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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雅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赫连明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新荣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项目及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项目及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主体:中国西电集团公司

      承诺内容:为避免产生同业竞争,中国西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西电集团”)与公司于2008年9月8日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对将来可能存在的潜在的同业竞争情况进行了适当的安排。

      (1)西电集团承诺,在协议有效期内,西电集团不会,而且将促使其控股企业不会:①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但西电集团或西电集团附属企业、参股企业出于投资目的而购买、持有与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于国际认可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低于5%的权益;或因第三方的债权债务重组原因使西电集团或西电集团附属企业、参股企业持有与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第三方低于5%的权益的情形除外;②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支持本公司或其控股企业以外的他人从事与本公司或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③以其他方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本公司或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④国家出于产业重组政策的需要而向西电集团进行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导致西电集团的业务或活动与本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一旦该等业务具备转让的条件,西电集团将立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避免同业竞争协议》的规定,将该等业务转让给本公司或其控股企业。在该等业务转让给本公司或其控股企业之前,西电集团应尽最大努力和诚意,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与本公司达成必要的避免同业竞争的安排。就前述承诺的有关内容,西电集团于2008年9月8日另行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并在承诺函中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2)就优先受让权方面,①西电集团授予本公司或其控股业优先受让西电集团或其控股企业潜在或有可能与主营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和资产的权利。本公司或其控股企业在收到西电集团发出的优先受让通知后应在30日内向西电集团做出书面答复。如本公司或其控股企业拒绝收购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就优先受让通知发表意见,则西电集团可以按照优先受让通知所载的条件向第三方出让或出售该等竞争业务和资产。②西电集团承诺尽最大努力促使其参股企业依照前述规定向本公司或其控股企业提供优先受让权。

      (3)就优先交易权方面,在协议有效期内,①如果有第三方向西电集团或其控股企业提供任何与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新业务机会,西电集团应立即书面通知本公司,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本公司或其控股企业。本公司或其控股企业在收到西电集团发出的优先交易通知后应在30日内向西电集团做出书面答复。无论本公司或其控股企业是否行使对上述新业务的优先交易权,西电集团或其控股企业均不得开展该等新业务。②西电集团承诺尽最大努力促使其参股企业按照前述规定向本公司提供优先交易权。

      (4)《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于本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生效,于以下情形最早发生之日失效:①西电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少于20%,②西电集团不再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或实际控制人,③本公司股票不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目前,该承诺正在持续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2、控股股东关于继续锁定所持股份的承诺

      承诺主体:中国西电集团公司

      承诺内容:公司于2013年1月25日收到西电集团的承诺函,为了支持本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 西电集团自愿将其持有本公司的2,532,620,000股股份,在2013年1月31日限售期满后继续锁定24个月,至2015年1月31日。若在承诺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西电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应作相应调整。

      承诺履行期限:2015年1月31日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目前,该承诺正在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3、股东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承诺主体:GE Smallworld (Singapore) Pte Ltd.(通用电气新加坡公司)

      承诺内容:通用电气新加坡公司认购的非公开发行的768,882,352股 A 股股票自本次发行完成股份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承诺履行期限:2016年8月26日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目前,该承诺正在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4、股东关于延长持股锁定期限的承诺

      承诺主体:通用电气、GE Smallworld (Singapore) Pte Ltd. (通用电气新加坡公司)

      承诺内容:为体现双方长期战略合作关系,通用电气、通用电气新加坡公司进一步承诺,除《非公开发行协议》约定的例外事项外,通用电气及通用电气新加坡公司在发行的股份完成股份登记之日后120个月内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人(除通用电气的全资子公司外)转让本次发行的股份或与其相关的任何投票权。

      承诺履行期限:2023年8月26日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目前,该承诺正在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管理提升、精细化管理、精益生产、优化产品结构等工作,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将同比大幅增长,具体数据仍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于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余七项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1.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重新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成本计量。受此影响公司2013 年期末合并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3,433.4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少3,433.40万元。合并报表年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调整,以上调整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2.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规定,对于离退休人员的精算利得和损失变动部分,应记入其他综合收益。同时,依据新准则,按照所属子公司各所在地文件规定,本公司除需对上述离退休人员、内退人员承担统筹外费用之外,对在岗人员亦应承担统筹外费用。受此影响公司2013 年期末合并数未分配利润减少2,894万元,资本公积增加863万元,少数股东权益减少105万元,其他非流动负债增加27,614万元,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增加3,170万元,预计负债减少28,263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386万元。2013年期初合并数未分配利润减少3,899万元,资本公积增加1,813万元,少数股东权益减少99万元,其他非流动负债增加29,577万元,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增加3,298万元,预计负债减少30,296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395万元。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情况:新准则的执行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内容进行了明确,对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其他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因此,对于企业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3.5.2 职工薪酬准则变动的影响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职工薪酬准则变动影响的说明

      (一)执行新准则对账务处理的影响

      于2014年7月1日前,本公司根据要求对所在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离休、退休人员以及内退人员的离退休统筹外费用予以预提,即设定受益计划,并在各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进行重新计算,对于统筹外费用产生的精算利得和损失确认为当期损益。按照新准则规定,对于离退休人员的精算利得和损失变动部分,应记入其他综合收益。

      (二)执行新准则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新准则规定,公司应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按照所属子公司各所在地文件规定,本公司除需对上述离退休人员、内退人员承担统筹外费用之外,对在岗人员亦应承担统筹外费用。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需在2014年3季度的比较财务报表中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新准则对报表的影响的情况如下:

      单位: 万元

      ■

      3.5.3 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基本准则、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列报、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按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执行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的总资产、净资产、负债总额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证券代码:601179 股票简称:中国西电 编号:临2014-026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雅林先生主持。经过有效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4-02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西电财司开展外债业务向汇丰银行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为西电财司向汇丰银行外币借款金额提供最高不超过8,000万美元的保证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西电财司与汇丰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载明的金额为准,期限一年,自担保签订且外管局备案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179 股票简称:中国西电 编号:临2014-027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武勤先生主持。经过有效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相应的财务信息调整。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特此公告。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179 股票简称:中国西电 编号:临2014-028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未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1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内容进行了明确,对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其他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因此,对于企业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项目的影响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相关情况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扩展了职工薪酬的内涵范围,充实了“离职后福利”的内容,明确了设定受益计划的处理规范。

      1、执行新准则对账务处理的影响

      于2014年7月1日前,公司根据要求对所在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离休、退休人员以及内退人员的离退休统筹外费用予以预提,即设定受益计划,并在各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进行重新计算,对于统筹外费用产生的精算利得和损失确认为当期损益。按照新准则规定,对于离退休人员的精算利得和损失变动部分,应记入其他综合收益。

      2、执行新准则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新准则规定,公司应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按照所属子公司各所在地文件规定,公司除需对上述离退休人员、内退人员承担统筹外费用之外,对在岗人员亦应承担统筹外费用。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需在2014年3季度的比较财务报表中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新准则对报表的影响的情况如下:

      单位: 万元

      ■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除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的影响外,其余准则的执行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2014年财政部分布的新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并对涉及的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变更或调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相应的财务信息调整。

      四、上网公告附件

      1、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1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