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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杜玉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家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伟锋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4月25日,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非公开发行不超9,860万股(按照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后为不超过10,025万股)A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计划募集资金不超过120,000万元,全部用于投资建设金宇实业年产1,500万条大轮辋高性能半钢子午胎项目。公司于2014年5月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材料,并于10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7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8日、4月10日、4月22日、4月26日、8月1日、9月12日、9月13日、10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临2014-036、临2014-037、临2014-038、临2014-039、临2014-040、临2014-041、临2014-042、临2014-043、临2014-048、临2014-049、临2014-073、临2014-080、临2014-081、临2014-085号公告。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该类权益性投资应重新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照成本法进行计量。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报告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3.5.2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将“预付款项”中属于构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部分调整至“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将“应交税费”中属于待抵扣增值税的部分调整至“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公司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预付款项、其他非流动资产、应交税费、其他流动资产四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报告期净资产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公司名称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杜玉岱

      日期 2014-10-31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86

      债券代码:122206 债券简称:12赛轮债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上午在青岛市郑州路43号橡胶谷B栋215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提前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杜玉岱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4-088)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1日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87

      债券代码:122206 债券简称:12赛轮债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上午在青岛市郑州路43号橡胶谷B栋215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提前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吉庆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会监事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涉及追溯调整的有关项目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31日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88

      债券代码:122206 债券简称:12赛轮债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本报告期的净资产、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一、概述: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和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七项会计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1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共八项准则和2014年7月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原有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该类权益性投资应重新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照成本法进行计量。公司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1)合并报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母公司报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报告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将“预付款项”中属于构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部分调整至“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将“应交税费”中属于待抵扣增值税的部分调整至“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公司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1)合并报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母公司报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报表预付款项、其他非流动资产、应交税费、其他流动资产四个报表项目金额及母公司报表预付款项、其他非流动资产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报告期净资产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相关情况

      公司对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均按财政部要求的时间执行,新准则的实施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报告期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变更及追溯调整的有关项目和金额,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报告期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涉及追溯调整的有关项目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附件

      1、赛轮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赛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3、赛轮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1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