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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0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76版)

      1、确定资产配置

      一般情况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基金财产的配置策略,并采用资产配置分析会的形式来实施,以资产配置分析会的组织形式保证资产配置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资产配置分析会由投资总监主持,基金经理和研究部总监参加。

      在具体的资产配置过程中,本基金采用“自下而上”的资产配置方法,从上市公司的具体发展前景和未来的盈利分析,到行业的发展趋势,再到宏观经济形势,确定大类资产的配置。

      在运用了“自下而上”策略之后,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市场出现的各种套利机会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判断,确定本基金财产配置最终的选择标准。

      同时,在股票组合的构建中,充分、及时地利用好证券市场出现的各种投资机会,按照市值属性进行配置,在正常的市场环境下,本基金投资于大市值上市公司的比例占本基金股票资产的20%-100%(与下同),中市值上市公司的比例为0%-70%,小市值的比例为0%-40%。

      划分市值时,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将中国A股市场中的所有上市公司,按其总市值由大至小排列,并计算各公司所对应的累计总市值占全部公司累计总市值的百分比,将所对应的累计总市值百分比处在[0%,40%]的公司定义为大市值公司,在[40%,70%]的公司定义为中市值公司,在[70%,100%]的公司定义为小市值公司。若因新股发行等因素导致A股市场市值规模分布发生较大变动,并因而导致本基金股票组合在大、中、小市值公司的投资超出上述配置比例时,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本着基金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适时予以调整,调整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2、股票选择

      本基金在学习和借用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弹性市值基金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创造性地科学制定规范的股票选择流程,该选择流程包括如下步骤:

      (1)检验所有A股

      通过定性和定量方法全面研究中国股市整体状况,在分析经济周期的影响和各行业投资机会时,横跨三种不同的市值大小,力争寻找各行业中最好的机会,形成初级股票池。

      (2)鉴别成长驱动因子

      在形成初级股票池后进行上市公司成长的驱动因子分析,以进一步寻找能推动企业未来收益增长的驱动因子。其中,独特的产品领域、特有的生产技术、出色的财务状况、良好的企业管理和领先的行业地位都是 蕴涵增长潜能的竞争优势,也就是所谓的成长驱动因子。具体操作上,本基金将那些在一个或者多个驱动因子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的上市公司选择出来以形成次级股票池。并不要求进入初级股票池的所有股票同时具备四个驱动因子的全部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具体的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深入挖掘其具有的成长驱动因子。

      (3)评估成长潜力和风险。

      本基金考察的财务风险指标主要包括长期负债权益比率、资产负债率、长期负债资产比率;经营风险指标主要包括主营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总资产增长率、固定资产增长率、股东权益增长率、主营利润增长率等;此外,如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获利能力、偿债能力、高级管理人员的信用记录、操作品性评估等指标也是上市公司经营风险分析的主要内容。

      (4)利用三层次分析方法有效把握股票的成长性机会和特殊情况下的市场机会

      本基金重点关注和选择具有成长性的股票,那些收益增长潜力尚未完全反映在目前股价上的股票构成了我们投资组合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我们根据市场机会的变化,捕捉套利性和特殊性机会,以降低基金的整体风险并提升基金的超额收益。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为股票投资由于市场条件所限,不易实施预定投资策略时,使部分资产保值增值的防守性措施。

      九、基金的投资程序

      投资决策是投资运作的重要环节,通过对不同层次的决策主体明确授权范围,建立公司投资决策运作体系

      (1)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公司的最高投资决策层, 对投资总监提交的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进行讨论,并对重大投资决策做出决定。

      (2)投资组合管理会议:由投资总监主持,基金经理和研究部总监参加。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根据最新的市场动态以及来自分析员的最新推荐,评估投资组合的构成以及资产配置和投资策略。风险控制经理将从风险预测和策略有效性的角度提出建议。当观点达成一致时,对投资组合的调整才能够付诸实施。投资总监在没有统一意见的情况下做出最终决策。

      (3)股票购买清单审议会议:由投资总监主持,基金经理和研究分析部研究员参加会议。审议研究员提出的公司分析报告,确定进入或剔除出股票购买清单的股票名单。

      (4)基金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管理会议的资产配置指令和购买清单审议会议作出的结论构建投资组合。在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中,基金经理必须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的投资限制及其他要求,同时其对组合调整的幅度必须在被授权的范围内进行。

      (5)风险管理和业绩分析报告会: 风险控制经理提供最新的风险管理和业绩分析报告。针对现有的投资组合,所有的风险控制规则都需要得到检验,从而保证在投资框架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投资。

      (6)基金经理根据风险管理和业绩分析定期报告,以及最新信息和研究结果做出投资组合的适当调整。本基金投资策略由“自下而上”的选股计划和“自上至下”的选债计划组成。

      由投资总监主持的投资组合管理会议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出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议案。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的决议方案交由基金经理执行。基金经理从股票备选清单中选取股票,再并入债券经理提供的债券,构建投资组合。基金经理对证券交易的决策通过中央交易室执行。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整体业绩比较基准指数为:

      70% ×MSCI中国A股指数+ 25% ×中债国债总指数(全价)+ 5% ×同业存款利率

      MSCI中国A股指数衡量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中债国债总指数(全价)衡量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

      MSCI中国A股指数具有市场代表性强、指数编制方法透明、样本股票调整规则清晰、市场波动较小等特征,所以本基金选择MSCI中国A股指数衡量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

      中债国债总指数是业内最常用的一种评判债券投资收益的基准指数之一,由于其权威性、便利性、及时性的特点,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中债国债总指数(全价)。

      随着国内证券市场的逐步成熟和监管部门监管效果的出现,如果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将严格按照管理层的要求,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主动投资的股票型基金,属于风险适度偏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本基金力争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长,实现较高的超额收益。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2014年9月30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 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 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报告期内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说明如下: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伦药业")于2013年5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3139号),因科伦药业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决定对科伦药业立案稽查。 2014年6月3日,科伦药业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49号),并对外发布公告。公告显示,经查明,科伦药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科伦药业相关临时信息披露不真实;2)科伦药业《2010 年年度报告》和《2011 年年度报告》未披露与君健塑胶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鉴于科伦药业在没有披露相关关联关系时其关联交易的价格是公允的,科伦药业已补充披露了相关关联关系。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 1)对科伦药业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 2)对刘革新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3)对程志鹏、潘慧、熊鹰、冯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4)对刘思川、赵力宾、高冬、张强、罗孝银、刘洪给予警告。 科伦药业及董事长刘革新先生诚恳地向全体投资者致歉,并表示接受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不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2014年7月7日,科伦药业于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该公告显示,科伦药业于2014年7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成稽调查通字147014号),通知书主要内容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予以立案调查。目前,科伦药业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对公司与成都久易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查。科伦药业表示:在立案调查期间,将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并就相关事项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基金对科伦药业投资决策说明:本公司的投研团队经过充分研究,认为该事件对科伦药业的经营影响有限。我们买入科伦药业主要是看好其大输液、抗生素以及新药业务的发展前景。我们也认可该公司在这些领域的竞争力和执行力,看好其长期价值。本基金管理人对该股的投资决策遵循公司的投资决策制度。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截止到2014年9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十四、基金的费用概述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费用列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在有关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的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有关公告中载明;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资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1、与基金运作有关费用列示”中(3)-(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4、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基金申购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参见本招募说明书“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相应部分。

      2、赎回费用

      基金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参见本招募说明书“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相应部分。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重要提示”一章中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2015年第1号)所载内容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2、“释义”一章中修改了《运作管理办法》的内容。

      3、“基金管理人”一章相关内容更新如下:

      (1)更新了董事长吴显玲女士的信息;

      (2)更新了副董事长阮博文(William Y. Yun)先生的信息;

      (3)更新了董事张雅锋女士的信息;

      (4)更新了董事麦敬恩(Gregory E. McGowan)先生的信息;

      (5)删去了董事齐国旗先生的信息;

      (6)新增了董事何春梅女士的信息;

      (7)更新了董事胡德忠先生的信息;

      (8)更新了董事张伟先生的信息;

      (9)删去了独立董事黄湘平先生的信息;

      (10)更新了独立董事张忠国先生的信息;

      (11)更新了独立董事陈伟力女士的信息

      (12)更新了独立董事洪荣光先生的信息;

      (13)新增了独立董事徐同女士的信息;

      (14)新增了总经理董事毕国强(BI GUOQIANG)先生的信息;

      (15)更新了监事会主席余天丽女士的信息;

      (16)更新了监事刘俊红女士的信息;

      (17)更新了职工监事张志强先生的信息;

      (18)更新了职工监事戴刚先生的信息;

      (19)新增了总经理毕国强(BI GUOQIANG)先生的信息;

      (20)增加了高级管理人员部分期后事项说明;

      (21)增加了本基金基金经理部分期后事项的说明;

      (22)更新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信息;

      (23)增加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期后事项说明。

      4、“基金托管人”一章更新了基金托管人部分信息。

      5、“相关服务机构”一章更新如下:

      (1)更新了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好买财富管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这些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2)注册登记机构

      电话修改为:021-3855 5511

      6、在“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一章中,更新了“申购和赎回的场所”的信息。

      7、“基金投资”一章中,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的内容,内容更新到2014年9月30日。

      8、“基金的业绩”一章中,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至2014年9月30日的本基金投资业绩。

      9、“其它应披露事项”一章更新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披露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