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调查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广告
  • A6:书评
  • A7:数据·图表
  • A8:人物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专版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B173:信息披露
  • B174:信息披露
  • B175:信息披露
  • B176:信息披露
  • B177:信息披露
  • B178:信息披露
  • B179:信息披露
  • B180:信息披露
  • B181:信息披露
  • B182:信息披露
  • B183:信息披露
  • B184:信息披露
  • B185:信息披露
  • B186:信息披露
  • B187:信息披露
  • B188:信息披露
  • B189:信息披露
  • B190:信息披露
  • B191:信息披露
  • B192:信息披露
  • B193:信息披露
  • B194:信息披露
  • B195:信息披露
  • B196:信息披露
  •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四季度报告
  • 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2014年第四季度报告
  • 招商标普高收益红利贵族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四季度报告
  •  
    2015年1月20日   按日期查找
    B10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103版:信息披露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四季度报告
    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2014年第四季度报告
    招商标普高收益红利贵族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四季度报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招商标普高收益红利贵族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5-0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注: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尚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担任本基金的境外托管人。本基金的境外资产托管业务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有限公司承担。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1、业绩比较基准=标普高收益红利贵族全收益指数收益率 (S&P High Yield Dividend Aristocrats Total Return Index)收益率,业绩比较基准在每个交易日实现再平衡;

    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以人民币计价。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增强基金,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标的比例不低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于2013年12月11日成立,自基金成立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相关比例均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以及历任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为公司相关会议作出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4.2 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

    本基金无境外投资顾问。

    4.3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基金管理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的规定以及《招商标普高收益红利贵族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基金法律文件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以及投资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4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4.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公司建立了所有组合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公司拥有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司的相关研究成果向内部所有投资组合开放,在投资研究层面不存在各投资组合间不公平的问题。公司交易部在报告期内,对所有组合的各条指令,均在中央交易员的统一分派下,本着持有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执行了公平交易。

    4.4.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公司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提供决策依据,并留存记录备查,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等除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各项交易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要求执行,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不存在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的情形。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重大异常交易行为。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5.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季度,美国经济依然处于稳固的复苏通道上,企业盈利也在改善过程中。相对于其他主要经济体的全面走弱,美国市场的吸引力相对增强;加之美国股市呈现一定的季节性特征,即四季度往往是全年市场收益最好,且取得正收益月份概率最高的季节;报告期内,市场表现稳健良好。

    美国核心经济数据如失业率、首次申请失业救助人数及通胀率等均确认了稳健复苏的态势。在此背景下,美联储已经正式结束QE。货币政策的正常化正成为美联储的核心议题。从目前的美联储的表述看,近期发生加息时间可能性极小。货币政策短期内仍然宽松。同时,随着加息时间窗口的临近,市场也呈现了一定的窄幅波动。

    本基金保持了密切跟踪标普高收益红利贵族指数的投资策略。

    4.5.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92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7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7.91%,基金净值表现落后业绩比较基准,幅度为2.13%。主要原因为:本期间内,基金有大额申购;同时,因需保留一定现金资产,无法满仓操作,导致一定跟踪误差。

    4.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未来一季度,我们依然看好美国在当季的表现。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美国经济具有很好的韧性,特别是在其他主要经济体增长乏力的形势下,美国市场的相对吸引力将进一步强化。

    第二、历史经验看,市场在首次加息之前的几个月内通常仍有不错表现。从目前情况来看,美国短期内加息的可能性较低。

    第三、当前估值水平下,美股的驱动因素将主要取决于企业盈利。企业盈利增长将主要来源于收入增长,而非利润率的改善。

    第四、欧洲经济增长继续萎靡,欧洲货币政策宽松将成为长期主题。日本经济与货币政策环境与欧洲类似,货币也将长期维持宽松状态。

    本基金将继续采取紧密跟踪指数的策略。

    4.7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根据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要求,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本报告期初至2015年10月22日,本基金资产净值出现连续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5.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5.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5.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对以上行业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5.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权益投资。

    5.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5.4.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5.4.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权益投资。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5.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股票。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0.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0.5.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文件;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招商标普高收益红利贵族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3、《招商标普高收益红利贵族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招商标普高收益红利贵族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招商标普高收益红利贵族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6、《招商标普高收益红利贵族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4季度报告》。

    8.2 存放地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深圳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8.3 查阅方式

    上述文件可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互联网站上查阅,或者在营业时间内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

    网址:http://www.cmfchina.com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0日

    基金简称招商标普高收益红利指数(QDII)
    基金主代码000391
    交易代码00039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2月11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45,274,292.21份
    投资目标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在严格控制跟踪误差的基础上,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以指数化投资为主,并辅以有限度的增强操作。本基金将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进行相应的调整。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因法律法规限制等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并辅之以金融衍生品投资管理等,力争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对于主动型投资部分,基金管理人会根据深入的公司基本面和数量化研究以及对美国及全球宏观经济的理解和判断,在公开发行或上市交易的证券中有选择地重点投资于基金管理人认为最具有中长期成长价值的企业或本基金允许投资的固定收益类品种、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业绩比较基准标普高收益红利贵族全收益指数收益率 (S&P High Yield Dividend Aristocrats Total Return Index)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指数增强型基金,主要投资方向为标普高收益红利贵族全收益指数的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属于具有较高风险和收益预期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投资顾问
    境外资产托管人英文名称:Bank of China Limited
    中文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报告期( 2014年10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190,383.57
    2.本期利润3,159,577.33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682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49,459,660.61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924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5.78%0.68%7.91%0.73%-2.13%-0.05%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Niu Ruolei(牛若磊)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12月11日-10Niu Ruolei(牛若磊),男,澳大利亚国籍,商科硕士。2004年9月加盟ING资产管理公司,于悉尼及香港两地从事行业资产管理和投资研究工作,曾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2010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招商全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招商标普高收益红利贵族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兼任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序号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47,636,856.9292.64
     其中:普通股44,352,138.1986.26
     优先股--
     存托凭证--
     房地产信托凭证3,284,718.736.39
    2基金投资--
    3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4金融衍生品投资--
     其中:远期--
     期货--
     期权--
     权证--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货币市场工具--
    7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3,568,552.956.94
    8其他资产213,956.900.42
    9合计51,419,366.77100.00

    国家(地区)公允价值(人民币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美国47,636,856.9296.31
    合计47,636,856.9296.31

    行业类别公允价值(人民币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必需消费品7,280,096.8414.72
    非必需消费品4,663,395.889.43
    材料5,249,601.9710.61
    工业6,860,116.9413.87
    保健3,553,905.667.19
    公用事业5,268,907.5710.65
    电信服务1,471,730.992.98
    金融10,032,823.4520.28
    能源1,576,306.843.19
    信息技术1,679,970.783.40
    合计47,636,856.9296.31

    序号公司名称 (英文)公司名称(中文)证券代码所在证券市场所属国家(地区)数量(股)公允价值(人民币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HCP INC-HCP US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4,5831,234,749.892.50
    2AT&T INC-T US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5,3331,096,129.942.22
    3CONSOLIDATED EDISON INC-ED US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2,6321,063,104.782.15
    4NATIONAL RETAIL PROPERTIES-NNN US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3,773908,934.681.84
    5TARGET CORP-TGT US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1,916889,969.141.80
    6PEOPLE'S UNITED FINANCIAL-PBCT US纳斯达克全球精选交易所美国9,279861,893.091.74
    7MCDONALD'S CORP-MCD US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1,360779,756.411.58
    8LEGGETT & PLATT INC-LEG US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2,944767,590.861.55
    9CHEVRON CORP-CVX US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1,102756,445.221.53
    10ABBVIE INC-ABBV US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1,851741,191.041.50

    序号名称金额(人民币元)
    1存出保证金-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74,764.88
    4应收利息371.99
    5应收申购款138,820.03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213,956.90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35,678,267.53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23,416,096.07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13,820,071.39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45,274,292.21

      招商标普高收益红利贵族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4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