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4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停牌说明及工作安排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合作项目。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6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5年1月7日、2015年1月13日、2015年1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1)、《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2)、《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3)。
公司现确认筹划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年1月2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5年2月26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2月26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停牌期间,按照相关规定,公司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