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5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合计发行不超过33,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简称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为宁波正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正奇投资”)、万家基金—恒赢定增5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恒赢定增5号”)、万家基金—恒赢定增6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恒赢定增6号”)、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投资”)及扬州尚颀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州尚颀”)。
公司于2014年8月27日就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事宜分别与正奇投资、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家基金”)、上汽投资和扬州尚颀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于2014年12月10日与正奇投资、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家基金”)、扬州尚颀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鉴于恒赢定增5号拟由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资设立,由万家基金管理,用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的规定,恒赢定增5号的委托人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014年12月19日,公司与万家基金就万家基金—恒赢定增5号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相关事宜做了补充约定,主要内容如下:
恒赢定增5号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动时,应遵守短线交易、内幕交易和高管持股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的义务。在恒赢定增5号委托人履行重大权益变动信息披露、要约收购等法定义务时,将恒赢定增5号委托人与恒赢定增5号认定为一致行动人,将恒赢定增5号委托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与恒赢定增5号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合并计算。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