.04万股),注销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02人。

    三、关于终止及注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执行完毕。本次期权的注销对公司2014年业绩不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经营团队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 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尽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除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达到,其他三期及预留的全部行权期都未达到行权条件自动失效,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股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已授予而未达到行权条件股票期权。公司终止股权激励计划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要求。终止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决定。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除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达到,其他三期及预留的全部行权期都未达到行权条件自动失效,公司董事会终止股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中银律师认为:

    1、公司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经履行了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3、公司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尚需办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注销登记手续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4-5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于2014年10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本部V6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与传真方式相结合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10月22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送达。本届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现场参加会议的董事4名,传真参加会议的董事5名,公司3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经与会董事的审议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4年10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4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终止并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终止并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2014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决议。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4-55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于2014年10月28日上午11:00在公司本部V6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与传真方式相结合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送达。本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事项如下: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终止并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除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达到,其他三期及预留的全部行权期都未达到行权条件自动失效,公司董事会终止股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十次会议(临时)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2,830,405,181.672,490,200,389.8113.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536,204,281.361,439,396,398.066.73%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703,918,795.1620.54%1,834,310,174.359.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2,264,641.89112.66%148,284,349.9253.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42,252,342.48112.66%146,886,199.6166.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5,282,973.90-126.0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96148.00%0.174153.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96148.00%0.174153.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99%113.57%10.14%43.82%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431,325.8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655,95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45,542.15 
    减:所得税影响额188,048.5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6,032.59 
    合计1,398,150.31--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57,739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黄培钊境内自然人28.30%240,976,500180,732,375  
    深圳市琨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1.15%94,929,8380  
    黄林华境内自然人6.17%52,532,34535,016,122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睿富二号境内非国有法人4.88%41,580,0000  
    萍乡市昆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48%29,633,2150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35%19,980,0000  
    张志新境内自然人0.28%2,349,8831,762,412  
    吴益辉境内自然人0.26%2,225,0860  
    黄广英境内自然人0.23%2,000,0000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四组合境内非国有法人0.23%1,999,915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深圳市琨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94,929,838人民币普通股94,929,838
    黄培钊60,244,125人民币普通股60,244,125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睿富二号41,580,000人民币普通股41,580,000
    萍乡市昆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9,633,215人民币普通股29,633,215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19,980,000人民币普通股19,980,000
    黄林华17,516,223人民币普通股17,516,223
    吴益辉2,225,086人民币普通股2,225,086
    黄广英2,000,000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四组合1,999,915人民币普通股1,999,915
    胡明利1,848,873人民币普通股1,848,87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上述股东中,黄培钊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林华为实际控制人黄培钊姐夫;黄淑芝、黄佩淑分别持有深圳市琨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61%和39%的股权,黄佩淑为黄林华配偶、黄培钊姐姐,黄淑芝为黄培钊妹妹,他(她)们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人的可能。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2、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前10名无限售股东中,公司股东深圳市琨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52,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0%。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IPO时,公司任职的全体自然人股东发起人自然人股东(黄培钊、黄林华、吴益辉、张志新、李速亮、蔡汝存、杨勇藩)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007年09月05日在职期,离职半年内在职期,离职半年内本报告期,以上承诺事项严格执行。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35.00%55.00%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18,443.7121,176.11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3,662.01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公司在销量稳步增长的同时,加大了研发投入,调整了原有产品结构,提高了中、高端产品的销售比例,有效地降低了生产成本,提升了产品综合销售毛利率,预计净利润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增长,但仍存在不确定性因素。

    行权期绩效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2009-2010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不低于8.5%;2010年净利润不低于5500万元
    第二个行权期2009-2011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不低于9%;2011年净利润不低于6600万元
    第三个行权期2009-2012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不低于9.5%;2012年净利润不低于7920万元
    第四个行权期2009-201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不低于10%;2013年净利润不低于9504万元

    行权期绩效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2009-2011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不低于9%;2011年净利润不低于6600万元
    第二个行权期2009-2012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不低于9.5%;2012年净利润不低于7920万元
    第三个行权期2009-201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不低于10%;2013年净利润不低于9504万元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4-52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