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
2014-1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4-071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3年12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3年12月25日召开的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开始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10日及2013年12月26日发布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编号为2013-07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及公告编号为2013-076《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使用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4年11月4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