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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重组控股股东承诺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2014-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福建南纸 公告编号:2014-095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重组控股股东承诺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为让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本次重大重组有关事项,公司就控股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的有关重要承诺事项进行提示性公告。

      ● 公司保证本次披露的控股股东相关承诺事项与2014年12月2日披露的《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披露的内容一致。

      2014年11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拟置入资产权属、股份锁定期、置入资产权属瑕疵、拟置出资产债务转移等方面做出了相关承诺。具体承诺如下:

      一、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

      “1、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

      (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2、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2)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3、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

      (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4、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5、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6、保证上市公司在其他方面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

      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投资集团作出如下确认和承诺:

      “就本公司控制的从事发电业务的资产,本公司承诺采取如下解决措施: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在中闽海电、中闽太阳能中的任意一家实体稳定投产、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实现盈利、不存在合规性问题并符合上市条件后一年内,本公司将与上市公司充分协商,启动将相关符合上市条件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程序,具体的注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接受上市公司支付的现金、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方式。

      除上述事宜外,本公司进一步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公司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

      本公司将全力支持重组后上市公司的发展,如发现未来在境内与上市公司业务相关的资产运作、并购等商业机会,本公司将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决定是否利用该等商业机会。若在上述过程中出现因上市公司放弃上述商业机会而最终由本公司承接的情况,本公司将在该等资产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后注入上市公司。若存在无法满足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情况,本公司依法将其持有的该等资产转让给第三方或由上市公司代管、监管,直至该等资产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后注入上市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投资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对上市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若本公司投资控制的相关公司、企业出现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公司产品或业务构成竞争的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之情况,则本公司投资控制的相关公司、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业务或产品、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上市公司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三、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就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交易,而给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损失,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四、拟置入资产权属的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依法持有中闽能源68.59%股权(对应中闽能源30,520万元的注册资本额),对于本公司所持该等股权,本公司确认,本公司已依法履行全部出资义务,该等股权所对应的注册资本均已按时足额出资到位;本公司依法拥有该等股权的全部法律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本公司所持有的该等股权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亦不存在其他法律纠纷,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也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本公司持有该等股权之情形;本公司持有的该等股权过户或者转让不存在法律障碍。”

      五、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1、本公司以持有的中闽能源股权认购的福建南纸新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于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至本公司名下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和本公司在《补偿协议》中利润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中的较晚日不转让。

      2、本公司因本次配套融资认购的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3、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以持有的中闽能源股权认购的福建南纸新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4、若本公司上述承诺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六、关于置入资产权属瑕疵的承诺

      “本次交易置入上市公司的标的资产(“置入资产”)涉及土地及房产权属证明尚未取得的,本公司承诺在资产交割前取得相关文件或办理权属证明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未来因置入资产未取得相关权属证明文件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在依法确定该等事项造成的上市公司的实际损失后的30日内,及时、足额地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七、关于拟置出资产债务转移的承诺

      “若福建南纸债权人在交割日及以后向福建南纸主张权利,则由投资集团在接到福建南纸的通知后30日内进行偿付,投资集团在偿付该等债务后不再向福建南纸追偿,如投资集团未能及时进行偿付致使福建南纸承担相应责任的,福建南纸有权向投资集团追偿;对于拟置出资产设置抵押或质押的,且就资产转移未获得抵押权人或质押权人书面同意的,若该等抵押权人或质押权人在交割日及以后向福建南纸主张权利,投资集团承诺将及时清偿该等抵押或质押担保的债务,或者向抵押权人或质押权人另行提供担保以替换现有抵押或质押。”

      八、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与声明

      “本公司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