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公司
  • 5:市场
  • 6:互动
  • 7:研究·宏观
  • 8:艺术资产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信息披露导读
  •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期收回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的
    公告
  •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关于支付深圳市2011年政府债券
    (二期)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 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周报表
  •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  
    2014年11月15日   按日期查找
    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11版: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导读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期收回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的
    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关于支付深圳市2011年政府债券
    (二期)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周报表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 兰州民百 编号:临2014-040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现场会议: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4 年 11 月 14 日上午10:00 时在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20号亚欧商厦七楼第二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54,806,72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1.968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8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608,9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165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合计为 10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合计为 155,415,62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42.133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宏先生主持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票数(股)同意比例(%)反对票数(股)反对比例(%)弃权票数(股)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1关于聘请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154,862,62499.6447,6000.005545,4000.35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9,996,16094.7587,6000.072545,4005.17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甘肃中天律师事务所王栋律师、张佳云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并发表意见: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甘肃中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