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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银华300A、银华300B份额
    不定期份额折算后
    前收盘价调整的风险提示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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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银华300A、银华300B份额
    不定期份额折算后
    前收盘价调整的风险提示公告
    2015-0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5年1月6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银华300份额、银华300A份额及银华300B份额办理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详见2015年1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上的《关于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1月8日银华300A、银华300B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1月7日的银华300A、银华300B份额参考净值,分别为1.000元和1.000元。2015年1月8日当日银华300A份额和银华300B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8日

    关于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银华转债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1.500元及以上,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2015年1月7日,本基金银华转债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508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阈值1.500元以上。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将以2015年1月8日为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不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5年1月8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转债A份额、转债B份额、银华转债份额。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当银华转债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1.500元及以上后,本基金将分别对转债A份额、转债B份额和银华转债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转债A份额和转债B份额的比例为7:3,份额折算后转债A份额、转债B份额和银华转债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均调整为1元。

    当银华转债份额的份额净值达到1.500元后,转债A份额、转债B份额、银华转债份额三类份额将按照如下公式进行份额折算:

    转债A份额

    份额折算原则:

    ①份额折算前转债A份额的份额数与份额折算后转债A份额的份额数相等;

    ②份额折算前转债A份额的资产净值与份额折算后转债A份额的资产净值及新增场内银华转债份额的资产净值之和相等;

    ③转债A份额持有人份额折算后获得新增的份额数,即超出1元以上的净值部分全部折算为场内银华转债份额,份额折算前转债A份额的持有人在份额折算后将持有转债A份额与新增场内银华转债份额。

    转债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银华转债份额的份额数= ■

    【转债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银华转债份额的折算比例=■】

    其中:

    ■:份额折算前转债A份额的份额数

    ■:份额折算后转债A份额的份额数

    ■:份额折算前转债A份额参考净值

    2)转债B份额

    份额折算原则:

    ① 份额折算后转债A份额与转债B份额的份额数保持7:3配比;

    ② 份额折算前转债B份额的资产净值与份额折算后转债B份额的资产净值及新增场内银华转债份额的资产净值之和相等;

    ③ 转债B份额持有人份额折算后获得新增的份额数,即超出1元以上的净值部分全部折算为场内银华转债份额,份额折算前转债B份额的持有人在份额折算后将持有转债B份额与新增场内银华转债份额。

    转债B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银华转债份额的份额数=

    【转债B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银华转债份额的折算比例=■】

    其中:

    ■:份额折算后转债B份额的份额数

    ■:份额折算后转债A份额的份额数

    ■:份额折算前转债B份额的份额数

    ■:份额折算前转债B份额参考净值

    3)银华转债份额

    份额折算原则:

    场外银华转债份额持有人份额折算后获得新增场外银华转债份额,场内银华转债份额持有人份额折算后获得新增场内银华转债份额。

    【银华转债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银华转债份额的折算比例 = ■】

    其中:

    ■:份额折算后银华转债份额的新增份额数

    ■:份额折算前银华转债份额参考净值

    ■:份额折算前银华转债份额的份额数

    银华转债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银华转债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4、举例

    某三位投资人分别持有银华转债份额、转债A份额、转债B份额各10,000份,在本基金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日,三类份额的折算比例如下表所示,折算后,银华转债份额、转债A份额、转债B份额三类基金份额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5年1月8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转债A级、转债B级交易正常。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1月9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转债A级、转债B级暂停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5年1月12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转债A级、转债B级于2015年1月12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将于2015年1月12日10:30之后恢复交易。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1月12日转债A级、转债B级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1月9日的转债A级、转债B级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转债A级、转债B级在折算前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2015年1月12日当日转债A级份额和转债B级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重要提示

    1、本基金转债A级份额、转债B级份额将于2015年1月12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于2015年1月12日上午10:30之后复牌。

    2、本基金转债A级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转债A级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变化,由持有单一的低风险收益特征的转债A级份额变为同时持有低风险收益特征的转债A级份额与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银华转债份额,因此原转债A级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外,银华转债份额为跟踪中证转债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原转债A级份额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本基金转债B级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转债B级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变化,由持有单一的高风险收益特征的转债B级份额变为同时持有高风险收益特征的转债B级份额与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银华转债份额。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杠杆倍数将大幅提升,由目前的杠杆恢复到初始的3.33倍杠杆水平,相应地,转债B级份额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可能相应增加。

    4、由于转债A级、转债B级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转债A级、转债B级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转债A级份额、转债B级份额、银华转债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因此持有极小数量转债A级、转债B级和场内银华转债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6、银华转债折算基准日的份额净值与折算阈值1.500元可能有一定差异。

    7、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8日

    关于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

    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5年1月6日为份额折算基准日,对银华300份额的场外份额、场内份额以及银华300A份额、银华300B份额实施不定期份额折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5年1月6日,银华300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银华300份额的场内份额、银华300A份额、银华300B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如下表所示:

    注1:该“折算后份额”为银华300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银华300场内份额。

    注2:该“折算后份额”为银华300B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银华300场内份额。

    注3:该“折算后份额”为折算后场内银华300份额之和,包括原场内银华300份额以及原场内银华300份额、银华300A份额和银华300B份额折算后的新增场内银华300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注册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5年1月8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和配对转换业务,银华300A、银华300B将于2015年1月8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将于2015年1月8日上午10:30复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1月8日银华300A、银华300B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1月7日的银华300A、银华300B份额参考净值,分别为1.000元和1.000元。2015年1月8日当日银华300A份额和银华300B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银华300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银华300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可能发生了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银华300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银华300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银华300份额,因此原银华300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外,银华300份额为跟踪沪深300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原银华300A份额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本基金银华300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银华300B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变化,由持有单一的高风险收益特征的银华300B份额变为同时持有高风险收益特征的银华300B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银华300份额。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杠杆倍数将大幅提升,由目前的杠杆恢复到初始的2倍杠杆水平,相应地,银华300B份额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可能相应增加。

    3、由于银华300A、银华300B份额折算前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银华300A、银华300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率所带来的风险。

    4、银华300A份额、银华300B份额、银华300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银华300A、银华300B和场内银华300份额的持有人,可能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情况。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400-678-3333

    2、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8日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

    期间暂停及恢复申购、赎回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银华转债份额只可以进行场内与场外的申购和赎回,但不上市交易;下属分级份额中转债A级份额与转债B级份额只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银华转债份额暂停及恢复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的情况进行说明,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1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上的《关于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3333(免长途话费)。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8日

    银华高端制造业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参加部分代销机构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1月12日起,银华高端制造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823,以下简称“本基金”)参加部分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代销机构

    注:上述表格中定投部分“——”表示本基金“开通定投但无费率优惠”或“未开通定投”活动;申购(不含定投)部分“——”表示本基金“无费率优惠”活动。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yhfund.com.cn

    重要提示:

    1、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2、通过上述各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或定投业务的投资者,若享有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标准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则按标准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标准申购费率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按照标准费率执行。

    3、此优惠活动仅限场外前端模式,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各参加活动代销机构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4、本费率优惠活动内容的解释权归各参加活动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执行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请以各参加活动代销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5、上述代销机构的各地代销网点及联系方式以各代销机构公告为准。

    6、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一月八日

    银华高端制造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银华高端制造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基金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基金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在本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及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系统、手机交易系统及电话交易系统,下同)进行申购时,投资者以金额申请,每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仅对机构投资者办理业务,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或各代销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其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人将所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机构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所适用的特定申购费率如下所示:

    除前述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所适用的申购费率如下所示:

    3.2.1 前端收费

    3.2.2 后端收费

    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申购费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在不影响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办理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5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申请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注:1年指365天,2年指730天。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用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 个月但少于6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 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在不影响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不含转出基金赎回费)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2、基金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自转换入确认日开始重新计算。

    3、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以下简称“T”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4、通过本公司代销机构进行转换时,不同基金转换方向转换费率设置详见本公司网站《银华旗下基金转换费率表》。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01)、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02)、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03)、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级基金份额代码:180008,B级基金份额代码:180009)、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0)、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2)、银华领先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3)、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5)、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8)、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20)、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180025;C类:180026 )、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28)、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180029;C类:180030)、银华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31)、银华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180033)、银华中证成长股债恒定组合30/7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62)、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194)、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86)、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287;C类:000288)、银华多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604;B类:000605)及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F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0662)相互之间可以进行转换业务。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将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开展基金转换业务。

    2、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机构办理转换业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如上述业务办理机构发生变动,本公司将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另行公告。不同业务办理机构所支持的可以办理转换业务的基金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业务办理情况请以各业务办理机构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3、本基金的转换业务适用本公司2010年3月10日公布的《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及后续做出的修订。

    4、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基金转换时除外)。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但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具体业务规则请以各参加活动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6.2投资者可在以下机构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1)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电话:010-58162950

    传真:010-58162951

    联系人:展璐

    网址:www.yhfund.com.cn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直销中心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电话:0755-83515002

    传真:0755-83515082

    联系人:饶艳艳

    (3)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网址:trade.yhfund.com.cn/etrading

    手机交易网站:m.yh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 4006783333

    7.1.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开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上排名不分先后),本基金若增加新的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7.1.3 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5年1月12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及本公司网站进行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的披露,敬请投资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进行查询。

    2、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投资者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销售机构对申购与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4、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持有份额登记日期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8日

     新增份额折算比例折算前基金份额数折算后基金份额数
    银华转债份额0.51900000010,000份10,000份银华转债份额+5,190份新增银华转债份额
    转债A份额0.03000000010,000份10,000份转债A份额+300份新增银华转债份额
    转债B份额1.66000000010,000份10,000份转债B份额+16,600份新增银华转债份额

    基金份额名称折算前份额

    (单位:份)

    新增份额折算比例折算后份额

    (单位:份)

    折算后份额净值

    (单位:元)

    银华300场外份额186,868,199.710.503462919280,949,409.001.000
    银华300场内份额8,746,208.000.50346291966,110,650.00(注3)1.000
    银华300A份额52,596,775.000.00616443152,596,775.001.000
    324,229.00(注1)
    银华300B份额52,596,775.001.00076140752,596,775.001.000
    52,636,822.00(注2)

    基金名称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
    场内简称银华转债
    基金主代码161826
    基金管理人名称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及原因说明暂停申购起始日2015年1月8日
    暂停赎回起始日2015年1月8日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5年1月8日
    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截至2015年1月7日,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银华转债份额的净值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阈值1.500元以上。本基金将以2015年1月8日为份额折算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

    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15年1月8日以及2015年1月9日暂停本基金银华转债份额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恢复相关业务的日期及原因说明恢复申购日2015年1月12日
    恢复赎回日2015年1月12日
    恢复定期定额投资日2015年1月12日
    恢复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本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将于2015年1月9日办理完毕,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5年1月12日起恢复本基金银华转债份额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银华转债转债A级转债B级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161826150143150144
    该分级基金是否暂停申购、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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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名称银华高端制造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银华高端制造业混合
    基金主代码00082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11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银华高端制造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银华高端制造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5年1月12日
    赎回起始日2015年1月12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15年1月12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15年1月12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5年1月12日

    养老金客户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申购费率
    M<50万元0.45%
    50万元≤M<100万元0.36%
    100万元≤M<200万元0.30%
    200万元≤M<500万元0.18%
    M≥500万元按笔固定收取1000元/笔

    申购费率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申购费率
    M<50万元1.50%
    50万元≤M<100万元1.20%
    100万元≤M<200万元1.00%
    200万元≤M<500万元0.60%
    M≥500万元按笔固定收取1000元/笔

    赎回费率持有期限(Y)赎回费率
    Y<7天1.5%
    7天≤Y<30天0.75%
    30天≤Y<1年0.5%
    1年≤Y<2年0.25%
    Y≥2年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