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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
    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等公司共同投资江苏
    聚合创意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
    公告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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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
    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等公司共同投资江苏
    聚合创意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
    公告
    2014-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18 证券简称:苏宁环球 公告编号:2014-059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

    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等公司共同投资江苏

    聚合创意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4年12月1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宁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文化”)与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广电”)等公司在江苏省南京市签署了《江苏聚合创意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投资江苏聚合创意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合基金”)。

    聚合基金的认缴资本总额为人民币捌亿零捌佰万元整,由全体合伙人缴纳。其中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捌亿元整,普通合伙人出资人民币捌佰万元整。

    具体如下表:

    合伙人姓名或企业名称认缴资本(万元)认缴出资比例承担责任方式
    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4000049.505%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
    苏宁文化产业有限公司3000037.129%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
    南京市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0008.663%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
    江苏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20002.475%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
    江苏中江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10001.238%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
    南京聚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8000.99%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
    合计80800100%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江苏聚合创意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主要经营场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

    2、标的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捌亿零捌佰万元整,首期实缴资本为各出资人认缴资本额的25%; 合伙人的认缴资本将分若干次在五年内缴纳(每次称为一次“缴付”,要求合伙人履行缴付义务而发出的通知称为“付款通知”)。每位合伙人应按照该付款通知对本合伙企业缴付实缴资本;

    3、合伙人构成:由1名普通合伙人及5名有限合伙人组成;

    4、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债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普通合伙人:

    南京聚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江苏聚合委派周礼文为代表。

    6、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聚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7、基金管理人:南京聚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江苏聚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协同管理;

    8、有限合伙人:

    (1)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为280000万元整,住所为南京市北京东路四号,法定代表人为卜宇,经营范围: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投资、企业托管、资产重组、实物租赁,省政府授权的其他业务;会议展览服务;文艺活动的举办;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济信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报刊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苏宁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89号2208-D室,法定代表人为张桂平,经营范围:艺术品展览展示(除专项),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文化艺术交流策划(除演出、除经纪),企业形象策划,实业投资、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网络工程(除专项),网页设计,销售:工艺礼品(除专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南京市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3楼,法定代表人为谢国庆,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广播电视节目(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一般经营项目:从事授权范围内国有文化资产的经营和资本运作;实施文化产业项目投资管理、资产收益管理、产权管理;影视投资;工艺品销售;文化交流活动策划、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及咨询服务;商务、会展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其他按照法律规定可以从事和市委、市政府委托的相关经营管理业务。

    (4)江苏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南京市管家桥65号,法定代表人为周跃敏,经营范围: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企业托管、资产重组、实物租赁,省政府授权的其他业务。实际、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

    (5)江苏中江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9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南京市管家桥65号,法定代表人为黄秉生,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发行。一般经营项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网络销售,投资与资产管理。

    9、存续期限:本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营业执照上载明的合伙期限为十年。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原则上本合伙企业之存续期限为八年,自本合伙企业之成立日起计算,存续期届满后营业执照载明的剩余合伙期限为延长期或清算期。

    三、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目的

    全体合伙人设立本合伙企业的目的为从事股权/债权投资以及符合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投资,为全体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本合伙企业组建以“市场化运作”为基本原则,由创意新兴产业领域重点企业机构出资发起,委托专业团队、专业管理公司实施运营管理。

    作为聚焦创意产业、新兴产业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本合伙企业将优先对南京市的文化创意新兴产业项目实施投资,积极引进国内外的优秀文化创意项目到南京创业发展;同时在立足南京的基础上,聚焦江苏、放眼全国,扶持优秀创意新兴产业项目,培育重点项目,努力为投资人带来丰厚回报。

    2、合伙人的出资方式、认缴资本总额和缴付期限

    本合伙企业的认缴资本总额为人民币捌亿零捌佰万元整,由全体合伙人缴纳。其中有限合伙人出资捌亿元,普通合伙人出资捌佰万元。

    合伙人的认缴资本将分若干次在五(5)年内缴纳(每次称为一次“缴付”,要求合伙人履行缴付义务而发出的通知称为“付款通知”)。每位合伙人应按照该付款通知对本合伙企业缴付实缴资本。

    执行事务合伙人将于本合伙企业的银行账户开立当日发出首次付款通知,各合伙人应当在该付款通知约定的到账日期前将首期实缴资本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苏宁文化认缴资本叁亿元,认缴出资比例37.129%,为有限责任合伙人。

    3、投资策略

    本合伙企业重点对下列细分行业实施投资:

    (i) 创意设计、新媒体、动漫游戏、出版发行、广播影视、演艺娱乐、文化旅游、工艺美术、广告会展等9大文化细分行业及体育、教育等文化相关行业;

    (ii) 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产业、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国家7大战略新兴产业领域;

    (iii) 重点聚焦创意新兴产业领域:包括移动互联网、新媒体、影视动画、三网融合、创意新材料、新显示技术、软件及服务外包、高技术服务(含信息技术消费与服务、研发设计服务、技术创新服务、云计算及数字内容服务等);关注在“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方面有创新突破的新兴文化创意企业、创意项目。

    本合伙企业对外投资方式以股权投资为主,辅以债权投资、债转股、优先股、项目投资等多种投资方式;实施上市公司并购及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作为母基金出资参与与之关联的基金的组建。

    4、收入分配与亏损分担

    本合伙企业独立运作,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取得收益, 努力为合伙人谋求最大的投资回报。本合伙企业收入的分配由本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聚合”决定且作出符合本协议约定的相关决定和分配方案,“南京聚合”所作决定则由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聚合”作出。

    本合伙企业累计可分配收入按照如下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

    (i) 返还有限合伙人之累计实缴资本;

    (ii) 支付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

    (iii) 返还普通合伙人之累计实缴资本;

    (iv) 支付普通合伙人回报;

    (v) 超额收益分配。

    本合伙企业的经营亏损首先由合伙企业财产弥补; 本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其全部债务时, 本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本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苏宁文化本次与江苏广电等公司共同投资南京聚合,并同时共同投资江苏聚合创意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目的是借助专业的管理团队及其丰富的管理经验,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借助合作方在江苏省内文化传媒领域的绝对优势,配合公司实施转型大文化产业的发展战略。

    公司对苏宁文化投资入伙南京聚合及聚合基金的收益有着良好的预期,其收益将在未来逐步体现。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的风险:聚合基金在未来项目投资中存在的盈利不确定性所导致的风险。

    公司拟采取的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已充分论证了本投资事宜,公司对本次投资的风险及不确定性有充分认识,未来将密切关注南京聚合、聚合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其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及时控制风险,确保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六、备查文件

    《南京聚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

    《江苏聚合创意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0718 证券简称:苏宁环球 公告编号:2014-060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

    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等公司共同投资

    南京聚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4年12月1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宁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文化”)与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广电”)等公司及自然人在江苏省南京市共同签署了《南京聚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投资南京聚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聚合”)。

    南京聚合的认缴资本总额为人民币捌佰万元,由全体合伙人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安排分期缴纳,首期实缴资本为各出资人认缴资本额的20%。具体如下表:

    合伙人姓名或企业名称认缴资本(万元)认缴出资比例承担责任方式
    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12015%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
    苏宁文化8010%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
    江苏聚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40050%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
    周礼文20025%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

    注:周礼文为江苏聚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南京聚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主要经营场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

    2、标的认缴出资总额:捌佰万元人民币,首期实缴资本为各出资人认缴资本额的20%;

    3、合伙人构成:由1名普通合伙人及3名有限合伙人组成;

    4、经营范围:资产经营与资本运营管理;股权投资;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投融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营销策划;文化旅游项目策划;财务顾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普通合伙人:

    江苏聚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聚合“)

    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法定代表人为周礼文,经营范围:资产经营与资本运营管理;股权投资;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投融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营销策划;文化旅游项目策划;财务顾问;展览展业服务;会务服务。

    6、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聚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7、有限合伙人:

    (1)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为280000万元整,住所为南京市北京东路四号,法定代表人为卜宇,经营范围: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投资、企业托管、资产重组、实物租赁,省政府授权的其他业务;会议展览服务;文艺活动的举办;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济信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报刊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苏宁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89号2208-D室,法定代表人为张桂平,经营范围:艺术品展览展示(除专项),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文化艺术交流策划(除演出、除经纪),企业形象策划,实业投资、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网络工程(除专项),网页设计,销售:工艺礼品(除专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周礼文

    自然人,中国国籍,为江苏聚合的法定代表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8、存续期限:合伙期限为15年,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计算。

    三、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目的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受托管理企业资产,依法开展经营管理活动,为受托企业、受托资产增值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实现企业收益最大化。

    作为江苏聚合创意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共同管理人,南京聚合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管理江苏聚合创意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项目投资工作的决策机构。

    2、合伙人的出资方式、认缴资本总额和缴付期限

    南京聚合的认缴资本总额为人民币捌佰万元(¥800万元),由全体合伙人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安排分期缴纳,首期实缴资本为各出资人认缴资本额的20%。

    合伙人的认缴资本将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安排在本协议合伙期限内分若干次缴纳(每次称为一次“缴付”,执行事务合伙人要求合伙人履行缴付义务而发出的通知称为“付款通知”)。每位合伙人应在该付款通知约定的到账日期前对本合伙企业缴付出资。

    苏宁文化认缴资本8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10%,为有限责任合伙人。

    3、收入分配与亏损分担

    本合伙企业收入由本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分配,且作出符合本合伙协议约定的相关决定和分配方案;由于本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聚合与本合伙企业共同承担聚合基金的管理工作,日常可依据实际承担的管理职权,分配使用本合伙企业收取的基金管理费、奖励扶持性资金等收入。

    扣除相关成本、支出、费用及日常分配给江苏聚合的资金后,本合伙企业可分配收入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按如下顺序分配:

    (i) 回收有限合伙人江苏广电、苏宁文化之累计实缴资本;

    (ii) 回收其他合伙人之累计实缴资本;

    (iii) 支付有限合伙人江苏广电、苏宁文化优先回报;

    (iv) 支付其他合伙人常规投资回报;

    (v) 超额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全体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分担。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苏宁文化本次与江苏广电等公司共同投资南京聚合,并同时共同投资江苏聚合创意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目的是借助专业的管理团队及其丰富的管理经验,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借助合作方在江苏省内文化传媒领域的绝对优势,配合公司实施转型大文化产业的发展战略。

    公司对苏宁文化投资南京聚合及江苏聚合创意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收益有着良好的预期,其收益将在未来逐步体现。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的风险:南京聚合、江苏聚合创意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在未来项目投资中存在的盈利不确定性所导致的风险。

    公司拟采取的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已充分论证了本投资事宜,公司对本次投资的风险及不确定性有充分认识,未来将密切关注南京聚合、江苏聚合创意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经营管理状况及其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及时控制风险,确保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六、备查文件

    1、《南京聚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

    2、《江苏聚合创意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