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新闻·市场
  • 4:新闻·财富管理
  • 5:新闻·公司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特别报道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市场
  • A6:数据·图表
  • A7:专栏
  • A8:科技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公司债券2015年第一次付息公告
  •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2014年12月26日   按日期查找
    B2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5版:信息披露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公司债券2015年第一次付息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4-60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18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1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4-61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委托理财概述

      1、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就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与国投资产管理公司签署《资产管理协议》,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总计为人民币20亿元。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5号-证券投资》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30亿元委托理财额度,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发生委托理财30亿元(含本次披露金额),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另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国投资产管理公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4、委托理财方式:本次委托理财为保本浮动型,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10%。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投资于我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资产和收益与流动性较好的其他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资金拆借、银行存款以及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等和收益性与流动性匹配相对较好的其他资产。

      二、国投资产管理公司介绍

      国投资产管理公司是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专门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全资子公司,是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和平台。公司成立于2001年1月,注册资本金6.5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良,经营范围包括资产管理;资产重组;自有设备租赁;与业务相关的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和产权经纪业务。截至2013年12月31日,国投资产管理公司经审计总资产33.94亿元,净资产32.90亿元。2013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5,220.87万元,净利润8,232.93万元。

      国投资产管理公司自成立以来,立足服务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资产结构调整,建立了专门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运作流程,制定了各种风险防范措施,培养了独特的资产处置能力和技术。同时建立了一系列适应资产管理业务的管理制度体系,包括业务运作流程、法律事务流程、财务管理流程、档案管理流程和审计监督流程等,有力地防范了风险,保障了主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国投资产管理公司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盈利能力强,是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

      三、资产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1、委托资产:委托资产管理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

      2、委托期限:委托期限为12个月,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算,双方可根据本协议规定或另行协商提前终止或延期。

      3、 资产收益及支付方式:

      (1)收益方式为保本浮动收益,预期收益率为【10%】/年。

      (2)国投资产管理公司在委托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该期间内,国投资产管理公司无需向公司支付资产收益)将委托资产余额一次性或分笔全部归还公司。资产收益每半年一次支付给公司。

      公司同意,如本协议因提前终止的,资产收益按照实际存续时间计算收取。

      4、国投资产管理公司报酬

      (1)国投资产管理公司就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而收取的报酬为基本服务费。

      (2)国投资产管理公司就每一核算期收取的基本服务费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公司应按委托资产实际到位资产总额的【0.2%】(千分之二)向国投资产管理公司支付基本服务费。每半年支付一次。

      公司同意,如本协议因提前终止而导致实际存续期间不足6个月的,基本服务费应按6个月支付,并由公司在本协议终止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5、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协议经交易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委托理财的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1、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20亿元人民币委托国投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理财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投资收益率并保持相对较好的流动性。

      2、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风险控制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委托理财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在上述委托理财期间,公司将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控制投资风险。

      七、本次公告前公司十二个月内委托理财情况的说明

      1、2014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3亿元人民币委托信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理财投资。本次委托理财为保本浮动型,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12%。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投资于我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资产和收益与流动性较好的其他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资金拆借、银行存款以及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等和收益性与流动性匹配相对较好的其他资产。并于2014年4月2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5)。

      2、2014年8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7亿元人民币委托信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理财投资。本次委托理财为保本浮动型,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12%。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投资于我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资产和收益与流动性较好的其他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资金拆借、银行存款以及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等和收益性与流动性匹配相对较好的其他资产。并于2014年8月2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38)。

      上述两笔委托理财事项目前都按协议约定正常履行。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事项发表了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次委托理财为保本浮动型,总体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