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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方面入手筑牢依法治市底线
    2014-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表示,应深入研究推进依法治市的路径、方法

      ⊙记者 马婧妤 ○编辑 枫林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日前表示,资本市场依法治市是依法治国蓝图中的重要一笔,应深入研究推进依法治市的路径、方法,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资本市场改革发展。

      他提出,检察机关将从依法惩治证券期货犯罪、依法查办证券领域职务犯罪、完善相关追诉标准和司法解释、积极开展证券犯罪预防工作等四方面,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孙谦是在27日举行的第五届“上证法治论坛”开幕式上作出上述表示的。他表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十八届四中全会为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等各个环节落实依法治国指明了方向,检察机关有责任、有义务通过依法履行职能,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他着重提出如下四方面工作重点:

      一是通过依法惩治证券期货犯罪,筑牢依法治市的底线。

      统计显示,2010年以来,证券类犯罪案件平均每年以26%左右的速度增长。孙谦表示,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和起诉证券犯罪,即反复重申证券市场行为的底线。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加强研究资本市场新问题、新动向,尤其研究新型交易行为的法律性质和效力,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完善刑事追诉标准。

      二是通过依法查办证券领域职务犯罪,提升公众对资本市场的信任和信心。

      “相比普通证券犯罪,证券领域职务犯罪,即作为市场规则制定和执行者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其危害性和破坏力远远超过普通犯罪,对投资者的信心、信任冲击是巨大的。”

      孙谦说,近年检察机关加大了对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寻租、牟取非法利益犯罪的惩治力度,包括业内管理人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管理职权等职务犯罪。依法打击证券领域职务犯罪,对从源头上遏制资本市场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完善相关追诉标准和司法解释,构建依法治市的完备执法依据。

      近年来,高检院会同公安部制定了相关证券犯罪立案追诉标准;与最高法院共同制定了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明确了“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内幕信息敏感期”、“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等问题的认定标准。

      孙谦表示,高检院将继续加强与最高法院、公安部、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及时研究解决证券领域犯罪在适用法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完善证券市场法律体系和执法依据。

      四是积极开展证券犯罪预防工作,遏制证券犯罪的蔓延。

      证券领域从业人员犯罪具有明显的行业特点,资金密集、犯罪数额巨大,犯罪主体往往年轻、高学历、具有出色的专业水准。对此,孙谦表示,检察机关将一方面积极推动证券犯罪预防机制建设,另一方面通过警示教育,向从业人员宣传证券刑事法律知识,增强从业人员坚守职业底线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