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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14-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2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000346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1月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4年11月28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本基金第二次分红,2014年度的第二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A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0346000347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641.060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5,009,167.424,371,915.36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4,007,333.94-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26-

    注:(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因此不同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本基金A类份额符合基金分红条件,故进行分红,分红方案为0.26元每1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C类份额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故不进行分红。

    (3)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每月月末,当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超过0.03元时,基金管理人应在下月首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分红方案;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8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的分红方式有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两种,若投资者不选择,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5)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如果采用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以投资人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4年12月12日
    除息日2014年12月1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12月15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2014年12月15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4年12月16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该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b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咨询相关事宜。

    (5)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业务的申请。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2月10日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第四个受限开放日申购赎回

    结果公告

    根据《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2014年12月8日为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第四个受限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的数量占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上限为5%。

    本公司根据上述原则对2014年12月8日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了统计,当日A类和C类份额净赎回申请占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分别是11.86%和15.37%。

    依据合同本公司对该日有效申购申请进行了全部确认,并对有效赎回申请进行了比例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1、按照5%约定比例,本基金A类、C类份额可确认的净赎回份额上限

     基准日(12月5日)份额可确认的净赎回份额占基准日份额比例上限可确认的净赎回份额上限
    A类159,907,927.795%7,995,396.39
    C类161,381,368.235%8,069,068.41
    合计321,289,296.025%16,064,464.80

    2、当日实际确认的净赎回份额

     有效赎回申请份额①确认的赎回份额②有效净赎回申请份额③确认的净赎回份额④确认的净赎回份额占基准日份额比例⑤赎回申请确认比例(②/①)
    A类18,958,362.087,995,868.7418,957,889.947,995,396.605%42.18%
    C类24,799,748.088,069,542.6624,799,274.158,069,068.735%32.54%
    合计43,758,110.1616,065,411.4043,757,164.0916,064,465.335%36.71%

    重要提示:

    1、对于超过5%比例上限未能赎回部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或默认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确认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选择(或默认选择)延期赎回的,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受限开放日的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

    2、投资者可于2014年12月10日起到本基金各销售机构查询受限开放日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

    3、本基金下一个受限开放日预计为2015年3月9日。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2月10日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2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建信稳定添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000435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2月1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4年11月28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本基金第二次分红,2014年度的第二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建信稳定添利A建信稳定添利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0435000723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1391.087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14,467,769.87854,938.17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683,950.54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27

    注:(1)本基金于2014年9月1日新增C类份额,原有基金份额全部转换为A类份额。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由于不同基金份额类别的成立时间不同,因此不同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本基金C类份额符合基金分红条件,故进行分红,分红方案为0.27元每1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份额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故不进行分红。

    (3)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若基金在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金额高于0.3元(含),则基金须在10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8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的分红方式有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两种,若投资者不选择,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5)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如果采用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以投资人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4年12月12日
    除息日2014年12月1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12月15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2014年12月15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4年12月16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该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b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咨询相关事宜。

    (5)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业务的申请。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