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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周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晓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

      经公司五届九次董事会及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间接控股股东国药集团、间接控股股东医工总院、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及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签订了相关《股份认购合同》,募集资金15.1亿元。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2014年5月13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14.62元/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03,283,173股,其中国药集团认购6,839,945股,医工总院认购4,103,967股,浦东科投认购64,979,480股,财通基金认购27,359,781股。(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系列公告)

      2014年9月12日,经公司五届十一次董事审议通过,公司与特定发行对象之一的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并相应调整非公开发行方案。(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16日发布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系列公告)

      2014年9月27日,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第140870号])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情况作出了进一步说明,充分保障了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27日发布的《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 截止报告期末,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报资料已上报中国证监会,目前处于证监会审核中,公司将会根据事项进展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2、董事变更情况

      因工作原因,董事冯鸣先生于2014年8月5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一并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6日发布的《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冯鸣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相关职务的公告》) 经公司五届十次董事会及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黄永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20日发布的《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31日发布的《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公司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3.5.2职工薪酬准则变动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职工薪酬准则变动影响的说明

      公司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仅对本期末的应付职工薪酬、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公司名称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斌

      日期 2014-10-29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现代制药 公告编号:2014-047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无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目前董事会共有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计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www.sse.com.cn)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同日公告《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现代制药 公告编号:2014-048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目前监事会共有3名监事,参加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监事并就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确认如下: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真实反映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全体监事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监事并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数据调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调整后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对相关会计科目的重新核算与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现代制药 公告编号:2014-049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制药”或 “公司”)落实实施财政部2014年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而对公司的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调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年,财政部相继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鉴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1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武汉新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天下明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恒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健康人家大药房有限公司民意分店所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因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将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对此进行了重新核算与追溯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本公司存在设定受益计划的职工薪酬,主要是指离退休人员享受的由公司发放的统筹外福利、非在岗人员退休前由公司承担或发放的统筹内社保和福利及其退休后享受的由公司发放的统筹外福利、在岗人员退休后享受的由公司发放的统筹外福利等。在精算的基础上,公司对截止2014年7月1日的应付职工薪酬、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以上精算数据所依据的重大精算假设为: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本期末的应付职工薪酬、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3、其他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

      根据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年7月1日起按照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和披露。

      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根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及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并对涉及的相关科目进行重新核算及追溯调整,调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及财务数据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制度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数据调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调整后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对相关会计科目的重新核算与追溯调整。

      五、备查文件

      1、现代制药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现代制药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