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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嘉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立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主要系本期商业承兑汇票兑现所致。

      注2:主要系欧洲子公司本期末月销售收入比上年期末月销售收入同比增加以及信用证结算所致。

      注3:主要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完成,结转发行费用所致。

      注4:主要系公司为提高资金收益,本期购买银行保本、短期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所致。

      注5:主要系本期增加的缝制设备项目投入。

      注6:系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所致。

      注7: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注8:主要系子公司本期盈利增加应交企业所得税期末余额所致。

      注9:系公司孙公司上海蝴蝶进出口公司本期应分未分的股东红利所致。

      注10:主要系境外子公司本期转销原记录的利息及租金费用所致。

      注11:主要系上工(欧洲)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工欧洲”)收购KSL特种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未付收购款因付款期小于1年而结转至其他应付款所致。

      注12:主要系公司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产生的溢价所致。

      注13:系本期盈利所致。

      注14:主要系欧元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注15:系上工欧洲本期受让中捷欧洲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杜克普爱华股份公司29%股权所致。

      3.1.2报告期公司损益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主要系同比减少汇兑损失所致。

      注2:主要系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同比增加所致。

      注3:主要系同比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收益所致。

      注4:主要系同比增加固定资产处置损失所致。

      注5:主要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同比增加和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同比减少综合所致。

      3.1.3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以及支付给职工的现金同比增加等综合影响所致。

      注2:主要系本期购买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综合影响所致。

      注3: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及同比减少银行借款等综合影响所致。

      注4:主要系欧元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公司2013年度报告披露了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双重包缝机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于2012年底进入破产程序。2014年9月15日,公司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上海双重包缝机有限公司的《准予注销登记书》,目前上海双重包缝机有限公司的工商注销登记已完成。公司以前年度已经对上海双重包缝机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损失,报告期已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主营缝制业务持续稳步发展,尤其是上工欧洲营收状况良好;同时,公司临潼路土地使用权被政府收储,产生一定的非经常性收益,公司初步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大幅上升150%以上。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后续经审计的公司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如下: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公司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3.5.2职工薪酬准则变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公司对上工欧洲设定受益计划不作为预计负债,对于预计支付日期在一年以内的设定受益计划拟作为应付职工薪酬,对于预计支付日期在一年以上设定受益计划拟作为其他非流动负债,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公司就职工薪酬准则对国内公司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公司暂无法披露对公司期初数及第三季度会计报表的具体影响。公司期初数及第三季度会计报表的具体影响将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内控体系,平稳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3.5.3其他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本次调整事项未经审计,仅为公司财务人员的初步测算,具体以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中经审计的数据为准。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临2014-043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发表意见的董事9名,实际发表意见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商报》上的正文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临2014-045号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临2014-044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4日发出,于201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发表意见的监事5名,实际发表意见的监事5名,其中:监事陈国玲女士因出差,不能亲自签署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为此委托监事徐裕平先生代为表决。五名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策合规性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以及公司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现象。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审核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临2014-045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4年10月29日,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应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拟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1、合并报表

      ■

      2、母公司报表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公司对上工欧洲设定受益计划不作为预计负债,对于预计支付日期在一年以内的设定受益计划拟作为应付职工薪酬,对于预计支付日期在一年以上设定受益计划拟作为其他非流动负债,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公司就职工薪酬准则对国内公司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公司暂无法披露对公司期初数及第三季度会计报表的具体影响。对公司期初数及第三季度会计报表的具体影响,公司将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内控体系,平稳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就职工薪酬准则对国内公司的影响进行了分析,暂无法披露对公司期初数及第三季度会计报表的具体影响。公司期初数及第三季度会计报表的具体影响将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内控体系,平稳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其他说明

      本次调整事项未经审计,仅为公司财务人员的初步测算,具体以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中经审计的数据为准。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