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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4-1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烟台万润 公告编号:2014-046

      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首次公开发行前己发行股份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数量为8,1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12月22日(星期一)。

    一、本次解除限售前上市公司限售股份概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04号文核准,烟台万润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46万股,并于2011年12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10,336万股增加为13,782万股。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经2013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13,78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2013年4月26日公司实施上述方案,本次转增后,总股本由13,782万股变更为27,564万股。

    截至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为27,564万股,其中限售股8,1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0%,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中节能(山东)投资发展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节能”)承诺:自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烟台万润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烟台万润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烟台万润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山东中节能承诺:本公司继续依照财企[2009]94号文的规定承诺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并继续严格执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8]195号)、《关于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0]141号)两份文件中关于国有股权管理和国有股转持的有关规定。在烟台万润境内A股发行并上市后,本公司将履行相关国有股转持义务,切实维护国有股东权益,促进烟台万润健康发展。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山东中节能将所持烟台万润344.60万股转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继山东中节能的禁售期义务。

    (3)山东中节能承诺:在间接或直接持有烟台万润的股份期间,山东中节能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与烟台万润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亦不生产、开发任何与烟台万润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该等限售股份持有人的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12月22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8,1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2名,均为国有法人。

    4、本次限售股份持有人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所持限售股份

    总数(股)

    本次解除限售

    股份数量(股)

    备注
    1中节能(山东)投资发展公司74,708,00074,708,000-
    2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6,892,0006,892,000-
    合 计81,600,00081,600,000-

    5、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德证券认为:

    烟台万润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烟台万润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中德证券对烟台万润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