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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4-1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锐电 编号:临2014-080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锐01暂停、锐02暂停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4年11月28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1905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出席会议董事及董事授权代表共6名,其中赵鲁平董事因身体原因无法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张勇董事代行表决权;王原董事因公务出差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委托陆朝昌董事代行表决权。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公司副董事长陶刚先生。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部分成员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启动公司应收账款快速处置的议案

    启动应收账款快速处置。董事会可以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决定应收账款快速处置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进一步授权(如需要)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商谈结果落实应收账款快速处置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4票同意,2票弃权,0票反对。陆朝昌董事、王原董事对该议案投了弃权票,弃权理由为:鉴于尚未确定具体金额,建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

    因应收账款快速处置可能对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影响较大,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12月15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再行实施。

    2.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

    聘任白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结束日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日期一致。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勇、赵鲁平对董事会聘任白宇先生担任副总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任职资格合法

    经审阅白宇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2)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

    聘任白宇先生担任副总裁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经了解,白宇先生的年龄、身体、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白宇先生简历如下:男,回族,出生于1977年7月,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管理部总经理。2000年至2006年任职于大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2006年2月起任职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市场部副经理、市场部经理、采购部副经理、供应管理部副经理。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8日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锐电 编号:临2014-081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锐01暂停、锐02暂停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处置应收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2月公开发行了2011年第一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28亿元。其中,品种一(债券代码 “122115”、债券简称“锐01暂停”)为5年期,附第3年末(2014年12月26日前)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0-100个基点)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规模为26亿元;品种二(债券代码 “122116”、债券简称“锐02暂停”)为5年期,发行规模为2亿元。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的最新评级结果为“BBB”。因公司2012、2013年连续两年亏损,本期债券已经于2014年5月12日暂停上市交易。

    如果“122115”持有人在2014年12月26日前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公司届时需偿付的债券本金及利息合计27.68亿元。截至2014年11月27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13.36亿元,扣除保证金等不可动用资金,实际可用于偿还公司债券的资金仅6.53亿元。

    从前期经营情况看,公司资金来源主要为销售回款、银行贷款以及资本市场融资。今年1-9月,公司回款24.21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9.90亿元;2014年以来,公司未新增任何银行贷款,同时银行贷款余额已清零,在手银行授信限制使用;资本市场融资也因业绩下滑及被立案调查等原因而无法操作。在当前经营状况下,上述常规方式不可能在短期内出现根本改观,无法解决资金缺口问题。

    截至2014年10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107.81亿元,已累计计提坏账准备18.08亿元,应收账款账面净值89.73亿元。为妥善解决问题,公司前期与监管机构、股东、业主单位以及第三方机构已进行多次沟通。

    公司于2014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公司应收账款快速处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启动应收账款快速处置。董事会可以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决定应收账款快速处置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进一步授权(如需要)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商谈结果落实应收账款快速处置相关事宜。

    因应收账款快速处置可能对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影响较大,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12月15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再行实施。

    公司对应收账款快速处置能否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以及实施后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此外,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了公司股票从2014年11月27日起连续停牌并正在向公司股东核实有关事项,公司向股东核实的事项可能产生后续影响。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是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网站,公司披露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纸、网站公告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8日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锐电 编号:临2014-082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锐01暂停、锐02暂停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12月15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8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2月15日(星期一)13: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15日(星期一)9:30-11:30、13:00-15:00

    4.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见附件:《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5.现场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三层多功能厅。

    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会员公司,可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融资融券业务会员投票系统,按照所征集的融资融券投资者投票意见,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并可根据融资融券投资者对同一议案的不同意见进行分拆投票。投票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9:30-15:00,网址为:www.sseinfo.com。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启动公司应收账款快速处置的议案。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议案内容将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4年12月8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方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序召开,请出席现场会议并进行现场表决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提前办理登记手续。

    1.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请持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股东账户卡、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

    2014年12月11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2)传真登记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请于2014年12月11日(星期四)下午17:00 前传真至公司,传真件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

    五、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10-62515566

    3.联系传真:010-62511713

    4.联系人:魏晓静、杨富珏、周杨

    5.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8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12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启动公司应收账款快速处置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日期:2014年12月15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股东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总提案数:1个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议案数量投票股东
    788558锐电投票1A股股东

    2. 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委托价格
    1关于启动公司应收账款快速处置的议案1.00元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 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8日A股收市后,持有“*ST锐电”A 股(股票代码601558)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提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88558买入1.00元1股

    2. A 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提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88558买入1.00元2股

    3. A 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提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88558买入1.00元3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锐电 编号:临2014-083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锐01暂停、锐02暂停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咨询事项及公司答复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的相关要求和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规定,设立了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并安排专人负责接听投资者的电话和邮件咨询。投资者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电话咨询,公司工作人员均进行了耐心的解答。公司董事会对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现将近期投资者关心的主要问题和公司答复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者咨询的主要事项

    1.公司经营相关情况

    2.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3.其他事项

    二、公司答复情况

    1.公司经营相关情况

    公司在今年年初制定了2014年度经营计划,决定围绕“抓管理、提质量、抢订货、保回款、推出保、压费用、消存货、清资产、拓业务、控风险”的总体工作思路,全力克服各种内、外部不利因素影响,努力推动生产经营、产品质量、客户服务、企业管理和产品盈利水平等取得突破,同时加强预算管理,全力控制费用支出,竭力维持经营。201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约48%;净利润-4.36亿元,较去年同期亏损有所减少。但受到净利润连续两年亏损、被中国证监会连续立案调查尚未产生结果以及2013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等重大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公司经营困难依然很大,经营情况和经营形势很不乐观。今年前三季度,公司货款回收、机组出质保、市场拓展以及融资等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均低于预期。资金紧张还导致公司的生产组织与供货明显低于预期,公司今年前三季度也未能中标新项目或新签订单。公司在《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已预测2014年度净利润可能为亏损。

    2.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在2011年发行了总规模28亿元的公司债券,其中26亿元为5NP3品种。鉴于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及资金情况,5NP3品种债券的投资者如在2014年12月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公司将面临巨大的资金偿付压力。今年1-9月,公司未能新增银行贷款,在手授信额度的使用也受到各种限制。融资困难使得公司资金来源单一,基本只能依赖销售回款,但受到前述重大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公司销售回款十分困难。公司1-9月回收货款24亿元左右,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资金问题是公司当前经营中面临的最严峻的困难,导致公司的经营风险不断加大。公司将继续加大货款回收力度,将采取一切可能的合法手段催收货款。此外,公司也在研究其他方案和措施,尽可能的保障资金安全。但相关措施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存在不确定性。截至2014年10月28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约为12.76亿元,扣除保证金等不可动用资金,可用于偿还公司债券的资金5.93亿元。为应对资金问题并避免公司债券违约,公司正在抓紧研究相关措施和方案,并积极与公司股东进行沟通、争取股东的支持。相关措施和方案受到时间和外部条件制约,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尚存在不确定性。鉴于以上风险因素的客观存在,公司目前难以对5NP3品种债券持有人如果在2014年12月行使回售选择权时本息能否按期足额兑付做出准确判断。

    2014年10月15日召开的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了要求公司公开披露偿债举措相关信息的议案。公司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要求,在2014年10月底披露了相关情况和数据。公司正在抓紧研究相关措施和方案,并积极与公司股东进行沟通、争取股东的支持。相关偿债方案确定后,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公告。公司将于2014年11月底再次披露公司账面能用于偿债的现金数额。请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

    3.其他主要事项

    部分投资者咨询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股票停牌等情况,公司按照已披露的相关公告内容,向投资者进行了解释和说明。

    三、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是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网站,公司披露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纸、网站公告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8日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锐电 编号:临2014-084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锐01暂停、锐02暂停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第一期公司债券偿债举措

    进展情况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2月公开发行了2011年第一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28亿元。其中,品种一(债券代码 “122115”、债券简称“锐01暂停”)为5年期,附第3年末(2014年12月26日前)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0-100个基点)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规模为26亿元;品种二(债券代码 “122116”、债券简称“锐02暂停”)为5年期,发行规模为2亿元。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的最新评级结果为“BBB”。因公司2012、2013年连续两年亏损,本期债券已经于2014年5月12日暂停上市交易。

    2014年10月15日召开的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了要求公司公开披露偿债举措相关信息的议案。公司按照债券持有会议决议要求,在2014年10月底披露了相关情况和数据。现将有关偿债举措进展情况进行公告并对相关风险进行提示如下:

    一、有关偿债举措进展情况

    公司在前期的定期报告和相关临时公告中已披露,为应对资金问题并避免公司债券违约,公司正在抓紧研究相关措施和方案,并积极与公司股东进行沟通、争取股东的支持。截至2014年11月27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13.36亿元,扣除保证金等不可动用资金,实际可用于偿还公司债券的资金仅6.53亿元。截至2014年10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107.81亿元,已累计计提坏账准备18.08亿元,应收账款账面净值89.73亿元。为妥善解决问题,公司前期与监管机构、股东、业主单位以及第三方机构已进行多次沟通。此外,公司已经于2014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公司应收账款快速处置的议案》,决定启动应收账款快速处置。董事会可以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决定应收账款快速处置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进一步授权(如需要)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商谈结果落实应收账款快速处置相关事宜,但因应收账款快速处置可能对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影响较大,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12月15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再行实施。此外,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了公司股票从2014年11月27日起连续停牌,目前正在向公司股东核实有关事项。

    相关偿债措施的进展情况,公司会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公告。

    二、风险提示

    (一)关于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提示

    资金问题是公司当前经营中面临的最为严峻的困难,导致公司的经营风险及公司债券违约风险不断加大。尽管公司前期已尝试多项保障资金安全的措施,但未能取得预期效果。今年1-9月,公司回款24.21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9.90亿元;2014年以来,公司未新增任何银行贷款,同时银行贷款余额已清零,在手银行授信限制使用;资本市场融资也因业绩下滑及被立案调查等原因而无法操作。截至2014年11月27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13.36亿元,扣除保证金等不可动用资金,实际可用于偿还公司债券的资金仅6.53亿元。

    为应对资金问题并避免公司债券违约,公司前期研究了多种方案并与主要股东积极进行沟通争取股东支持。公司于2014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公司应收账款快速处置的议案》,董事会已同意将该议案提交于2014年12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此外,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了公司股票从2014年11月27日起连续停牌并正在向公司股东核实有关事项。

    公司对应收账款快速处置能否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以及实施后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向股东核实的事项可能产生后续影响。鉴于相关风险因素的客观存在,公司目前难以对债券代码为“122115”的相关持有人如果在2014年12月行使回售选择权时本息能否按期足额兑付做出准确判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本期债券已经于2014年5月12日暂停上市交易。公司在《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已预测2014年度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如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期债券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5月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14年1至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7,57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7.71%;实现营业利润-50,883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亏损28,991万元;实现净利润-43,57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亏损26,342万元。公司2014年1月至9月仍为亏损的主要原因为:公司逾期货款账龄增加,坏账准备计提继续提高;资金紧张导致正在执行的项目配套件供应不及时、项目执行延迟,销售收入低于预期等。

    公司在《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已预测2014年度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如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14.1.3”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起开始停牌(如公司2014年度报告披露日为非交易日,于下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1.鉴于相关风险因素的客观存在,公司目前难以对债券代码为“122115”的相关持有人如果在2014年12月行使回售选择权时本息能否按期足额兑付作出准确判断。如果债券代码为“122115”的相关持有人在2014年12月行使回售选择权时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兑付本息,后续可能产生重大风险,对于该等风险的类型、影响程度等公司目前难以作出准确判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前期已披露了公司涉及的主要诉讼、仲裁及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公司目前尚无法判断相关案件对公司本期以及期后利润的影响。一旦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判决或裁定未支持公司,则将有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公司受到各种不利因素影响,融资和销售回款十分困难,资金紧张,严重影响了正常经营支付,可能导致与合作方潜在的法律纠纷风险不断增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2013年,公司对经自查发现的2011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进行了披露和更正,2013年5月29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下达《立案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31074号),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14年1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40084号),因公司其它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目前,相关调查尚未产生结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是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网站,公司披露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纸、网站公告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8日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锐电 编号:临2014-085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锐01暂停、锐02暂停

    “锐01暂停 ”及“锐02暂停”

    2014年第四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公告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锐01暂停”(证券代码:122115)及“锐02暂停”(证券代码:122116)(以下合并简称“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相关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8日召开,会议结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4年11月28日(星期五)上午10:00

    2、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翠宫饭店三层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现场方式,记名投票

    5、现场会议主持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表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试点办法》、《募集说明书》及《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对象

    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共计代表81个账户,合计持有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10,556,260张,占本期债券总张数的37.70%。

    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试点办法》、《募集说明书》及《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

    议案1、《关于“锐01暂停”、“锐02暂停”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形式及投票表决方式的议案》;

    议案2、《关于再次提请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给予受托管理人授权的议案》。

    鉴于参加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数量未达到本期债券总数的50%,根据《会议规则》规定,本次会议的议案无法获得持有5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的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同意,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未形成有效决议。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的全过程由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试点办法》、《募集说明书》及《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锐01暂停”及“锐02暂停”2014年第四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