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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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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存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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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存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立
    和运行情况及相关风险的
    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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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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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存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立
    和运行情况及相关风险的
    提示性公告
    2015-0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5-02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存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立

    和运行情况及相关风险的

    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存货相关内控制度的建立情况

    公司已建立一整套完善的与存货管理相关内控制度,包括《采购业务管理制度》、《销售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手册》等。上述制度对存货采购、仓储、物流、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公司存货管理的规范奠定了基础。

    公司《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包括《供应商管理制度》、《翡翠原石采购管理制度》、《贵金属采购管理制度》、《成品采购管理制度》、《外包管理制度》、《加工现场管理制度》、《仓储管理制度》、《物流管理制度》等。《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资质、产品质量水平、交货能力、技术能力、服务、价格、合作状况等方面的准入条件进行了界定;《翡翠原石采购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建立采购与付款业务各个环节的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公司原石采购实行采购评审委员会和采购中心两级管理,采购中心依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与公司财务状况、库存情况,拟定年度原石成品采购储备计划,报采购评审委员会审核认定,每批次采购由现场采购小组提出采购意见,再由采购评审委员会根据现场原石的成色、水种、大小等进行综合定价,书面记录并由全体采购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仓储管理制度》对部门职责、货品验收入库、货品保管、货品出库、盘点与处理的要求进行了明确。

    《销售业务管理制度》包括《(批发)销售与收款内部控控制制度》、《门店管理制度》、《渠道管理制度》、《售后服务制度》等。《(批发)销售与收款内部控控制制度》对部门职责分工及授权审批、销售与发货控制、收款控制进行了详细规定。《门店管理制度》对各门店的岗位分工及授权审批、货品验收入库及上柜、商品销售收款及出货、店面货品保管及盘点、货品退货、店面财务交接等方面均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存货相关内控制度的运行情况

    近四年来,公司存货进销存情况运行良好,未出现因内部控制不健全导致存货出现重大毁损或灭失而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现象,存货管理的相关内控制度及措施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14年7月18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14]第5-00237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公司已于2014年7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了公告。

    三、公司存货管理相关的潜在风险

    公司已建立一套完善的与存货管理相关内控制度,且相关制度及措施已得到有效执行,目前公司内控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但为保障投资者利益,仍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存货管理方面面临的下述潜在风险:

    (一)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的主要业务围绕翡翠、黄金等珠宝产品,日常经营中存在较大金额的存货,且存货普遍具有单价较高的特点。如果未来翡翠价格走势逆转或黄金价格持续出现大幅波动,公司可能将面临存货跌价并导致公司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二)未来存货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的风险

    公司已经建立了存货管理相关的一套较为完整、合理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运行,但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存货规模可能会进一步增大。如果公司未能继续强化存货相关的内控体系建设,相关制度不能随企业发展而不断完善,可能导致公司出现与存货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5-03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客户由他方代付货款的

    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公司日前对2011年、2012年、2013年及2014年1月至9月的前二十名客户的回款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经统计,公司有三名客户的货款曾经由他方支付,金额合计31,248.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客户

    名称

    客户当期含税销售额(万元)代付货款情况原因
    金额

    (万元)

    当期该客户销售额占比当期销售额占比
    12012年洪某某68,296.1813,529.0019.81%2.40%2012年洪某某因洪某某2、洪某某3、谢某某和缪某某四人欠其货款而委托四人向发行人代付款合计13,529.00万元
    22013年刘某某55,435.65600.001.08%0.09%2013年2月21日刘某某因误操作划入发行人工作人员杨媛媛账户,当日杨媛媛受其委托分两笔代其向发行人划转了上述款项
    32014年1-9月李某某45,432.3217,119.0037.68%4.03%2014年8-9月李某某因黄某某、许某某、苏某某三人欠其货款而委托三人向发行人代付款合计17,119.00万元。

    如上表所述,公司存在少量销售对象与回款对象不一致的情形,系由客户原因引起,涉及金额占公司销售额比例较低,该类客户已与受托支付方签订了委托支付协议等合法有效并能清晰判断销售实质的法律文件,且该类委托支付是因客户自身资金周转情况而发生的个别现象,公司不存在因代付行为引发的交易风险、代付资金来源合法性风险、收款后风险或税收风险。

    公司在未来的经营活动中,将更严格地执行《(批发)销售与收款内部控控制制度》、《销售业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避免代付行为及因代付行为可能引发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月8日

    股票代码:600086 股票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5-04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股权质押相关情况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实业”)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8,447,96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2.14%,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2015年1月8日,公司接到大股东兴龙实业通知,兴龙实业已将原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本公司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8%)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同日,因新贷款需要,兴龙实业将持有的本公司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2%)无限售流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2015年1月8日,兴龙实业合计质押其持有本公司148,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01%。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