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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4-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14-053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2日披露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9),现将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11日(星期二)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下午15:00 至2014年11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地点:宁波开元名都大酒店(宁波市鄞州区首南中路666号)。

    (五)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11月6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听取并审议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条件的议案;

    (二) 逐项审议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

    1、 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

    2、 发行方式

    3、 发行对象

    4、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5、 存续期限

    6、 票面股息率的确定原则

    7、 优先股股东参与分配利润的方式

    8、 有条件赎回条款

    9、 强制转股条款

    10、 表决权限制

    11、 表决权恢复

    12、 清算偿付顺序及清算方法

    13、 评级安排

    14、 担保安排

    15、 转让安排

    16、 募集资金用途

    17、 发行决议有效期

    (三) 听取并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和/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有关事项的议案;

    (四) 听取并审议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五) 听取并审议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 听取并审议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七) 听取并审议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八) 听取并审议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

    以上第(一)项至第(五)项、第(八)项是特别决议案,其他议案是普通决议案。

    上述各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4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等有关公告。

    三、投票方式

    对议案编号(一)-(八)表决时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注明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四、登记办法

    (一)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14年11月7日和11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

    (三) 登记地点:宁波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采用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4年1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142;投票简称:宁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 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总议案100
    议案一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条件的议案1.00
    议案二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2.00
    1、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2.01
    2、发行方式2.02
    3、发行对象2.03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2.04
    5、存续期限2.05
    6、票面股息率的确定原则2.06
    7、优先股股东参与分配利润的方式2.07
    8、有条件赎回条款2.08
    9、强制转股条款2.09
    10、表决权限制2.10
    11、表决权恢复2.11
    12、清算偿付顺序及清算方法2.12
    13、评级安排2.13
    14、担保安排2.14
    15、转让安排2.15
    16、募集资金用途2.16
    17、发行决议有效期2.17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和/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有关事项的议案3.00
    议案四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4.00
    议案五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5.00
    议案六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6.00
    议案七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7.00
    议案八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8.00

    (3)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下午15:00至2014年11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二)联系办法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邮编:315100)

    联系人:陈俊峰

    电话:0574-87050028

    传真:0574-87050355

    七、备查文件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八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4年11月11日在宁波召开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议案审议事项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条件的议案   
    2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   
     2)发行方式   
     3)发行对象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5)存续期限   
     6)票面股息率的确定原则   
     7)优先股股东参与分配利润的方式   
     8)有条件赎回条款   
     9)强制转股条款   
     10)表决权限制   
     11)表决权恢复   
     12)清算偿付顺序及清算方法   
     13)评级安排   
     14)担保安排   
     15)转让安排   
     16)募集资金用途   
     17)发行决议有效期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和/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有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5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   

    备注:请对议案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注明持有的公司股权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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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