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99 股票简称:均胜电子 编号:临2015-002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别提示
1、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2、本次发行方案涉及的境外收购项目已取得德国联邦卡特尔局备案、德国联邦经济与能源部的无异议函和宁波发改委的备案,已取得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核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已办理完成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的资本项目外汇登记;均胜普瑞工业机器人项目已取得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的备案登记,项目所涉环评事项正在办理过程中。
3、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包括境内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以其自有资金)、财务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4、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12月16日)。
发行价格将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即21.29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5、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5,300.00万股(含5,300.00万股)。在前述发行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市场情况与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6、本预案已在“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执行情况”中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等进行了披露,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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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数字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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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1、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随着汽车产业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背景下,整车厂商对零部件供应商也提出了全球化配套的要求。从零部件供应商的角度,只有进入到整车厂商全球化的供应体系,才能保证相对稳定的市场份额、利润和较好的风险控制能力。这对中国汽车零部件企业也提出了全球化的要求。
多年以来,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存在“小、零、散、乱”的局面,特别是在一些低端零部件市场,存在着产能过剩和恶性价格竞争的趋势。近年来,随着整车厂商对成本越来越敏感,零部件供应商普遍面临着较大的价格压力。对于本土厂商,一方面在技术上很难和国际厂商竞争,难以进入真正的高端总成市场;另一方面也很难实现整车厂商要求的全球供应,难以进入全球市场。所以大部分只能集中在本土和低端市场,造成局部产能过剩,中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产业升级已经迫在眉睫。
自2011年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主营业务由纺织转变为汽车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2012年公司完成了对德国普瑞的收购后,产品进一步拓展并升级到高端汽车电子领域,变成了一家以汽车电子、新能源汽车和工业自动化及机器人为主营业务的全球化跨国公司。
作为国内少数几家真正进入汽车电子、新能源汽车和工业自动化核心领域,并能够和全球巨头同台竞争的上市公司,上述行业和领域的快速发展对公司既是机遇也是挑战。2014年初,公司提出了新的战略规划,力争在细分市场上技术引领并提高市场占有率,在人车交互产品系(HMI)、新能源汽车动力控制系统、工业自动化及机器人集成等细分领域做到技术和市场全球双领先。同时,通过内生和外延并重的发展模式积极拓展新的产品系,以期与现有的驾驶控制系统形成合力,积极布局主动驾驶和智能汽车方向,推动安全、舒适和环保的驾驶理念,成为推动驾驶行为变革的引领者。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是公司贯彻执行内生和外延并重发展,积极推进“高端化”的产品战略和“全球化”的市场战略的重要步骤,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收购高端方向盘系统总成供应商Quin GmbH 的100%股权、均胜普瑞工业机器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1)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将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实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公司为进一步提高竞争力及持续盈利能力所采取的重要措施。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一方面收购Quin GmbH能够丰富公司产品系,与现有产品产生协同效应,为整车厂商提供HMI、高端方向盘和内饰功能件总成,同时迅速提高公司功能件事业部的市场拓展能力,进入奔驰、宝马、奥迪等重要高端客户市场,使均胜功能件事业部从对重要客户的地区级供应走向全球级供应,使公司的客户系得到进一步提升,提高整体盈利水平;另一方面将优化产品结构,增加工业机器人集成业务线产能,将德国普瑞-IMA的先进技术和经验与国内实际情况相结合,拓展汽车零部件、电子、医疗和消费品等领域的国内客户,服务于中国的制造业整体升级。
(2)本次非公开发行将为公司筹集募投项目建设必要的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收购Quin GmbH的100%股权、均胜普瑞工业机器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2,837万元。虽然本公司经营情况良好、销售回款正常,但目前的自有资金实力难以满足项目建设投入的资金需求。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将借助资本市场平台,增强资本实力并筹集募投项目建设必要的资金,以保障前述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择机发行。
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12月16日)。
发行价格将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即21.29元/股(以下简称“发行底价”)。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循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发行的承销商协商确定。
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5,300.00万股(含5,300.00万股)。在前述发行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市场情况与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包括境内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以其自有资金)、财务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结束之前,若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数量的上限进行调整,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数量上限相应调整为届时监管部门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数量上限。
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对象,公司的关联人不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由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7、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8、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9、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2,837.00万元(含112,83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
(1)使用募集资金68,888.60万元(根据SPA约定的交易价格下限9,050万欧元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2014年12月12日(即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议案前一交易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取得,汇率为100欧元兑人民币761.20元)收购德国公司Quin GmbH的100%股权;
(2)使用募集资金18,500.00万元投入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均胜普瑞工业自动化及机器人有限公司建设工业机器人项目;
(3)剩余部分25,448.4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金额的部分,公司可以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若因汇率变动等客观因素使得上述收购Quin GmbH股权项目的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额低于上述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额时,差额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收购及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支付或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上述项目顺序投入,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10、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2,837.00万元(含112,83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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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SPA约定的交易价格下限9,050万欧元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2014年12月12日(即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议案前一交易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取得,汇率为100欧元兑人民币761.20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金额的部分,公司可以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若因汇率变动等客观因素使得上述收购Quin GmbH股权项目的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额低于上述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额时,差额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收购及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支付或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上述项目顺序投入,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公司将根据《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为向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以外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收购Quin GmbH的100%股权的交易对方为Andreas Klemm先生和Volan GbR,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前,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400,250,2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92%,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王剑峰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5,300万股(含本数)。假定发行股数为5,300万股,则本次发行后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最低为58.08%,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发行方案已经2014年12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5年1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发行方案涉及的境外收购项目已取得德国联邦卡特尔局备案、德国联邦经济与能源部的无异议函和宁波发改委的备案,已取得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核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已办理完成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的资本项目外汇登记;均胜普瑞工业机器人项目已取得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的备案登记,项目所涉环评事项正在办理过程中。
本次发行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2,83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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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SPA约定的交易价格下限9,050万欧元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2014年12月12日(即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议案前一交易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取得,汇率为100欧元兑人民币761.20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金额的部分,公司可以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若因汇率变动等客观因素使得上述收购Quin GmbH股权项目的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额低于上述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额时,差额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收购及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支付或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上述项目顺序投入,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
(一)收购Quin GmbH的100%股权
1、Quin GmbH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Quin GmbH
注册地址:Gutenbergstra?e 16, 71277 Rutesheim, 德国
注册资本:1,250,000欧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79年
注册登记号:253278
Quin GmbH德国总部主要负责管理、研发、销售、质量控制和物流业务,并通过其三家全资子公司Quin Romania(位于罗马尼亚)、 Quin Polska(位于波兰)和群英(中国)(位于中国天津)负责生产业务。
2、Quin GmbH设立和登记情况
Quin GmbH成立于1979年。Quin GmbH现有注册股本为1,250,000欧元,已全数缴付。根据其股东名册及登记文件,Quin GmbH的两名股东为Volan GbR和自然人Andreas Klemm先生。Volan GbR在Quin GmbH中持两股,账面金额分别为1,198,000欧元和2,000欧元;Andreas Klemm先生持有两股,账面金额均为25,000欧元。
3、股权及控制关系
(1)现有股东及其股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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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股东相关情况
Quin GmbH的股东Volan GbR的注册地址为Hintere Grabenstrasse 30, 72070 Tübingen;Volan GbR共有两名合伙人:HEGUS Beteiligungen GmbH持有其52.08%的份额,Andreas Klemm先生持有47.92%的份额。HEGUS Beteiligungen GmbH在德国Stendal地方法院商业登记处注册,公司编号为10364,该公司股东是Friedhelm Herb博士和Dieter Gutbrod先生,执行董事为Friedhelm Herb博士和Dieter Gutbrod先生。
Andreas Klemm先生,出生于1965年11月,地址:Hildrizhauser Stra?e, 71116 G?rtringen。现任Quin GmbH执行董事。
Friedhelm Herb博士,出生于1961年6月,地址:Filderstra?e, 73734 Esslingen。现任Quin GmbH执行董事。
(3)Quin GmbH现有高管人员的安排
Andreas Klemm先生和Friedhelm Herb博士仍为Quin GmbH的执行董事。
4、下属企业情况
Quin GmbH下属企业股权结构如下:
(1)Quin Romania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Quin Romania SRL
注册地址: DE 301, km 0 + 200, 507075 Ghimbav/Romania
注册资本:3,800,100罗马尼亚列伊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时间:2008年
注册登记号:J08/1823/2003
(2)Quin Polska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Quin Polska Sp. z o.o.
注册地址:Ulica Stacyjna, 58-306 Walbzych, Polska
注册资本:11,404,000 PLN(波兰兹罗提)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时间:1997年
注册登记号:58752
(3)群英(天津)基本情况
名称:群英(天津)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9月29日
住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福源道21号
法定代表人:Friedhelm Herb
注册资本:550万欧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汽车用塑料嵌板、车内饰品及相关产品的设计、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商品,其他专项规定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注册号:120000400117276号
经营期限:自2010年9月29日至2040年9月28日
5、主要业务情况
(1)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和主要客户情况
Quin GmbH是一家主要为德系高端汽车品牌提供内饰功能件和高端方向盘总成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主要产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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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汽车产业链上看,Quin GmbH主要参与内饰件和方向盘制造和总成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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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in GmbH在上述产品领域处于行业领导者地位,Quin GmbH的客户均为大型整车厂和一级供应商,主要覆盖奔驰、宝马和奥迪的中高端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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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的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概况和前景
根据德国汽车行业咨询公司Berylls的预计,全球内饰件市场2014年市场容量约为21.42亿欧元,在未来几年将持续稳步增长。目前天然材质内饰件约占全部内饰件市场的50%,特别是在豪华车和高端车市场,天然材质和金属铝内饰件占据主导地位。未来,全球内饰件市场将随整车行业整体同步增长,Quin GmbH的现有主要产品如天然材质的内饰件领域仍将保持相对较高的增长率,在行业领先的金属(如铝)和其它复合材料(如环保织物和碳纤维)类产品也将逐步进入主流市场。通过与公司现有产品系的整合,Quin GmbH也将升级成为高端方向盘总成和HMI领域的总成级供应商,继续引领行业发展趋势。
(3)标的公司所处的行业竞争格局和竞争优势
根据德国汽车行业咨询公司Berylls统计资料显示,Quin GmbH在技术、产品和市场等方面,在全球汽车天然(authentic interior trim)和金属材质内饰细分市场上处于前列,与诺维、雅马哈等形成稳定的竞争格局,其中Quin GmbH在高端市场领域优势更为明显。
通过与整车厂的同步开发和紧密合作确保了Quin GmbH在行业的优势地位。与其它较大规模竞争对手相比,Quin GmbH以其高度的客户灵敏度和灵活性著称,在成本及效率上具有明显的领先优势,上述因素均是 Quin GmbH成为豪华车主力供应商的重要原因。
多年来,Quin GmbH一直保持对材料工艺的创新、新材料的运用、高质量的表面处理、独有的一次成型技术是目前其它竞争对手不具备的。传统内饰件的生产有9个步骤,主要是在三明治载体上采用聚酯喷涂或PUR(聚氨酯)高压铸造工艺完成,而Quin GmbH通过对研发和工艺持续投资,形成了自己的专有技术,有能力为内饰件、方向盘和功能件的生产提供可靠的设计、生产以及工序、成本优势的解决方案。上述工艺中的关键工序已被Quin GmbH注册专利并通过与其模具供应商签订独占使用许可合同进一步保护。
Quin GmbH的管理、研发、销售、质量控制、物流部门位于德国总部,主要生产工厂位于低成本地区,如罗马尼亚、波兰和中国,可以为整车厂客户在欧洲和中国形成就近供应,在成本及效率上具有明显的领先优势。
6、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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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财务数据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7、Quin GmbH的评估情况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Quin GmbH截至2014年9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3037号评估报告。根据上述评估报告,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分别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Quin GmbH截至2014年9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并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75,246.54万元(9,640.94万欧元),相对于Quin GmbH合并口径下的账面净资产,增值额为54,068.21万元(6,927.47万欧元),增值率为255.30%。市场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81,170.96万元(10,400.00万欧元),相对于Quin GmbH合并口径下的账面净资产,增值额为59,992.63万元(7,686.53万欧元),增值率为283.27%。收益法比市场法评估值低5,924.42万元(759.06万欧元),差异率为-7.30%。
Quin GmbH作为汽车零配件细分行业的领先企业,账面资产仅反映了企业的有形资产和部分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净额,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优秀的研发运营团队、渗透企业文化的创新战略方针、先进的技术专利以及全方位自动化的高效质量监管体系等无形资产或资源并未在其会计报表中体现,账面资产无法全面反映影响企业未来盈利能力的关键要素,故收益法和市场法均有显著增值。
收益法评估主要是从企业未来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净现金流角度反映企业价值,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并受企业未来现金流、经营状况、资产质量风险应对能力等因素的影响。由于Quin GmbH所处的汽车内饰件市场和高端方向盘市场前景良好,企业依托自身积累形成的品牌形象,紧随客户需求,在研发过程中综合考虑产品设计、生产工序优化等核心环节;同时,完善企业战略方针,依靠优秀稳定的研发团队和持续创新的研发能力,由单一产品生产线逐渐拓展到汽车内饰件业务领域,摆脱了先前对于方向盘产线依赖度较高的业务模式,同时对新型生产技术和产品研发领域大力投资,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具有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并专注于扩展客户基础,从而形成与整车厂的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战略合作关系;此外,产品定制化水平较高,满足细分市场不同目标用户的需求,国际业务布局初步形成;企业所有已签订单将在预测期内为企业带来稳定现金流并保证了高度的稳定性,同时销售团队致力于为目前商业计划外的额外商机开拓渠道,并且已经成为国际主流汽车厂商内饰件项目渠道优先考虑厂商。
考虑到收益法使被评估单位的品牌效应、客户资源、内控管理、核心技术、研发团队以及管理经验能够通过公司的赢利能力得到较好地反映,且企业所面临的经营环境相对稳定,预期在未来年度经营过程中能够获得较为稳定的收益,因此收益法评估结果能够更为全面地反映企业的预期盈利能力;市场法对企业预期收益仅考虑了增长率等有限因素对企业未来价值的影响,并且其价值乘数受股市波动的影响较大,相比之下,采用收益法得到的评估结果的精确度更高。
根据上述分析,评估报告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即:Quin GmbH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75,246.54万元(9,640.94万欧元)。
8、《股权购买协议》的内容摘要
(1)交易各方
卖方1:Volan GbR
卖方2:Andreas Klemm先生
买方: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
Quin GmbH的100%股权。
(3)交易标的价格
(下转B6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