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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务管理类信托
    缘何能高增长
    2014-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裴文斐 ○编辑 于勇

      

      在监管与市场的双重压力下,增速逐渐放缓的信托业开始谋求另类创新,不过,以事务管理类信托为代表的这类创新或许只是规避监管的权宜之计。

      根据信托业协会最新三季度数据,融资类信托占比继续下降,首次降到了40%以下,投资类、事务管理类信托占比分别为34.63%、27.46%,比历史低点均高出10余个百分点。土地流转信托、家族信托、消费信托的推出,标志着信托业的业务结构朝着更符合信托本源和符合市场需求变化的方向进行优化。

      然而,有信托公司人士指出,在信托资产增量不大、清算项目数量也不大的背景下,事务管理类比重如此攀升并非简单的业务创新所致。“更多的信托公司选择将融资类的单一或集合信托包装成事务管理类。一来满足监管层的要求;二来根据净资本管理办法,事务管理类业务消耗更少的资本金。”

      根据目前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新规征求意见稿,事务管理类可以是单一、集合、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业务。征求意见稿规定,“信托设立之前的尽职调查由委托人或其指定第三方自行负责”、“信托的设立、信托财产的运用对象、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方式等事项均由委托人自主决定”。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事务管理类和融资类的边界依然模糊,给了信托公司腾挪的空间。

      “从相关条文可以看出,委托人只要在合同里明确不需要信托公司参与尽职调查、不需要信托公司保本等条款,交付资金或财产给信托公司,指令信托公司为完成信托目的就可以归于事务管理类,即使委托方的实际需求就是融资。”有信托公司总经理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说道。

      根据信托业协会三季度数据,按信托功能分类,融资类信托占比继续下降,首次降到了40%以下,为37.91%,相比去年末的47.76%降幅达9.85个百分点;相比今年2季度末的40.64%的占比,下降0.73个百分点。事务管理类信托占比为27.46%,相比去年末的19.70%的占比,提升7.76个百分点;相比今年二季度的26.35%的占比,提升1.11个百分点。

      “融资类下降有两方面因素,其一是今年证券投资类信托大热,导致投资类比例激增;另一个原因就是信托公司将单一、集合类的融资类信托尽可能的算入事务管理类。”一信托公司副总经理告诉记者,“截至三季度,信托资产较年初增加2.04万亿元,清算规模3990亿元,仅靠今年零星发的家族信托、土地流转、消费信托等项目撑不起事务管理类那么高的增长。”

      尽管2013年开始信托公司开始尝试家族信托、土地流转信托、消费信托等都属于事务管理类信托,在盘活农业、满足投资者避税、财富传承、股权激励等方面有所建树,但曾有信托公司坦言,此类业务是否能盈利也没底。

      相比之下,将融资类信托包装成“事务管理”则容易得多,业内也并不少见。

      比如,中航信托-天顺295号瑞赛科技流动资金贷款事务管理单一资金信托,于2012年3月23日成立,已于2014年3月23日终止。信托规模8亿元,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将全部信托资金用于向北京瑞赛科技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用益信托分析师李旸曾指出,开拓事务管理类信托业务需要信托公司投入人力、物力,甚至在网络渠道方面也需要投入,但国内的现实情况是,事务管理类信托的量还比较少,如果信托公司投入的成本多,这与其收益不匹配,因为事务管理类信托主要还是收取管理费,这笔费用较低。所以,目前国内的事务管理类信托还主要是探索和尝试阶段,赚钱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