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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投摩根纯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4-1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上投摩根纯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153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自2014年12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19日止,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及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和本公司的贵宾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系统同时发售。

      5、本基金发售对象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所有投资者。

      6、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分别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基金管理人可调整认(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限制及规则,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但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7、最低认购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电子交易系统或贵宾理财中心首次认购任一类型基金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任一类型基金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首次认购任一类型基金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任一类型基金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8、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每个投资者仅允许开立一个本公司基金账户(保险公司多险种开户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开立多个账户)。发售期内各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请投资者注意,如同日在不同销售机构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可能导致开户失败。

      9、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10、销售机构(指本公司代销网点和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或电子交易系统)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上投摩根纯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cifm.com)、中国建设银行网站(www.ccb.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及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的贵宾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系统同时进行基金销售,具体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事项请见各代销机构在当地主要报纸上刊登的公告或在各代销网点发布的公告。

      13、对于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9 4888, (021)38794888咨询有关购买事宜。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对于具体的募集期限,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变化予以适当缩短。

      15、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销售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及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和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系统。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上投摩根纯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889;C类000890)。

      2、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4、基金单位面值

      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5、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称为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和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6、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地投资管理,力争实现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7、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或权证,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股票增发。但可持有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股票被派发的权证、因投资于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等金融工具而产生的权证。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6 个月内卖出。因上述原因持有的权证,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1 个月内卖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8、发售对象

      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9、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传真:010-66275654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客户服务电话:95566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网址:www.boc.cn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人代表:李建红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户服务热线: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569070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6)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ywg.com

      (7)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电话:(021 53519888

      传真:(021) 535198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全国)、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个人投资者理财服务热线:400 889 4888, (021)38794888

      机构投资者理财服务热线:(021)20628000;(010)58369199 公司网站:www.cifm.com

      (下转B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